燥热的天气已过,现在是黄昏,品着美妙的黄昏,嘲风闻了一阵九霜白玉葫芦中的酒,他不喜饮酒,却不排斥酒香的味道。
感触着酒的清香在空气中洋溢,飘渺的香气,似乎又纠缠着许多从前的往事。
记忆中那些值得迷恋的往事,那些来自心灵深处的温柔,那段的美妙时光。
美丽的景,也更衬托出那些凄凉的美。
那种悲伤的思念也深如髓痛,对水若华的思念。
初恋是人生路上一道最美的风景,但偏偏越是最美的东西,也越容易失去。
或许也只有在思念的时候,孤单才显得美丽。
这夏末的黄昏,似乎更容易勾动人思念的情怀。
没有人能告诉嘲风,思念的终点在哪里。
如果过去的一切再次呈现在眼前,熟悉又会不会变得陌生
到最后会不会才残忍的发现一切都已改变
八年,没有人能说得清,说得准。
有些事,有些人,是否注定了要等待一生
而那等待换来的却又会是怎样的结局是喜是悲
嘲风看着手中的白玉葫芦,嘴角又有了一丝笑意,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的笑里有些凄凉,有些孤寂。
自己是否也已忘了,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不再用心笑过。
那冷漠不容于世的眼神也渐发孤寂起来,在这个世界,她会怎样面对,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
嘲风已不敢再去想。
前边没有路,一条湖挡住了路,湖里有条船。
一阵清风拂过嘲风的发丝,那名青衫少年已出现在嘲风眼前。
湖畔,两道身影,一青一白。
“我想你应该跟我说声谢谢。”那名青衫少年如是说道。
“谢谢。”嘲风如是回道。
青衫少年道:“像我这种高手刚刚在酒馆中救了你一命,你至少也要问一声我的大名,将来好报答我今天对你的恩情。”
嘲风刚想答话,那青衫少年却抢道:“在下就是人称江湖第一帅的止水栋少侠,虽然我很强,但我是个低调的高手,如果你非要让我給你签名,甚至以死相逼,那我只有妥协。”
止水栋说完,还摆出一副等着給嘲风签名的模样。
看着已有些许石化的嘲风,止水栋语重心长道:“我知道你肯定是个菜鸟。在真正的高手面前,不会武功的人身上没有丝毫内力,若不是我,你早就横尸当场了。”
止水栋继续道:“你真以为天品堂与极枪堂没有高手,这两个帮派早年就已驻足在金马镇,说不定你刚踏入金马镇起,就已经被盯上了。”
嘲风道:“听你这么说,那你应该也算是个高手,那为什么你左手使出的那套剑法如此蹩脚”
止水栋伸出右手。“那是因为他们还不配我使出右手,我这右手可是江湖上最值钱的手,他们的命还不够值钱。”放下右手,止水栋又赞道“不过刚刚你居然能观察到我跟那些人对战,说明你还是有当高手的潜质,不错。”
嘲风已懒得再去跟他理会。自顾自的往前走着,前边无路,只有一片大湖,大湖挡住了嘲风的去路。
湖未到,后边却传来了一阵吵杂的脚步声,那混杂的脚步声就好像是一把刀,一把无形的大刀。
那大刀是否也要挡住嘲风的去路
是天品堂的人,放眼看去,整个天品堂竟出动了两百来号人,这两百来号人已差不多是天品堂的全部人手。
两百来个握刀的壮汉,震耳欲聋的脚步声,对普通人来说已够骇人。
嘲风一点也不像普通人。
但止水栋却不要命似的拉起嘲风就往湖边的船上跑去。
两人上船后,止水栋露出一个苦笑,道:“没想到竟被这么多人追杀,这回可真够刺激。”
嘲风推开止水栋,淡淡道:“你自翊高手,不知道这些人在你手中能过多少招”
听到高手二字,止水栋忽然全身衣衫发丝无风自动,连周
围的空气似乎都充斥着一股气势,傲然道:“只需半天。”
嘲风道:“我相信你。”
我相信你,这四个字从嘲风口中说出来似乎很平淡,就像是吃饭那么简单。
止水栋却已激动得满脸涕零,世上本没有千里马,有了伯乐,便有了千里马,嘲风就像是认出千里马的伯乐。
止水栋叹道:“他们的命还是太不值钱了,杀了只会弄脏我的手,而且我也不喜欢杀人,杀了人,总会有一点麻烦。”
嘲风道:“你很怕麻烦”
止水栋道:“我怕得要死。”
嘲风道:“既然你那么怕麻烦,为何偏偏要带着我上船”
止水栋笑道:“因为我觉得你很有趣,能成为我的朋友。”
嘲风道:“那你岂不是有很多朋友”
止水栋道:“你错了,我进入轮回到现在只有两个朋友,一个我打不过他,一个他打不过我。”
嘲风道:“那你的朋友肯定很有趣。”
止水栋道:“你是我第三个有趣的朋友。”
嘲风道:“我有趣”
止水栋观察着他,道:“你与尘世的格格不入,脸上总是露出深邃的哀伤,眼里既然已经看开,却又带着说不尽沧桑的孤寂,根本就不像个普通的人类。你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嘲风看着天空,清澈的眼睛透着一抹苍凉。
是什么让嘲风放不下自己沉重的思绪,水若华
也许有很多人和嘲风一样,拥有过一次不算惊心动魄的平凡爱情,却又变成虚无,化作过眼云烟,最后失去了最本能的微笑。
在寂寞的夜,萧索的晨,独自叹息,独自思念。
那一段在旅途上长长的哀伤,没有脚步地流浪着,没有希冀,也没有未来。
或许嘲风也有未来,只是不知道在哪里。
天品堂的人马已追到了湖边,止水栋的船也离湖边不远,若是下水,一定能追上。
可天品堂帮主红鹰刀看到止水栋的第一眼起,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甚至直接用大刀堵住自己帮派的人。
红鹰刀看到止水栋第一眼,他就不敢再看第二眼,他在怕。
