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这个见面不到一天的姑娘,看起来很柔弱,却在第一次见面单手劈柴。如果发现我逃婚,莫不是要劈了我如此有意思的姑娘也是少见,“你叫什么名字”都结婚了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岂不遗憾,虽然马上就要走了,但好歹相识一场。姑娘一身紫裙却也好看,至于红发绿裙的我,还是算了吧。“千里。”哇,名字都这么文雅吗明明如此淑女,却有着不同于外表的能力。为了增进我和千里的感情,在我还没“嫁”过来的这几天,白天让我们独处,晚上各自回家。对她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纯是真纯,也是真厉害。她的生活大可分为劈柴、种地、挑水,不是我不帮她,而是我跟不上节奏。用手劈柴,不用十之禁或者阳刚之气无法做到,挑着两桶水走得飞快,很多时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她都回来了,地处偏远,实在找不到。我在的这段时间她没有去种地,这时节倒也无妨。她总会在莫名其妙的找出蔬菜水果,很多时候,她都是在家里陪我。除了能干,还炒得一手好菜。不得不说,她真的很会照顾人,若那个姑娘嫁给她,倒也不错。种地挑水、洗衣做饭、女工插花,她几乎会了所有男生女生的能力,就是这样的她还十分淳朴负责。可这些对于这里的人似乎很正常,如同家常便饭。还有之前的马说,装扮与追逐我之人无异,是否也就说明她也来自这里。在这里修身养性的她们又为何去到契耽主城之前还觉得一边狂野,一边温柔,其实都是一样的。她们很强,更自立。或许这是她们的生存之道,因为这里没有男生。契耽,真是个温柔的地方。“我能为你做什么吗”一直骗吃骗喝也有些过意不去,走之前希望能帮到你。千里娇羞的低下头,烛光映照着通红的脸,“我我能吻你吗”楚霄霄微微一愣,原来就这个,反正只是吻一下,又不会死。“嗯。”千里惊讶的抬起头,脸上晕红未去,踱手踱脚的走过来,轻轻在我额头印上一吻。“可以了。”做完这一切她看都没看我一眼,捂着脸往床上钻,用被子紧紧捂住自己,不让自己露出那怕一点衣角。看到这一幕,竟有深重的负罪感,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坏事,惹得姑娘娇羞。只是吻额头,真容易满足。无奈的看着她,是时候回去了,拿出手中的铜钱,这是他给我的,虽然不知道他为何有这种铜钱。有得用就用,正好她还在娇羞中。讨厌一个人是否有理由我不知道,但讨厌二一定有理由。也不知道他对铜钱做了什么手脚,反正这里一定不是落痕树。只恨身着女装,头留长发,结识二。如果他在这里,我一定会不择手段的灭了他晚上就晚上,为何一堆男人在赏灯朗有情夫有意,但不要盯着我看。自来到这里,瞬间吸引无数人的注意,他们显然比那帮女贼文艺多了,不曾追赶,直接围堵。“月下花灯,天降舞女。”不知道是谁越凑越近,有了上次的经验,大概明白这是什么地方。伯乐全是女孩子,那这里全是男孩子,至少我没见到女生。对于凑过来的人,解释道:“实不相瞒,我是男的。”若不是这身衣服我是男的,呸没有这身衣服我也是男的。记得现在是晚上,只是多了花灯。这是一座桥,能看清很远的建筑,却是模糊,大概是月色的熏染。看着他们好奇的眼神,应该不相信。二那个坑货,直接把我丢这里,。“等等,这里又是什么地方”还是先搞清状况,看着怪渗人的,不然又被追赶。同为男同志,不用这么好奇吧。该死的女装,这身绿衣还是伯乐的婚服,而这里又全是男人的世界。桥的两端堵满了人,实在不行我就跳桥,反正下面是水。“相马。”“南大桥。”“”撇了一眼桥头,人口众多,不支持观望。这座桥应该叫南大桥,相马极有可能是这里的总称。他们好像从惊讶中回过神,“咦这是姑娘。”“我是男的。”虽然外形可能让你误会,可我这粗狂的声音听着像女孩吗莫不是没见过女生,好吧,你们确实没见过。目测一下,虽然有站位不同的两人,但都是成年人,能理智的看问题吗他们好像疯了一样凑过来,眼神藏不住的惊讶,“女孩,这是女孩”楚霄霄默默捂脸,原来真没见过女生,再次讨厌女装。穿女装是为了融入伯乐,在相马女装是焦点。造化弄人,这世界这么这样,哭都来不及。这种情况,也不能动粗,他们虽然奇怪,但不至死。也不知是谁,颤抖的走过来,“女孩想不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女孩。”表情是那么夸张,动作是那么抖,就差一把鼻涕一把泪了。