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莲庆见过尸体无数,仍不免感到一阵头皮发麻。
不仅如此,她还注意到,少女的颈部,胸口,手上,小腹,皆可以看到很明显的,大块大块,生前被残忍虐待过的痕迹。
烫伤跟利刃割裂的痕迹,一道道,一块块,纵横交错,青青紫紫,红的黑的。
触目惊心!
哪怕,此时臭水沟子里头,那乌黑肮脏的泥水,已经将她赤—裸的身体遮掩了大半。
却依然遮掩不住,她半边乳—房被利器剜掉后,残留下来的,那个丑陋而硕—大的疤痕!
以及,下—体处,那一截,被人强行扯出来的肠子!
……
……
莲庆眼瞳微缩,越看的细致,脸色,就越是铁青的厉害!
这些特征,她曾在一封信上,见过,完全相同的犯案手法!
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是同一个人!
莲庆两只眼睛,死死盯着臭水沟子里,静静躺着的,这名死状无比凄惨的少女。
捂在口鼻处的手,渐渐,松开了,都恍然未觉……
忘了,是从哪里,听过这样一句话。
人与人之间,此生,每一次相遇。
皆是,久别重逢。
虽然少女的脸孔,完全被折磨得变了模样。
但此刻,莲庆到底还是认出了……她是谁!
这并不是说她有着过目不忘的神奇本领。
也绝非,少女曾经跟她打过交道,有过任何牵扯。
而是,眼前的这具女尸,是莲庆刚上牛车那阵,曾经给她留下印象特别深的那一位。
明明只能算清秀的容貌,却偏偏,叫人一眼见了,完全移不开眼。
一看,就跟他们这些打小需要干活的农家子弟,有云泥之别!
……
……
常言道,烈酒壮人胆。
恰逢,有天晚上,向来似块榆木疙瘩,常年一副痴呆表情的赶车壮汉,不晓得哪根筋不对,多喝了两壶马尿。
壮汉喝多了,酒气上脸,黑红黑红的,许是被这平凡琐碎压抑的生活禁锢太久,亦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迫切,需要发泄一番。
直接从一干小童里头,粗暴地,将最抢眼的那名少女,单独拎了出来……
近乎歇斯底里的尖锐哭喊声,两条细瘦的小腿拼命扑打声,当时,强烈刺痛着在场每一个人的耳膜!
具体细节,莲庆并没有记得太清楚,那时候,她只顾着把某个欲要冲出去救人双目通红的傻子,强行压制住!
再后来,第二天,发生的事——
就都知道了……
那名少女,被壮汉拖进林子里活活糟蹋后当场发了疯!
没过多久,被牙婆贱价,卖进了离东门大街最近的那间妓寨里头!
……
……
原以为,此生,永远不会再见。
莲庆没想到,居然会在这样一处破院后边的臭水沟子里,以这样一种方式,重新,遇到对方。
她当然清楚被卖进妓寨的女子,下场……会有多惨!
不对,应该说,自古以来,红尘女子张开双腿,躺在床—上,坦然,甚至主动承接来自不同男人的生—殖器官,赚那一身皮肉钱。
其中,但凡有半点儿羞耻心的……无异于,拿把刀子,一刀又一刀,将她们身体里的骨头。
一根,一根,用力,斩断!
可碍于大时代环境如此,能活下去,便已经……算是极好的了!
痛,骨头,尊严,自由。
身为一个人的基本底线……这种东西,又算得了什么?
古代如此,而到了现代。
又如何?
睁开眼,整个世界都在编织一场华美而巨大的幻觉!
身为一个人,你必须美丽或者帅气,必须身材苗条或者六块腹肌,必须有房有车到处旅游用奢侈品!
一旦矮,胖,穷,丑,笨……
便是罪!
几乎是全世界,你所使用的所有传媒工具也好,所看到的新闻热点微博头条也好,都在拼命疯狂洗脑。
告诉你,必须应该怎么样生活!
吃穿用度必须要用名牌,必须要高端大气上档次,必须要一张护照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欢乐游行。
这,才能算是生活!
才能算……所谓,不辜负年华,不辜负岁月!
不辜负来这世上走一遭!
于是,除了年轻以外一无所有的人们,那一张张本该青春洋溢,光芒万丈的脸。
为了那一场资本编织出来的盛大幻觉,为了所谓的不输于人,捍卫那一层比厕纸还不如的虚假自尊,为了不被那荒诞而可笑的狗屁小圈子排斥。
变得无比焦躁着急!
主动开启了跟魔鬼的交易,将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切割成橱柜里摆放的一个个,精美工业品。
明码标价!
渐渐地,偏离了属于白天的那一条轨道,越走越远。
越走越窄,越走越偏。
问题是,大多数人都这样啊,身边的人都这样啊,哪里错了?哪里不对?
是啊,大家都这样啊!
哪里错了啊?!
哪里不对了?!
……
……
真是……
他!妈!的一堆臭狗屎!
是的。
臭狗屎!
滑稽的是,莲庆只有在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事业,打算跟前夫解除婚姻关系后,才真真切切,意识到这一点……
当年那个野心勃勃的自己,到底,有多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