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德雷克,现年22岁,再外人眼里他既是布鲁斯·韦恩的养子也是韦恩集团的颇具盛名少总裁,人称哥谭新一任必拿下的钻石王老五。在一众想迫切嫁入韦恩这个豪门的团体中,被团体中的女孩们亲切的称呼为‘如果我成为不了布鲁斯·韦恩的新娘,那我就要嫁给布鲁斯·韦恩的养子,至少要成为布鲁斯·韦恩家庭的一份子。’
对此韦恩少总很是无语:要不你们还是成达米安·韦恩的继母吧,而且这件事对我来说也挺重要的,毕竟我活着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恶心一下达米安这个恶魔崽,那我祝你们成功吧。
达米安冷笑:休想得逞,鸭子给我去死。
而至于为何韦恩少总和韦恩小儿子会不合到这种地步,该是因为这层身份下,提姆·德雷克还有一个身份——
蝙蝠侠的助手、蝙蝠团队的一员、和罗宾非常不对付的红罗宾。
红罗宾和罗宾不对付到什么地步?
哥谭市民亲眼看见过两人当街打架。罗宾从高空中隔断了红罗宾还正在飞荡的绳索,导致红罗宾从空中摔了下来。而后在红罗宾反应过来后,反用自己的长棍和手肘狠狠的打断罗宾的鼻子。尽管这样两人居然还合力抓住了要逃跑的刺客,哥谭市民们纷纷感慨这两个人不亏都是蝙蝠侠的弟子。
红罗宾:单纯为了完成工作而已,要夸我就别拿恶魔崽和我并列在一起,听着都快让人把隔夜的咖啡吐出来了。
罗宾:呵呵,我可以喜欢很多动物,但唯独只有鸭子,一看到他我就想连夜把他送到唐人街的中餐馆里面去。
总之两人之间水火不容不仅在超级英雄之间的圈子很出名,还一度‘火’到圈子外。毕竟两人最不和的那段时间,要不是有布鲁斯·韦恩镇场子,宴会厅中水池里的水,都真的能被两人撩起来,当着全哥谭的媒体上互泼到对方脸上。
如果真的泼了,那第二天托尼·斯塔克‘幸灾乐祸’的电话一定会在上午打爆布鲁斯·韦恩的私人手机。
托尼:反正也是我的贴心只能电子管家来打,既然这个贱早晚要犯,我当然就要挑夜行生物弥足珍贵的白天睡眠时间了。
老好人美国队长见此欲言又止、止言又欲。为了防止第二天各大新闻头条头版都是托尼·斯塔克竟被蝙蝠侠偷袭、吊挂在复仇者联盟大厦顶层的字母上,他连夜给远在大都会的超人打去了一通电话。
电话大概的意思就是如果真上头条了,超人能不能帮下忙,丢人在纽约丢就够了,大都会的星球日报就别上了。
小记者克拉克也很为难,打工版的人间之神支支吾吾:可是,队长,难道你忘了吗?现在布鲁斯才是星球日报的最大股东啊。
言下之意,别说上头条了,蝙蝠侠要是想这件事连续上一个月头条都没问题。
史蒂夫:.....
这就是有钱人之间的‘战争’吗?他这个上个世纪的老年人就不参加了。美国队长冷酷的挂断电话顺便还出门跑了步、
嘲笑了一下被自己套圈的猎鹰。
史蒂夫:好了,托尼,我尽力了。但你没救了,下一个吧。
托尼:????
我看你唯一的努力就是在冰块里面还保持呼吸吧。
猎鹰:没人为无辜的我发言吗?
