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法中的《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外国船只在一国领海内的“无害通过”,要求是很严格的。

如果是民商用船只,那当然没问题,有很宽泛的航行自由,直接遵守交通规则就行。

但是,对于执行特殊任务的船舶,要么要申请,要么要审批,具体法条很复杂,诸位看官不是学国际法的专家,我也不用说太细。(其实也不是很专业,连司法考试里都有航行自由/无害通过的考点,考过的都懂)

如今跟顾鲲、米切尔哈彻这种情况相关的,主要就是用到一条,即“潜艇的无害通过”。

海洋法对潜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在别国领海内,你必须是上浮通过,才算无害,如果是执行特殊的科学考察任务,非得潜航的,一定要找领海国审批。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渔民捞到任何无人潜航器,都可以直接充公的国际法法理依据:这是个潜水的玩意儿,领海国公民捞到后直接干走,法理上是天经地义的。

潜水的玩意儿,就是那么不受待见,就是谁逮着就能干。

之所以现实社会中那么多国家的潜艇到别国海域溜达还能活着回来,并不是国际法在保护这些潜艇,而是科技。

是因为这些潜艇的静音效果足够好,行动足够悄咪咪,敌人压根儿就发现不了。

瓶颈是侦测技术,而不是国际法。

……

米切尔哈彻还丝毫没注意到大祸临头。

他依然开着自己那条运载量数十吨、总排水量两百来吨的电动潜艇,在充电船附近几海里的范围内,拖着电缆仔细作业。

他这次之所以如此倚重潜航器,主要就是因为需要给顾鲲散播烟雾弹,以至于他不敢提前太久把主力科考船开到真实作业点位附近,怕那样太招眼提前把顾鲲引来。

而潜航器的话,就能无声无息把很多前期整理工作,在水下完成。

尤其是这种带有一定运输能力、有作业机械臂的专业潜航器,效率非常高,可以在水下神不知鬼不觉地靠着探照灯和声波仪执行整理沉船残骸、搜集归拢货物的作业。

如此一来,他可以把大部分工作都完成后,等最后要风紧扯呼的前夕,再加急弄到大船上装好运走。

他正在专心致志地指挥作业时,手下的声呐兵终于发现了异常:“老板,我们西北偏北方向,似乎有不明声源接近!之前他们与母船的方向角比较接近,我们的声呐被母船的螺旋桨干扰了,没有尽早发现!”

民用科考小艇上的声呐,质量当然不如军用的。而军用的船的噪音等级,也远比民用的药低。

一条两千多吨的基洛级,可能噪声特征也就几百吨的民用艇级别的。

尤其是只要别买到80年代初那种“87年东芝事件”前建造的早期型,噪声等级会进一步下降。

众所周知,冷战末期曰本人的东芝集团旗下的东芝机械,把一批五轴联动加工机床卖给了露西亚人,而大洋国是因为发现其声呐难以发现露西亚最新型潜艇了,才知道是露西亚人用了最新的五轴联动加工了潜艇螺旋桨叶面、导致噪音降低,然后才破获的东芝事件。

顾鲲买的这条质量应该也行,防住98年的民间科考版声呐侦测、到了近距离才被发现,也很合理。

“有没有可能是巧合通过?”哈彻还抱着幻想,让声呐员立刻判断。

毕竟他的情报里,并不知道顾鲲有基洛级潜艇,也无法想象顾鲲为什么能这么快升级装备。

可惜,就在犹豫之间,情况进一步恶化了,声呐员还未做出新的判断,机电员先汇报说:“我们与母船之间的充电电缆被割断了!现在只能指望电池航行了!请求紧急上浮!”

事实上,他们的电缆并不是被人“割断”的,只是被“海鸥号”的螺旋桨意外事故绞断的,无非潜航器里的人不知道外面的情况罢了。

“紧急上浮!”米切尔哈彻彻底慌了,连忙下令。

几十秒钟后,潜航器头顶发出回音空响的“咣咣”两声,艇身也狠狠震动了两下。

到了这一刻,米切尔哈彻心中已经没有任何怀疑:“肯定是顾鲲!可是他疯了吧,他要是真有那么大的潜艇,用鱼雷击沉我们不就行了?他居然敢撞我们?就不怕自己也进水么?”

不敢发射鱼雷,是怕引起国际争端吧?

真是个疯子!有那么大仇那么大恨吗?

饶是米切尔哈彻见过大风大浪,心中也不禁慌乱了。

这种一言不发直接开搞的架势,特么没见过啊!这是杀父之仇还是夺妻之恨了?这一行的同行有这么狠的吗?

