第1252章拒绝
小青看着李兰青:“我问你,这希望园是公办的还是民办性质的还是私办性质的?”
李兰青想起了办公室里的法律文书,低下了头:“是私办性质的。”
小青冷哼:“既然知道希望园是私办性质的,那你说,明政局下的任命书,有用吗?”
“怎么没用?”李兰青抬起头:“所有的福利机构都归明政局管。”
小青冷笑一声:“明政局怎么管?是技术指导,还是插手人家的人事,财务?”
李兰青又哑口了。
对公办性质的福利机构,明政局自然什么都能管,但对私办性质的福利机构,他们有监管的权力,却是没有干涉人事财务的权力。因此,向一个私办福利事业派领导和财务,这根本就不是个事。
小青又说:“如今可是改革开放,私营企业到处到有,国家还在大力招商。若都按你说的,明政局可以给私办福利院和学校派园长和财务主管,那企业局是不是就可以给私营企业派驻总经理和财务主管?
咦,你别说,这样方法还真不错,能够保证所有企业都听企业局的,只是,企业赚了钱归谁?亏了钱又归谁?以后,那谁还敢来中国投资?招商引资还能引得进来吗?”
李兰青听到小青这话,心中乱跳,这话,是引着她犯错误啊。她若敢说明政局可以派园长和财务主管到私人福利事业,那就等于说企业局也可以派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去管别人辛苦投资创办的企业了么?
若是这话传出去,还真的没人再敢来大陆投资办企业了。
就连唐爱莲听到小青这话,也不由有点佩服她了,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有这么敏锐的政治觉悟了?
李兰青还想说话,唐爱莲忽然开了口:“算了,将他们都带到禁闭室先关起来,我们去财务室。”
“是!”小白答了一声,伸手便去抓李兰青。
李兰青一见不对,想要逃跑:“不,你们不能抓我。”
但她一介凡人,哪里能够在唐爱莲一主二宠面前逃走?刚起步要跑,就被小青敲了一下后颈,顿时昏了过去。
小青小白人手一个将她和马园长拖着,丢进了禁闭室,锁住了门。
为了保险,还顺手施了一个幻术,将人关了起来。
财务室里,财务主管司马华带了四个人,正向出纳余城信问责:“昨天让你划给明政局社会福利科一百万的款项,你到底划了没有?”
余诚信皱眉:“从来只有明政局拨款给福利事业,哪有福利事业划款给明政局的道理。我说过了,这笔钱,我不会划。”
“你怎么能这样,你——”面对强硬的下属,司马华很是无奈:“算了,你先给我取十万块钱出来,我有用。”
“取钱做什么?”余城信看着司马华:“我记得,这个月工资开了,伙食开了,其他日月也已经开了,可以说,该开支的钱都已经开支了,应该没有这么大项的支出了吧,怎么又要取十万块?”
司马华眼睛一瞪:“园长吩咐我来取的,我怎么知道作什么用?唉呀,你管那么多干什么?让你取你就取呗!”
余城信将手中的帐本一放:“我是出纳,有权知道款项的去向。你自己就是会计,应该知道,在我们希望园,不符合规定的用钱是不能开支的。”
司马华“这样吧,你先给我取出来,我写个借条,等园长用了钱再来报帐。”
“不行,没有说出用途,这个钱不能取!”余城信斩钉截铁地说。
“你他NN的到底你是财务主管还是我是财务主管?”司马华气愤了。
在别的地方,会计比出纳大,但在希望园,却是出纳比谁都大,连园长定的开支,出纳一句话:不符合规定,就能给你否掉。
只因为,这个出纳很特殊。
是的,余信城是最早跟着唐爱莲的记名弟子之一,当年没有考上大学,就去希望园当了出纳。
马园长不是没有想过换一个出纳,只是,他无法换啊。
唐爱莲那些小弟小妹们之中,所有没有考上大学,还有些后来收的孤儿之中没有考上大学的,她全部将这些人交给了唐暗,让他派人将他们培训成各种人才,放到各种岗位上去。
所有人这些人之中,唐爱莲都帮他们刻制了印章,这些印章用灵石刻成,上面还刻了护身符。将每人的信息炼制进护身符之后,这个护身符就只有他们自己能使用。
当年这个余信城当上希望园的出纳时,唐爱莲就已经将他护身符刻成了印章跟银行挂了勾,只有他的印章,并他由本人到了银行才能取出来钱。
马园长想换出纳,就算能找个跟余信诚长得相像的人骗过银行,但骗不过这个印章啊。因为,这个的印章无法仿造。
而且,他咨询过银行,如果余城信死了怎么办?难道希望园不运转了?
银行回答是:还有一个人有权限动用这个帐户的资金,那个人就是希望园的创始人唐爱莲。如果这两个人都不在,那对不起,这笔资金将会被冻结。
马园长无奈,最后,只好让余诚信继续担任出纳了。
正因为这个出纳是唐爱莲的人,因此,马园长想弄点小钱还行,但想要将希望园的钱大肆挥霍,却是没有办法,只能通过买少报多,虚报支出等各种方式弄点钱用,或者通过明政局划款的方式,把钱先拨出去,再从中得点钱用。
只是,近几个月来,马园长已经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了,他更想直接将大笔的款项拿出来用。
这里是希望园,因为这里是私营性质的福利事业,而且没有接受过捐款,上级有关部门不会来查这里的财务,因此,他就算把钱用掉了又怎么样?
于是,才有了财务部主管强行要求划款给明政局的社会福利科,取十万块钱的这一幕。
“我不管谁是主管,我只管执行希望园的财务制度。没有明显合理用途,不得支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