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冷笑:“施主此话当真”

程度呆了呆,脸上的笑容突然变了,程度:“小和尚,你少碍事儿。你个成年还没成年的小屁孩儿,不要管我的事,走走走去一边玩去,小心我真的揍你哦”

程度恶狠狠的威胁小和尚的说道。

明镜小和尚不但没有受到惊吓,反而会颜一笑笑的更加灿烂了:“来动手,打佛爷我。”

程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如同白瓷娃娃一般从外貌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的小和尚,竟然会从他的口中说出佛爷两个字。

程度转身欲要走,程度心中想到我干嘛和一个小孩子一般见识。

谁知道他刚才还没走几步,身后就传来小和尚明镜嘲讽的话奶声奶气的让人无法生起气来:“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难道你要食言”

程度现在才发现事情的不对,哪有人是平原无故去寻挨打的,这很明显是。对方扮猪吃老虎啊,他趁这时候才想起来,自己还未问到对方的名字。便开口询问:“小和尚,你叫什么名字”

明镜:“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文殊院明镜是也。

我可告诉你,以后离我姐姐远一点儿,小心哪一天。睡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脱光了躺在操场之上,这样会影响社会风容风貌的,你可要小心一点哦。

这次给你的只是一个口头的训诫,我可告诉你,下次你可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因为我这个人的脾气不好,经常睡不着觉。无聊的时候我会经常找人。

在一起畅谈一下人生,你要不要畅谈一下”

程度连忙摇了摇头,虽然他早知道朝慕雪身旁追求的人的背景不简单,但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怎么连和尚也会动了凡心,而且还是这么小的小和尚。

程度头也不敢回的飞快的走了。联邦中你再有权,再有势也惹不起文殊院,圣人的威名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打实的打出来的。

朝慕雪回到自己的寝室之中,在张慕雪的寝室之中,一台巨大的机器正在快速的运转,这才巨大的机器正在通过联邦公民所有人的摄像头来搜寻着林木森的人脸。

朝慕雪:“马克,怎么样,还没找到吗”

机器人管家马克13弯腰行礼道:“是的,小姐,到现在还是没有林先生的信息。他并没有出现在联邦的每一个角落。

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找到他。”

林木森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彻底的从宇州联邦之中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的任何的消息。和他去了什么地方唯一最后一次见过林木森面的是李证道。

可是李老头的嘴严实的很,无论朝暮雪怎么的逼问离老头总是打个哈哈,圆了过去就是不告诉。关于林木森的一丝一毫的消息。

其他人靠不住,朝慕雪只能靠自己的能力来搜寻,于是,朝暮雪从他外祖父那里搞来的这一台光幕公司最先进的电子机,想要利

用公民手环的特性。

成为一个黑客来寻找林木森。可是到目前为止,她仍然是没有找到。

朝慕雪己经习惯了,己经连续八个月了,每天都是如此,朝慕雪从保险柜中拿出一块奶糖放在手中仔细的观摩着,这是林木森送给他的第一块奶糖,他没舍得吃,一直放在现在。

朝慕雪来到阳台之上,抬头看了天空中的那轮明月心中想到: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只流浪的小猫,你会感觉它可怜吗其实小猫并不觉得自己可怜。他很自由,很无数,没有人可以约束他。他可以随时自由自在的去每一个地方。完全不用想事情的任何后果。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人出现,他给小猫牛奶。面包让小猫吃上好的喝上好的。从此心中有了牵挂。然后他又突然消失了。

只留下那个悲伤的小猫抬头望着天上的那轮明月,回忆和他在一起的时刻。

既然你明知道我自己会消失,为什么还要对小猫这么好为什么还要可怜他还不如让他自由自在的自己生活下去。

世间文字3万字,唯有情字痛人心。

朝慕雪进入了山海界,因为程度告诉他有人见到林木森在山海界中出没。他可能就在那里。

于是朝暮雪便进入了山海界。朝慕雪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是偷偷的进去的。在她进去那一刻,在朝慕雪踏入函谷关的第一步的时候。就有人察觉事情的不对了。