“老板,我们没法上浮了,对方压住了我们,把我们继续往下压,我们无法机动!储备浮力远远不足!”驾驶员终于汇报出了最后一条绝望的消息。

顾鲲甚至都没想撞沉米切尔。

撞的话,自己的船也会受损的。虽然基洛级防撞能力比民用科考潜航器皮实耐操得多,不过就算是杀敌三千自损三百也是没必要的。

所以,开到别人头顶,然后直接水舱灌水压到海底,这是最温柔的做法,减少了直接碰撞。

胸口碎大石,从来都是夹在中间的大石最容易完蛋,而锤子和胸口就相对安全不少。

就算稳一手,不把对方直接夹爆成汉堡肉,反正对方已经被切断了电缆,断电断氧漏点水,压个十几分钟也完了。

文火也能把汉堡肉烙熟的,嫌熟得慢就摁在海床上多摩擦几下。

……

“南华夏海发生意外碰撞事故,一艘不明国籍的潜航器,在未经潜航申请的情况下,恶意通过,与申请了合法潜航的兰方国籍船只发生碰撞。

事故原因疑似为双方声呐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相互发现,我们对于这起事故深表同情,也再次警告各国应当遵守海洋法公约、严格执行无害通过条款规定的程序,避免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据悉,事故一方的船只,为兰方群岛通过我国某船舶公司中介购买的露西亚国基洛级潜艇,用途为缉私,当时该艇执行的是从东北亚海域返回兰方的正常航程,属于买主自驾回国。首航即发生如此事故,我们深表不幸。”

“沉没船只注册国至今未查明,不过当时与沉没船只同行的水面船只,已经被查明为一家布列塔尼公民注册于巴拿马的海事科考公司所有。更多详细情况敬请期待后续跟踪报道。”

事情发生之后的那个周一,相关的新闻很快在有关的专业媒体上得到披露——仅仅是专业媒体,也就是供海事和国际时政等领域的人看的杂志刊物和电视台,才进行了报道。

至于大众媒体,是不会关心这种小事故的。个位数的伤亡,还不如车祸呢,要是死几个人的车祸都要报道,媒体资源早就被浪费完了。

不过,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懂行的人,自然知道这个事故的分量,和它背后象征着什么。

专注于国际关系领域的看客,第一反应是找国际法瑕疵,找海洋法公约方面的侵害嫌疑。

不过这事儿肇事者似乎证据做得很扎实,对方也没逃逸也没不配合,只是把受害者的供电船一并拖走,拉回无争议海域,然后交给了在那儿巡逻的一艘华夏方面的渔正执法船。

怎么看都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被害船注册国也就无话可说了,谁让国际法上就是讲究“潜艇无人权”呢,你来就是罪,别人小聋瞎听不见看不见也没办法。

而专注于金融领域的看客,则更关注这一事件反映出来的更多国际势力对顾鲲的保护和力挺,

以及那些想给多头添堵的跳梁小丑,有可能遭遇的非市场性风险。

孔尚忠是第一个吓尿的。米切尔哈彻的噩耗,让他连续两三天没敢出门,唯恐自己在香江都不安全,会不会被社团找上门干掉。

毕竟不是人人都是法学专家,即使米切尔的事情是咎由自取死有余辜,但孔尚忠这种外行人难免会暂时错误解读的嘛。

因为孔尚忠为代表的一小撮人蛰伏了几天,空头方面奔走搞事的力量就更加薄弱了,6月中旬,恒生指数一万五千点也被轻松突破,中间略有震荡,无伤大雅。

孔尚忠为代表的本土空头,已经彻底放弃了其他盘外招的幻想,就等着最后截止日的疯狂抛单殊死一搏了。

亏本已经是注定的,差别只是会不会被彻底亏到破产清盘,还是有可能稍微捞回几成本钱。

如今再护盘已经是没有价值的了,哪怕中间被临时击穿一万六千点几天,也顾不上了。

他们唯一的追求,就是7月1日允许交割期指合约的时刻,能够短时间冲回来一些,然后立刻抢跑平仓——那么多期指合约,想同时平仓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所以那么多队友肯定会发生跑得快跑得慢的问题。

但是,这种时候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死道友不死贫道,谁跑得掉就看谁命大。

只可惜,最终的历史证明,连这种期待都仅仅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6月下旬的一天,一条更重磅的消息,震惊了所有人。

“孔老板,不好了!大新闻!华海油宣布兰方东部领海发现了储量几十亿吨的浅海油田!”

孔尚忠听到秘书述说的噩耗时,如晴天霹雳呆滞了许久,喃喃道:“这不可能!这是顾鲲设的局吧,我听壳牌的人说过,顾鲲是要造假!这是造假!”

秘书:“可是听说华夏方面已经紧急批准了一笔以兰方油田储量为抵押的巨额贷款给顾鲲了,现在顾鲲的资金量又要爆棚一把了。”

孔尚忠直接晕了过去,幸好秘书立刻给他喂了一颗速效救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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