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德雷克,现年16岁,出生于民风较为淳朴的哥谭市,有车有房有钱还有父母,这样的家庭放眼整个哥谭市都是让人羡慕的组合,再加上他本人性格乐观、善于学习,平日里还有摄影和探索世界神秘生物、收集神秘生物书籍和标本的小爱好,有时候还能炫得一手体操技巧引得众人鼓掌叫好,还差一点去参加奥运选拔赛。
除了这些正常的小爱好外,他最近的新爱好,大概是游走在哥谭市的每个角落,品尝咖啡的同时给哥谭市的超级英雄拍个能挂到易贝上售卖的照片。
无关正常还是不正常,小爱好嘛。无伤大雅的同时还会让人觉得有几分少年人独有的俏皮和率性。总体来说,提姆·德雷克无论是人生配置和家庭配置,在哥谭市都是那种只要放在超市,就能立刻被人抢光的抢手货。
可是拥有着这样令人羡慕配置的提姆也会有着自己的烦恼。
起先,是最近的哥谭市不太太平。
这话可能有些歧义,毕竟哥谭市从建成那天起,好像就没彻底太平的的那天。
这句话主要指的对象是哥谭市的特色——蝙蝠侠。
蝙蝠侠最近的表现很是奇怪。好吧,一个喜欢穿着黑色紧身衣在哥谭午夜游荡并且暴打罪犯的人,又有哪里不奇怪呢?说他处处都透着奇怪都不为过。
好在提姆在意的不是这个,正确来说一般的哥谭人都不会在乎这个,因为他们在每日在哥谭市内绝地求生就很疲累了。为了找寻真相,提姆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蝙蝠侠的好伙伴,罗宾不在跟随蝙蝠侠一同夜巡了。
这正好符合先前在哥谭市内的传闻,小丑杀了知更鸟和小丑这个月已经第三次被暴打至必须从阿卡姆疯人院保外就医了。
在又一次隔着几栋楼,用望远镜偷偷目睹蝙蝠侠将街边小混混的脑袋生生按进沥青地里面后,提姆一边看着路人熟练的给救护车打电话,一边觉得自己可以基本坐实这个传言了。
哪谁是死去的知更鸟呢?
提姆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于是隔天他就出现在了布鲁德海文的警局前,拽住迪克·格雷森的袖子劝他以罗宾的身份回到布鲁斯·韦恩的身旁。
可上面不是才说罗宾已经死了吗?这下怎么又跨行找到韦恩养子的迪克·格雷森了?
那当然因为布鲁斯·韦恩就是蝙蝠侠,而他的两任养子,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就是他的两任罗宾啊。
至于提姆怎么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这事还要从一场空中飞人的马戏表演说起。
不过要是从头说起,那时间就太长了,于是我们长话短说。总结一下,就是提姆通过一个动作发现了蝙蝠侠和罗宾的真实身份。
并且他深刻意识到在二代罗宾杰森·托德死后,蝙蝠侠变得愈发暴力,为了阻止蝙蝠侠彻底跌入黑暗越过那条线,提姆在找了所有人的初代白月光罗宾被无情拒绝后,犹豫良久决定毛遂自荐自行上位。
在偷偷
闯入蝙蝠洞直面蝙蝠侠和直接搬空企鹅人账户的所有钱财,被企鹅人小弟用火箭筒炮轰家门后。
提姆终于得偿所愿,在众人的肯定中拿到那身罗宾制服开启了属于自己的冒险!
这样一看,这基本是每个热血少年漫画最后都会拥有的可喜可贺的结局,但到剧情这里就结束了吗。答案当然是不可能,作为一名义务警察最基本的要素是什么?
没错,当然是一个让所有人都觉得非常惨的人生了。
.....
划掉。
没错,作为一名义务警察最基础的当然是可以打人还可以保命的格斗技巧了。
于是在穿上罗宾制服后的第二个月,经过加紧特训的提姆终于可以尝试一个人在哥谭市内进行小范围的夜巡,替蝙蝠侠分担压力了。
虽然提姆现在的格斗技巧还很一般,甚至到了混到队长级别的混混的格斗术都能给他KO,但提姆表示他才不会气馁,他积极的补足了自己的短板。
例如他的装备之一,可以爆炸的粘性弹丸。灵感来源于蝙蝠侠的小型□□和遥控蝙蝠镖,将两者合二为一虽然少了操控可见这一项的便利外,可总体来说还是比较适合提姆本身。
他会利用弹丸的特攻性对罪犯的脑袋进行一对一打击,也会利用弹丸爆炸的余波直接放倒成片的混混。
除了弹弓和罗宾飞镖外,提姆有时候从高空中直接跳坐在混混的肩膀上,将短棍抵在混混的脖子上,右侧小腿想上翻,小腿连带着双手和短棍一同用力,坐在对方的脖子上生生把人勒晕。
就算在这个过程中被发现了。提姆在惊慌中还是能假装自己游刃有余,给对方一个标准的wink加敬礼后,按着快要倒下的混混的肩膀,让自己飞跃起来狠狠把那人的下巴踹回去。
也多亏提姆还有点体操基础,不然这样炫酷的动作他必定会失败。
当然他也不是每次都成功,就比如现在,他正尴尬的站在原地跟一位自己没救下来,反而还救了自己的女士对视。
提姆:不是我说,当我跳下的时候跳的不是地面,而是跳进对方怀里。我尴尬的都能建出一座新哥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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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尴尬的事情的起因,是最近蝙蝠侠最近忙着调查哥谭市内频发出现的谋杀案,凶手会把受害者的尸体挂在哥谭市内的各个地方,同时也会派出其他人跟踪蝙蝠侠的痕迹,一旦蝙蝠侠出现就会用最近的无限广播或者电话,堂而皇之的‘解读’自己的作品。
可当蝙蝠侠真的要追踪痕迹的时候,对方又快速消失了。既然追踪不到对方的新号,那就从尸体上下手吧,但尸体又被明显的动过手脚,面容、指纹谨慎到尸体生前有个纹身都被药水烧毁了,别提尸体身上能证实身份的任何东西了,就连头发和毛囊都给清理干净了。
提姆都想不清楚,凶手是怎么能做到如此嚣张的同时,做到又怂又谨慎的。
提姆摸下巴:这感觉像是团伙作案啊,哥谭虽然变态挺多,但
好在变态的变得都各有特色,
不如按照特点分析一下,
相信我们很快就能找到凶手。
蝙蝠侠表示提姆说的很对,顺便把提姆一屁股踢出了调查这件事的队伍。
提姆:....布鲁斯,你这个沙滩之子!