朝慕雪的体内流淌着的是最为纯净的皇道之血,朝慕雪进λ让天道有了警惕,东荒有圣人察觉到了天道微妙的变化。

朝慕雪出了函谷关在外寻了七天都没有找到林木森的踪影,因为东荒实是太大了,朝慕雪因为意外救下了一个濒死的老人。

老人穿着一身破旧的兽皮,他脸上的皮肤和手上的皮肤被太阳光晒的呦黑。如同槐树的树皮一样干裂着极丑,一头污乱如同鸡窝一般的乱发,上面沾满了杂草与灰尘。

老人名字叫什么朝慕雪不知道,不过老人因为自己长得相貌丑陋,左脚又有些行动不便,所以其他人都叫自己老拐子。

老拐子称朝慕雪为恩主,一直尽心尽力的跟在她的身后为他指路。带她一起在东荒的山川之间寻人。

因为朝慕雪消失,朝书霞大怒寻人,公孙胜又拦不住,后来,朝书霞查到了朝慕雪消失的原因和程度有关,朝慕雪大怒竞然对程度对用私刑逼问。

程度无乃只能瞎报了东荒一位家主的姓名,不料朝书霞这人好生无敌,一掌灭了此族一山,又来发生的事便是前篇了。

朝慕雪丝毫不知道因为自己整个山海界的秩序都改变了,东荒的兵力开始东移,向函谷关逼进,本来暂时平和的函谷关边界一夜之间多了八百万大军。

三位圣人,七十六位太乙玄仙,几乎这是东荒百家最团结的一次,百家有人出人,有力出力,一夜之间,三座大城成倒品字形,将函谷关包围封锁

一位圣王并且拥有皇血,这样的战力己经让百族不得不全力以对,中庭的压力小了许多,函谷关又来到了暴风雨之前的平静。

关外的血迹还未干,手中的长枪在长鸣,人族永不退却,那五百年的教训太深了,那一种我为鱼肉,他为刀剑的感觉。让无数人族再也不想体会到了。

东荒计蒙一族的领地。

浓雾中景色尚不分明,唯可见近处枝叶上的露珠泫然欲滴,稍远处便只剩的朦胧剪影,混混沌沌交织在一起,抬首望见的穹天也似是被罩上了一层轻纱,晨光熹微,万籁俱寂,似是时光静止于此处。不知何处忽然传来鸟鸣,这一声破空的清啼鸣醒了世界,林中忽然喧嚣起来,八方四面的鸟群也加入到了鸣和中来。

原来是一位年轻的公子,带着一年老的仆人惊动了乌群,牵着一似鹿的蛮兽缓绶行来,那公子正是女扮男装的朝慕雪,虽然一身男装打扮,不过,一身的白衣胜雪,气质如兰,衬托的她眉宇之间更多了几分英气。

而那笑得弯弯的双眸在流转之间,却青纯之意浑然天成,加上嘴边那昙花一现的迷人笑容,更是少了几分仙气,的了几分英气。

老拐子依然是手脚不便的慢慢的前行,拖着他那只早已经瘸了的腿。缓缓的移动着只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在他的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谁也不知道他是为什么而高兴。

前方是一处荒民的小镇,荒民与修罗族的族人不同,计蒙一族传承至上古,上古强族计蒙一族的人口非常的稀少。

领地上大部分都是这种似人但带有动物特征的荒民,荒民地位卑下。

这是一个极为热闹的小镇,青石铺垫而成的街道,街道两旁有青砖红瓦搭建的楼房,两旁的楼房中有卖胭脂,丝绸丝竹兵甲利器等。

街道上荒民甚多,叫卖声,争价声不断,丝绸有荒民自织的,也有从人族走私来的上好绵绣丝绸,不过这种丝绸极贵一般很少有人买。

胭脂则是全都是从人族商人那买的,不过经常是价格贵的惊人,一盒胭脂经常要上百上千灵石。才肯出手。像这样的小镇能买多了起胭脂的人也不多。

朝慕雪拿起一盒胭脂,抹在手背之下用鼻细闻鲜花的香气,又带有朝露的清爽,抺在手上很快便渗透进了皮肤之中。

“呦,公子你要买胭脂吗是送给家中的夫人的吧。公子,您可是好眼力,这盒胭脂可是我从人族商人那现收。一盒不贵,只要3000灵石。

这价格虽然是贵了一点,但是东西确实是好东西呀,刚才你也不是试了吗确实不错。”荒民店家见朝慕雪衣着不凡,气质惊人,一看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上人,连忙上前陪笑。

朝慕雪先是轻咳了几声,从自己的怀中拿出林木森的画像,让这荒民店家看一看,并指着画像说道:“你有没有见过画中此人还有这里离人族的中庭还有多远的距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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