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聚会时,木葵就发现了。翼虎部落成年的兽人,起码得有上千人。在这样大的人口基数下,成年的雌性自然也是不少的。除去一部分没来参加采集的,现场的雌性,怎么说也有三百多人。那些咕咕鸡看着有很多,但是基本也只够一人抓个一两只的。要是不赶紧下手,今天的加餐可就没了。所幸,雌性们都知道分寸,一人最多抓两只,就收手了,以此来保证每个人都能抓到猎物。“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鸡的脖领子炸开,眼神犀利凶狠。它们发出的叫声,在漫天的雨幕之中,依旧带着一种奇特的回音。这声音回荡在密林之中,有种诡异的阴森感。木葵一对翅膀用力的扇着,一个虎扑冲着最近的咕咕鸡扑过去的时候。她本来还以为这东西不好抓的,警惕小心的用上了全力。哪知她竟然,轻轻松松就捕到了咕咕鸡。而且,咕咕鸡还因为她用力过大,从树梢上噗通一声砸入水中。她锋利的爪子轻易刺进咕咕鸡的身体里,很快将水面染红。而后,这些红色又在源源不绝流淌着的洪水中,被冲得散开。“这怎么回事”木葵的虎脸上一脸懵逼。实在是想不明白,一看就不好惹,叫声也阴森骇人的咕咕鸡,怎么会一下子就被她扑到了呢从雌性们开始冲着猎物扑去,再到余尽欢示意她赶紧行动,这之间也就一句话的功夫。时间太短,木葵根本没注意前面的雌性抓鸡的情况。不过因为她动作太慢,再加上抓了一只后就懵了,一时没反应过来。等木葵反应过来的时候,现场的咕咕鸡已经被雌性们抓完了。“哎呀这回亏大了。”木葵见到没鸡可抓了,顿时懊悔不已。早知道,她就应该一开始就冲出去的。还有,她要是不发愣,说不定也能赶在最后,再抓一只的。这时,叶叼着两只鸡满载而归,看得木葵羡慕不已。等将抓到的鸡放进各自的筒筒船,变回人形穿好衣服后。叶不解的问木葵:“葵,你刚才怎么将咕咕鸡弄到水里去了那样的话,回去要洗好几遍呢。”当时在场的雌性们,几乎都是下嘴咬的,因此除了木葵,没一个抓的鸡掉进了水里。“啊”木葵一想到那些雌性们满嘴鲜血的样子,就感觉不适应。说是雌性,可她们怎么着也是兽世土生土长的兽人,对于用嘴咬住猎物要害将其致死习以为常。但是,木葵先是人,然后才穿成兽人。上嘴咬,她光是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我第一次捕猎,平时变成兽形的时候也少,所以不习惯。”木葵解释道。她已经下定了决心,不到万不得已,能用爪子解决的事情,坚决不能上嘴咬。这也算是,她对自己曾经身为人类的尊严的维护吧闻言,叶顿时恍然,心想葵到底还小,估计是不适应吧不过“葵你还是要早点习惯才好,用牙齿撕咬猎物,是最便捷的方法了,打猎的效率也最高。”“就像刚才,你要是下嘴了,以你的剑齿,哪怕是慢了一点,也能抓到两只咕咕鸡的。”虽然知道木葵还不适应,但叶还是告诫她道。现在采集队都是阿苦在带,再加上余尽欢这个三阶雌性的加入,她们以后狩猎的机会只会更多。葵家里的条件很不好,经常都吃不饱。叶希望,木葵下次动作能快点,那样抓到的猎物也能更多,能让两姐弟多吃一点。木葵点头:“我知道了叶,下次我会加快速度的。”她想,人类都能通过熟练运用工具,来提高狩猎的效率。自己的爪子要是用好了,也不见得就会比那些直接上嘴咬的慢。咕咕鸡对于余尽欢和阿苦这样的兽纹战士来说,想抓的话,随时都可以。因此,阿苦只抓了一只,准备带回去尝尝鲜。而余尽欢,却是抓了两只。对此,雌性们倒也没意见。人家实力强,比她们速度快也正常。更何况,余尽欢明明可以抓更多的,但是她只抓了两只。这跟她们之中手快的那些人一模一样,实在没什么好酸的。但是当看到余尽欢提着一只咕咕鸡,朝着木葵和叶的方向走过去时,雌性们都惊讶了。“上次萱吓着你们了吧这只鸡就当是我做主给你们的赔礼好了,拿着”余尽欢随手将咕咕鸡丢向木葵,一脸的不以为意。但是,这也让个别手慢只抓到一只咕咕鸡的雌性,心里冒起了酸水。“凭什么啊欢为什么要给葵东西”“说起来,欢不是我们部落的人,也不是萱的阿母,为什么要给葵赔礼”“难道是首领的意思,那椿会怎么想”雌性们窃窃私语。更有崇拜椿的雌性,口出恶言。“欢又不是祭祀,难道她还想取代椿的地位不成首领真是糊涂了。”“呸狐狸精一个,萱说得没错,这家伙就会勾引人。”她们议论的很小声。但是兽人的听觉何等敏锐就是这样的小声私语,别说余尽欢了,就连木葵,也是听得清清楚楚。她将匆忙接住的咕咕鸡递还给余尽欢,推却道:“谢谢你的好意,但是这东西我不能收。”他们现在的存粮没多少,食物自然是越多越好。但是,无功不受禄。哪怕知道余尽欢这是好心,想帮他们两姐弟,木葵也不能随意收人家东西。她们还没熟到那个程度。即使,余尽欢并不缺这一只鸡,木葵也没有心安理得吃大户的想法。更何况,余尽欢作为一个外族的美貌雌性,还一来就压了部落里具有崇高地位的祭祀一头。这本就惹人非议,木葵不想让她难做。余尽欢深深的看了木葵一眼,眼底的满意之色更加浓厚了。随即,她摊摊手,一脸无奈的道:“好吧看来是我这次找的借口太跛脚了,下次我找个更充分的理由好了。”余尽欢浑不在意,对于那些雌性的酸言恶语,充耳不闻。很显然,她还没放弃给两姐弟塞东西改善生活的想法。毕竟,那是她偶像的孩子嘛不过,做为一族之长,且还是重生过一回,见惯了生死的人。余尽欢的脸皮厚了,人也更淡漠了。对于除了族人生存之外的事情,她能关注到就算是不错了。就比如,她这次找的理由就很敷衍。木葵能收自然最好。不收,对她来说也没什么妨碍。顶多,她对木葵的为人更加满意。也更想,让木葵做她的弟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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