提姆骂骂咧咧的离开了蝙蝠洞,替没空的蝙蝠侠进行全哥谭夜巡活动。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还挺顺利,大概是被顺利迷昏了双眼。
当提姆在楼顶看到几个混混堵着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棕发女士进入一旁的小巷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直接从楼顶下一跃而下坐到了其中一个大块头的肩膀上企图把人勒晕。
提姆平时用这招的时候,都是跳在不显眼的那个人身上,偏偏今天他大脑里面的那根弦跟断了一样,硬生生的就往最前面那人的肩膀上跳。
这对他来说是个非常‘致命’的选择,他的出现虽然能让其他两个混混陷入慌乱,但因为他是拿背后面对两人的,两个混混很快就会反应过来并且因为是背部对人,他就会很容易被偷袭。随便拿个东西扔到他身上或者砸他的头都还算好的,就怕有人用刀从背后捅他。
慌乱与多疑让提姆失了力气和先机,他要勒晕对方就需要花上比平时多的力气,而花的时间越长,就会给对方越多的缓冲时间。而一旦造成了缓冲时间,对方反应过来的几率就会越大。
这简直是个死循环。想要打破这个循环,他最好就先弄晕眼前这个正在剧烈挣扎的小混混。可是对比一下自己的小身板和混混赶上蝙蝠侠的体型,提姆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
好吧,他不想在这位漂亮的女士面前出糗。没错,虽然只是昏黄的灯光中的匆匆一瞥,提姆却真的有一种心脏被一击击中的感觉。
一见钟情?提姆一边手下不停用力,一边还能再心里调侃自己他是认真的吗,都到现在这种情况了还有心情想别的。
人一旦分心就会出错,提姆也不例外,更何况他之前还没占到先机。眼见着被勒的双目涨红的小混混仍不放弃挣扎,不停向一旁的同伙指挥的同时甚至要带着他一起玉石俱焚一样的往墙上撞,提姆就知道一会儿不仅会有一场‘恶战’,他肯定还得受伤。
提姆:后背和头骨已经开始幻痛了。
叹了口气,提姆勾住小混混的腿越发用力,他强行抓住混混的肩膀稳住自己向一旁看似已经呆滞里的白裙女士喊:“跑!”
这招其实用的很险,属于提姆暂时将另外两名混混的注意力转移到女人身上,接着他在利用这一空隙的时间将身下这人摆脱,再去干掉另外两人。
时间紧任务重最主要的还是要抓住关键点,说出这个单词前,提姆的脑子中都不下演练10遍这样的场景。以至于他的左手再艰难都要去勾腰带中的爆炸弹丸。
但让在场所有人都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提姆嘶吼出这句话后,穿着漂亮白裙的女士非但没有动,反而还了解的点了点头。
接着再所有人虎躯一震的情况下,这个看着温温柔柔的女士直接对着离自己最近那名混混的/裆/部踢去,紧接着在混混无法克制向地面跪下时,一脚踩在混混的大腿上,借力跳到混混身上拽起他的手臂对着一旁发蒙的同伙就是一掌。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等现场唯二还站立的男人反应过来时,女人的脚已经踹上了大块头混混不可言说的部位.
大块头混混:......
事实证明块头大没什么太大作用,该脆弱的地方永远都是脆弱的。
大块头倒下了,坐在他肩膀上的提姆自然也要顺势而下。大概是刚刚的震撼太大了,又或者是跟对方的距离太近了。本该稳稳落地的提姆脚下竟是一个踉跄,原本以为自己要摔在地上了,可谁想要触脸可及的不是冰冷且疼痛的地面,而是一片陌生却让心生留恋的温暖怀抱。
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提姆,火速向后退了一大步,看着眼前眼前笑意盈盈的女人,头一次支支吾吾的说不话。他纠结半天才道:“女士,你还好吗?”
好的不能再好了,毕竟若是平时被救下的那个人早在他出现的时候就跑了,提姆几乎还是第一次面对这种现场不仅留下还有机会还手的人。
他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女人长得很年轻,属于光看脸部看不出年龄的那种。她棕色的头发长齐腰部并从肩部往下开始微微打卷且在发端又隐约透露出些许金色。提姆猜测,可能是染过,也可能是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