只是女生而已,至于这么夸张吗伯乐全是女孩。“这就是传说中的女孩,莫不是认错了”我的天啊,终于有正常人了,终于怀疑我的性别了。不知道你是谁,非常感谢,就差跳河了。“不会的她就是女孩。天降舞女,可知姑娘芳名”刚刚建立的信心又完了,你就不能别捣乱吗楚霄霄讪讪笑道:“落落痕,徐落痕。”我都大叔声音了,还没听出我是男的,是智商的沦陷,还是耳朵的崩坏“你们怎么知道我是女的”既然解释不清,只好顺着你们的思路进行,女的就女的,反正也是女装。我长发的样子自己都没见过,别人更没见过,没见过就不存在。至于二货,他也穿了,一起猥琐。这里的人也真是没见过女生,粗狂的声音都不影响他们对女性的惊讶。面前的这位小哥一本正经的回答,“你和我们不一样。”想了想,“不管是外貌还是服饰,通过文字介绍,你就是女孩。”敢情我是通过文字介绍出来的,突然想和他们聊聊天,反正也没人认识我。“你们知道一个叫淳山的人吗”那家伙既然能在伯乐生存,在这里应该不成问题,找到他一定要削他一顿。众人面面相觑,“不认识,不过有一个叫淳正的。”淳正不用怀疑,就是他,“对,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找他。”人民的力量是强大的,终于把他搜出来了。“不是淳山吗”“这是他另一个名字。”突然有一个人挤进来,“你应该就是他说的那个人了,没想到是个女孩,这真是最大的惊喜。”说着,便递给我一抹铜钱。“谢谢。”这次不会再坑我吧东西拿到了,可以回去了,就是不知道顾廷琛会在那里人那么多突然玩消失也不太好,果然还是要跳河。“落痕,我我能”咦这位小哥没见过,黑乎乎的,大概是新挤进来的。看着他如同禁岚般腼腆的模样,“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我我能要你一根头发吗”若不是天色已晚,只会见到他满脸黑线,“可以。”这些人都莫名其妙想拔毛,简直无语。别说一根,我给你一撮。“落痕落痕,我能要吗”“还有我”楚霄霄没有理会他们的请求,直接跳桥,如果没记错,这应该是南大桥。本以为的水没有出现,因为这里有一个隐藏空间,就在桥的下面,正好是桥上的死角。面前的是河,隐约可见荷叶,夏天还能看到荷花。这也是你想到的吧。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二知道这个角落,来到相马的南大桥也是他的意料之中。相马,是想告诉我什么吗亦或者是纯粹的“有趣”自从我和千里独处以来他就没再出现过,有什么事吗罢了,我没那么厉害,能够知道所有人。就连相处最久的顾廷琛,也不知道他还有这样一面。阴暗,冷酷。握着手中的牙齿抛投铜钱,这次不要再错了。这些天我一直将神踏带在身上,只要不剧烈运动,就不会发出声音。有点冷,有点熟悉,这里应该是那条走道神踏。真安静,就算是以前,我好像也没有晚上时来过这里,没想到这里的夜是那么的安静。亦或者是以前身边的人太吵闹了,所以不知道身边还会安静。可真正安静下来时,又是那么的孤独。曾几何时,是否也有人像我一样在某个晚上,随意的漫步。不知道起点,不知道终点。这不是发呆,而是迷茫。不知道做什么的迷茫,可我现在不迷茫了,我只想知道原因,即使他不再回无塔。伯乐相马,似乎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否则就不会惊讶于性别。这样也好,即使是男男或者女女都很开心。如果有一天两者之间的联系打通了,未尝不是件好事。相马,契耽的地名一直很奇葩。咦是顾廷琛。他说过,神踏只有在原来的位置才能发挥作用,而他就在神踏的位置。是一个亭子,许久没来,好像没变,更萧瑟了。在这里,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他就坐在地上。为什么会在这里没有唤他,轻手轻脚走过去。叮铃.如此距离,自然不可能是落痕树上的风铃,那就只能是神踏。该死,真会挑时间。偷偷溜回来,他应该会生气吧,不过我这副模样,他应该不认识,希望吧。被发现就不能看他的记忆了。这可是千辛万苦得来的牙齿,苦了千里姑娘,醒来就发现人不见了。如果有机会,还是想跟他道歉。慢慢走近,还是没反应。没道理,以他的敏锐,不会没发现,莫非出事了。他确实坐着,头低着,手里还拿着什么摇晃他,“顾廷琛。”没反应无奈,检查他的周围,没事。让他靠在柱子上,不像是失血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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