红罗宾和罗宾自然不会想到两人之间的斗争会产生如此的深远的蝴蝶效应。当然想到了两人也不会介意,因为两个人还忙着对付彼此呢。
要说提姆和达米安的恩怨是如何产生的,那就要追溯到很久之前,追溯到达米安·韦恩被塔利亚·奥古送到布鲁斯身边,追溯到布鲁斯‘死亡’,总之对于现在已经差不多能维持相处的两人来说,那都是比较遥远的事情了。
现在两人虽然没有之前的那般剑拔弩张,在遇到特殊事件的时候也能共同合作、保护对方,可也少不了口舌之争和翻那些陈年旧账。
譬如这次。
蝙蝠侠要去外太空的瞭望台值班,为了防止有心人控制超人,蝙蝠侠基本上都将自己和超人排班排到一起。
现今的哥谭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总说自己是孤身一人行动的蝙蝠侠也有了队伍,除了他的弟子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愿意守护哥谭的人加入了这支队伍里面。
有了更多人的加入,每个人身上的任务也就相对轻了些。虽然只是相对的少了些,但至少不用在蹲点一个神经病的阴谋一整晚后,再在横跨整个哥谭市,对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犯罪案进行打击。
因此,当一部分人被分配到打击任务中,一些人就会被分配到盯梢任务中。
打击任务还好,说白了就是打人,打人的时候肾上腺素都能打上了头,这个时候跟谁组队有什么区别,顶多就是手上没个轻重,把自己人一起打了。
可盯梢任务可不一样,盯梢任务少则一小时起步,多则几天几夜不合眼都是正常的。通常没蝙蝠侠的要求,一般人都会选择自行组队。
提姆大部分时候喜欢和迪克组队,其次的人选是杰森,两人一个是摆在明面上的男妈妈,一个是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男妈妈,只要提姆跟这两人一起,他总有时间蹲在墙头或者靠在任何一个能靠人的位置,眯上那么一会儿L。
提姆:管他们是什么,只要能让我睡上觉的都是大好人。
大好人迪克摸着后脑笑的没心没肺:哈哈,提宝真可爱。
‘大好人’杰森老脸一红,他面上不显,脸上天塌了都能和布鲁斯用嘴把天顶住的样子:妈的,你们能不能别老弄出一副这么黏黏糊糊恶心的样子。
然而提姆也不是每次都能和迪克与杰森组队,前者人缘太好是个总被抢着组队的香饽饽;后者经常为了要给罗伊收拾烂摊子而赚很多钱,甚至到了真的逃离地球去外太空的地步。
没当这个时候,提姆的组队对象就会换成蝙蝠女侠、搅局者、蝙蝠少女等人组队,大家对睡眠不足的红罗宾总是多几分包容,除了一个人——
而这次也不知道是家里面
哪个人想看笑话,
居然让提姆和达米安组队了。
提姆:虽然我是个义务警察,
可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真的无助到想要报警。
达米安冷笑:你以为谁想和你一起啊,该死的鸭子。
即使两个人在不情愿也得完成任务。
监视并找到维克多·扎斯的踪迹,阻止他继续杀人并成功把他送到监狱里面去。
扎斯先生作为一个哥谭市里能跻身一流变态,但实力只有二流实力的反派扎斯先生,哈莉·奎茵一棍子都能给他打的昏迷不醒,就别说可以跟哈莉·奎茵打个来回的英雄们。
武力上对付扎斯先生简直是轻而易举的小事。说实话,这件事让有记忆回溯能力的信标去更有力也更合适,还不至于派两个人去盯梢他,怎么看这件事的安排都不合理。
而这样做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维克多·扎斯在从阿卡姆疯人院转移到黑门监狱的过程中失踪了。
没人知道扎斯先生是怎么从武装严密的监视中怎么逃跑的,也没人知道那辆武装他的押运车和押运人员到底都去哪里了。
一群人就这么凭空失踪了,引起的已经不仅仅是蝙蝠侠的注意,那段时间就连媒体也一直在跟踪报道这件离奇的事情。
