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天儿相信萧云的判断。

然后仔细想了一下大燕城和秦国都城的对比。

脸色就变得越来越差。

甚至身子一晃,险些昏死过去。

她咬了咬牙,然后转头对那名看着几个人说悄悄话,很好奇,却又不敢上前去问,甚至退远几步,以免瓜田李下的那名将军。

“之前指派给你的任务是什么?”

“哦,是绕过大燕城,在大燕城后狙击,不计代价的拦截秦国军队的去路。”

“这么说……上面已经有人认为大燕城挡不住他们喽?”

“应……应该是这样。”

“连大燕城,我北魏最强的军队,最强的城,都无法阻挡的军队,你们上去拦截有什么用?”

将军苦着脸说道:“自然是……用命去堆,去耗。”

“也就是送死?”

“是的。”

“那你甘愿吗?”

“保家卫国,乃是我辈职责所在。”

“不说职责,我是说你,你自己心中的想法。”

“这……”

将军沉默一阵,突然抬起头,正色道:“北魏若是真的败了,百姓兴许能活,虽然苦难,但能活,那些大氏族能活,虽然伤筋动骨,但要不了命,而我们这些小家族,肯定会灭亡,到时候我的家人,亲眷,都会死在这场纷乱之中,我不想看到这件事。”

“所以……你选择慷慨赴死,就算是最终北魏失败了,你也先死了,能做的也都做到了,不用看着亲人死去而伤心,若是最终北魏胜了,你就相当于用自己的性命保住了自己的家族,你也满足了?”

“是的!”

拓跋天儿冷笑一声,然后走回到萧云身边,小声道:“看,这就是我们北魏人的筋骨!”

萧云也是一阵苦笑,点头道:“我看到了。”

然后上了马车。

拓跋天儿也跟了上来,坐在角落中,就不言语了。

萨户呆呆的看着这种他不明白的情况,小声问道:“那个……现在要去哪?”

萧云叹了口气,说道:“还以为能在泗水城休整一下,看来也用不着了,出发吧,去北魏大王庭。”

“啊?现在就要去啊?”

“认识路吗?”

“认识倒是认识……”

“那就走吧。”

萧云并没有问萨户为什么会认识去北魏大王庭的路,只是躺在床铺上,闭上眼睛,悠然叹息一声,感叹命运的不公。

他时不时会想,如果拓跋天儿可以放弃自己的家族,自己的国家,不是挺好的吗?一切都完美了。

可若她真的如此,那她还是她吗?

惊才绝艳,北魏勋贵,文宗圣女。

又怎么可能是一个不忠不孝之辈?

为了所谓的爱情,为了一个男人,背叛自己的一切?

开什么玩笑?

就像萧云不可能抛弃整个秦国,抛弃萧家,抛弃自己所有的亲朋好友去迁就她一样。

凭什么,一个女人为了男人背叛家国就是好事,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抛弃家国就是天大的罪人?

这不公平。

真正公平的是,萧云是圣品,拓跋天儿是圣女,他们两个都在自己的领域之中做到了最好,竭尽全力。

苦笑一声,他想要沉沉睡去,却发现自己竟然睡不着了。

只能这样闭着眼睛,装睡。

毕竟,角落中传来的细细哭泣之声,他没有资格去安慰的。

……

这一路,他们见到了很多南下的军队,里面很多杂牌军,甚至很多百姓,有些人情愿,但绝大部分人是不情愿的。

谁都不想送死。

因为但凡聪明一点的人都能意识到,其实即便是北魏败了,家国被占领,他们也未必会死,真正那种比死还难接受的事情真的很少。

尤其在听说那些被占领的那些百姓都生活的不错的情况下,他们更加不想冲过去,无缘无故丢掉自己的性命。

所以那些军队都是死气沉沉的。

布满了一种名为绝望的情绪。

一个多月,萧云见过太多这样的情况,甚至有些麻木。

而那些军队见到萧云这架马车,也显得有些麻木。

没有人上来盘问,也没有人关注,更没有人上来抢劫。

就这样安安稳稳的,一路来到了北魏的大王庭。

这是一座没有城墙的城市。

很像是萧云前世的那些城镇。

刚开始能够看到村庄,翠烟袅袅,农田密布。

然后是镇子,很小的镇子,主要是集市。

再然后就出现了大路,顺着这条官道走,就能进入到城市的中心。

萧云立即明白了为什么这里被叫做大王庭,而不是都城。

这里更像是那种一座巨大的地标性的建筑物,辐射出无数建筑群,广袤,平坦,然后共同组成一座欣欣向荣的城市。

是的,原本这里是北魏最为欣欣向荣的地方。

即便皇家内斗,即便朝堂纷争,在这里生活的百姓,权贵,也都是极为幸福的。

每个人都有事做,每个产业都有发展。

比如就在一个镇子前面,就看到一个孩子提着一角肉,欢快的往家走。

不是年节,并且周围也没有其他的孩子来抢。

这就是一种常态。

但凡能在平日里吃上肉的地方,对这个世界而言,那就是好地方。

相对于路上那些军队的死气沉沉,这大王庭虽然不复往日的繁荣,但却依然好似世外桃源一样,好似根本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一下,人们只是在照常的生活,并且很有活力。

萧云放下车帘,眨了眨眼睛。

“萨户,在前面的茶馆那里停一下。”

类似驿站的地方,是路边的茶馆,几颗古树,一口水井,一张不知道挂了多少年,已经被风吹日晒的看不太清的茶字旗,被坐的包浆的椅子,被擦得斑驳的桌子,还有店小二那张不知道用了多少年,却依然平整搭在肩头的抹布。

往往可以从这种小地方去看出一座城市的面貌。

马车停在旁边。

店小二没有立即冲上来招呼,而是恭敬的站在那里,冲着马车方向微笑。

另一边,店家捅了捅有些黯淡的炉火,让本已经烧开的水,再次沸腾起来。

还赶忙拿出几个茶碗擦了又擦。

这算是一种招呼。

若是直接出来喊人,在北魏的人们看来,那是青楼女子才会做的事。

揽客,在北魏是被认为是下等。

不过当萨户上前招呼,应了声之后。

店小二立即就从柱子旁掏出一张小板凳,直接冲到马车旁边,放在车头附近,方便客人下车。

萧云下了车,脚踩在板凳上,很稳。

他站在地面,用力的伸了个懒腰。

然后笑道:“要好水,要好茶,若是有时令的水果也上来一些,打尖的填口也备上一些。”

说着,一挥手,一枚金瓜子就叮的一声落在旁边的茶碗里,转了两圈,静静的停在碗中间。

店家好奇凑过去看了一眼,然后立即激动起来,赶忙招呼店小二准备。

这样的路边茶馆,主要是卖一些清的品不出滋味的茶水,解渴就行。

但却也不光卖这个。

好茶还是有,放在里屋柜子的最深处,罐子上爬满了灰尘,但不影响茶香。

后厨那边还有新宰杀的羊肉。

怕客人等得急,就切成薄片,扔进烧开的一锅吨骨汤里。

只需片刻,肉片受热打了卷,便直接盛上一大碗,把黑乎乎的手指在灰褐色的抹布上蹭了蹭,就掐了一点盐巴,用手指碾碎了,尽可能均匀的撒在羊肉上。

再拿一个碗,盛一碗肉骨汤,洒上一点味道重的小菜,一起端到桌子上。

这东西做起来简单,看着也不太好,却是这街头茶馆之中,最让人回味的东西。

谁能想象的到,那一锅骨头,换骨添水,一煮就是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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