不管怎样,天品堂都必须离开金马镇。
“为什么”红鹰刀身旁的副手问道,他实在想不出天品堂在金马镇驻足了这么多年,突然就离开。
任何人都不想轻易放弃已经握在手里的财富,已经打下来的江山。
只因红鹰刀见过止水栋,见过一面,一面已足够。
副手道:“那青衫少年根本连剑法都不会,只是身法实在诡异得很。”
红鹰刀惆怅道:“他的身法全仰仗内力施展,但是内力但却远远不及他右手的万一。”
副手道:“他的右手”
红鹰刀道:“他的右手是江湖上最值钱的手”
“难道他是”副手愕然道,语气中竟带着些许恐惧。
红鹰刀道:“离开金马镇,越远越好,最好永远也别再碰见他。”
此时红鹰刀所说的话,他手下已无一人再有意见,甚至连他们也不敢再看船上的青衫少年。
那名穿着普通,长相也普通的少年。
。。。
一个快乐的人,不管走到哪里,不管在什么环境中,他都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去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倘若你有幸能遇上这样一个人,那么,你离快乐便很近很近了。
止水栋正是这样快乐的一个人。
或许快乐的人总有些与人不同的地方,止水栋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整个江湖中人都知道他很低调。
这样的人,又岂会有悲伤
两旁的湖水在船两边缓缓地流过,不知船划了多久,天边的余晖已快渐渐下沉。
船上,止水栋端详了嘲风那张脸好久,突然道:“你怎么不问我去哪里”
嘲风没有回答,一个人的心若没有落脚的地方,到哪里结果岂非都一样。
止
水栋又笑道:“你就不怕我把你卖了”
嘲风道:“这像是一个笑话。”
止水栋道:“但这个笑话却一点也不好笑。”
嘲风道:“理由呢”
止水栋道:“因为你手里有价值连城的玉葫芦。”
嘲风道:“我不相信你是出卖朋友的人。”
止水栋道:“你已经当我是朋友了”
突然,前方传来一阵叫声,是个女人的声音。
世界上女人的声音分很多种,高亢、低语、含蓄、婉转,这声音却是急促。
就好像女人遇上恐怖事情的惊呼。
止水栋左手持剑在水里划了几道剑痕,船就迅速往岸边靠去。
这手划船的剑法看似出神入化,但偏偏不是剑法,止水栋的剑法就像嘲风说的,只能用蹩脚来形容。
不过以他以剑划船的那份内力,却不是江湖中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船靠岸,声音是从树林传来的。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说话的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
年轻貌美的女子共有四人,她们手里都有剑,剑虽在手,她们却在怕,只因她们的大姐已昏睡在树下。
肩上插着一把羽箭,箭伤不致命,她却已昏迷不醒,箭上有毒,致命的毒箭。
其余三女死死护住靠在树下的大姐,不让人接近,她们的剑在发抖。
握剑之人,若在战斗中抖剑,必死无疑,她们此时好似却忘了这个要命的道理。
她们前方横七竖八躺满了蒙着脸的黑衣尸体,尸体至少有十多具,这真是一个可怕数字。
站着的黑衣人还有二三十个,这个数字对握剑的三女来说更加可怕。
一女道:“华山派不会放过你们的。”
她的声音在颤抖,显然她很少遇过这种场面。
她们是在门派师兄师姐护荫下成长的,要论实战,远远不及游走在生死边缘的江湖中人,温室里成长的花朵很难经历野外的风霜。
黑衣人头领道:“华山派固然强大,可华山四情如今也被我们逼到这般地步,我们又有何俱。待你们重生后能遇上我们报仇的话,我们也不会有怨言,今天,情伤必死。”
黑衣人说完,手中利剑直取昏睡在树下的女人,没有丝毫犹豫,冷血而沉稳的黑衣杀手,锋利的长剑透着一股冰冷的气息,透过树林的余光,带起一阵杀戮。
眼见黑衣首领剑取目标,突然却响起一道利器破空声,声音不大,效果却是凛然,只因为黑衣首领的剑已被击在地上。
将他剑击在地上的也是一把剑,一把普通的剑,普通的剑插在地上,还露出半个身子,露出的半个剑身因为惯性,余力未尽,微微地颤抖着。
杀手们都已停手,这把普通的剑就好像在密林中掀起的一场暴风雪,仿佛要将黑衣人散发的杀气一一吹散。
黑衣首领瞳孔急剧收缩,他完全没有看到这把普通的剑从何而来,只见到一道劲光,接着他的剑已被击打在地。
这一剑有多么可怕,已不能言语。
准度、力道,远远超出了黑衣首领所能理解的范围。
若是对方的目标不是自己手上的剑,而是自己的头颅、咽喉、心脏,黑衣首领已不敢再想,他完全相信对方能有这样恐怖的实力。
黑衣首领连嘴唇都在发抖,恭敬道:“阁下是江湖中哪位高手”
过了好久,空中慢悠悠才传来一道懒散的声音:“欺负女人,算什么男人。”
黑衣人们眼中互相露出警惕之色,他们完全没有听出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对方的内力远远要比他们高深得多。
“撤。”黑衣首领做出了一个果断的决定。
黑衣人顿时如潮水般退去。
一女拭了拭泪痕,抱拳拘礼道:“多谢高手相救。”
良久,树林也未传来半点声音,那位高手已离开,或许他根本就不屑三女的道谢。
接着,三女便搀扶着中了箭伤的大姐离开树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