可无奈现有所线索实在是太少了,除了蝙蝠侠一直在继续追踪这件事外,渐渐的当很多人都快把这件事忘记了的时候,某日的清晨一声尖叫撕破了哥谭本就不太平的清晨。
有人发现在小巷的深处发现了一具被虐杀的尸体,干涸的血迹在尸体身下粘黏成了厚厚的一层血痂,说明受害者生前除了遭受到虐待外,还被人从脖子处生生的放干了鲜血。
哥谭的神经病很多,这个是不置可否的事实,但能将人虐杀至此的变态不多,小丑也许有可能,但他一直被关起来没有作案时间被排除在外;猪面教授虽然也会对人类的身体动手动脚,却也在被抓后一直待在黑门监狱没有出去过。
综合所有的情况也只一种可能了——
离奇失踪的扎斯先生一路流窜杀人并回了哥谭继续作案。而至于在他失踪前押送他的警员,不用猜也知道他们的下场了。
找到警员尸体,抓住扎斯先生,这就是蝙蝠侠离开地球、去瞭望塔前分配好的任务。
按理说,到蝙蝠侠离开前这件事差不多也就到此为止。但墨菲定律早就为这件事下好了结论,当人越觉得这件事要成功的时候就越会出现意外。
在提姆和达米安在哥谭市内蹲守扎斯先生的同时,神谕和信标也通过网络和超能力追踪受害者们的踪迹。
在一路追踪到那些受害警员尸的具体方位后,比全员离奇失踪还要炸裂的事情来了。
转送维克多·扎斯的队伍由扎斯先生本人、四名全副武装的警员和一名同样武装好的司机组成,这就说明这支队伍中有共有6人。
既然现在扎斯先生停留在哥谭继续作案,那神谕和信标发现的尸体应该有5具。
可
真正令人惊悚的事情来了。
神谕和信标一共发现了6具尸体!
除了案发现场的5具已经确认好身份的警员和司机的尸体外,
在案发现场的150米外的树林,
信标通过其触碰物品的回溯能力,在一块有翻新的土地之下,发现了一具失去头颅但满是伤痕的尸体。
维克多·扎斯有一个众所周知的习惯,他每杀死一个人后就会在自己的身上制造一个伤疤,满足自己变态欲的同时又向世人彰显了自己。
如果按照这个结果推测,眼前的无头尸体是维克托·扎斯的话,那哥谭市里面的维克多·扎斯是谁?!
是变种人变得还是斯克鲁人变得?又或者是谁伪装的?
提姆掏出腰间的钩爪枪,对准建筑顶楼的砖墙上发/射,利用绳索的发/射/和收缩让自己成功在哥谭的夜空中飞荡着。一边前往自己的安全屋,提姆一边分神继续自己刚刚在脑内的猜想。
哥谭市内的这位扎斯先生十分狡猾也十分谨慎,在每次作案前他都会贴心的避开哥谭市内的摄像头,偶尔被摄像头继续下来的身影也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背影。在之后自己搞出的事情会被蝙蝠侠追查后,他居然还想了通过联系其他反派的主意,假意蒙骗对方要共同作恶,实则是在推对方当自己的靶子。
迄今为止,在提姆和达米安追踪扎斯的过程中,已经抓住二个替扎斯先生做靶子的倒霉蛋,分别是日历人、萤火虫和酱料王。
提姆:也是,以扎斯的智商在有脑子一点的反派,他是忽悠不到的。
为了防止断了扎斯的踪迹,这二个倒霉蛋在被提姆和达米安直接打包送进了GCPD地下的临时监狱,本想等这件事结束之后在一起审讯。
谁能想到会出这种大事,提姆落在安全屋的阳台上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出了这种事情自然先要通知蝙蝠侠。等蝙蝠侠回复的时候,其余人自然也不能闲着,现在就连在布鲁德海文的迪克和躲去外太空的杰森都被召唤了回来。
而作为这件事主要负责人的提姆和达米安更是有很多事情要做。此时两人分开,皆因达米安先去了GCPD审讯那个二个唯一见过扎斯先生的倒霉蛋。
连轴转的提姆也可以趁着这个时间段在自己的安全屋小憩一段时间恢复体力。不过提姆已经在盘算放弃这段休息时间了。
就像前面说的那样,哥谭市里的这个假的维克托·扎斯,到底是变种人还是斯克鲁人又或只是某个有超能力的普通人类,这对解开这个事件的真相真的很有帮助。但提姆真的已经很累了。就连伸手拉开自己阳台的窗户提姆都觉得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