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陪着黎茹雪去了一趟冥界,黎茹雪对万云的好感又增加了许多,而万云也觉的神灯尊者和一般的修士有着极大的不同,对自己更是关爱有加,便默默地视黎茹雪如同亲姐姐一般。

待明月清风先走一步后,黎茹雪便拍了拍万云的肩膀,又语重心长的说道:

“虽说你和熊长老在修为和剑道上有些差距,我和明月清风也能暗中助你,但我更想看到老弟能以自身的实力拿下比斗。姐姐不太懂剑道,但叶不凡曾经和我聊起过,剑人合一的剑道已是一般修士的极限了,但剑道永无止境,就像河中的流水一般,滔滔不绝,永无休止。我相信,只要你发挥出自身最大潜力,战胜熊长老并非不可能。”

这些话虽只是些虚话,但万云听后,只觉浑身充满了斗志,丹田内的紫红色的气旋又蠢蠢欲动,火精灵也悠悠转醒,正怔怔着看丹田内的一举一动。

“姐姐,万云一定可以,那我们这就走吧,时间已经不多了。”

与其说时间不多了,不如说比斗已经开始了,甚至第一场比斗,即神剑宗同神斧宗的较量已经结束,现在正在进行的是第二场。

西南大漠,沙尘满天,蚊虫肆虐,若是凡人误入此地,多半有去无回。

不过,对于这群修士而言,这样的沙尘天气,不但不会影响众人的兴致,反倒觉的天空弥漫着黄沙,才和场上的激斗相得益彰。

作为此次比斗的公证人,神器尊者早早来到大漠中心地带,又早早将一座更加宏伟的斗兽场置于麒麟山脚下。

这座斗兽场,东西长五里,南北宽三里有半。

斗兽场中央是一块百十丈里直径的草坪,草坪显得格外苍翠亮丽,似乎在草地间撒有大量的明亮石。草坪周围则围有一圈透明的禁制,似乎为了防止误伤到观众席来。

每当比斗结束或中断时,这道禁制可以随时解除。

而这座斗兽场的观众席与以往的也极为不同。

包括索托手中的大都在内,观众席一般都在比斗场地两边,略高级的一点会设有两座楼宇。

而眼下这座斗兽场的坐位,除了一些固定座位外,还有五十万个悬浮在空的蒲团。

这些蒲团像是夜空的繁星,在略显灰暗的的斗兽场四周,散发着淡淡的白色光芒,只有在宗门内取得职位的修士,方有资格盘坐在蒲团之上。

另外,这些蒲团在一定范围内可升可降,也可左右移动。

由于这是万灵大陆修真界,自迁至修元大陆以来的第一场正式决斗盛会。因此,大小宗门来了不下二百万人,几乎涵盖了所有宗门,包括名不见经传的归一门、破天宗这样的小型宗门。

眼下,五十万个蒲团几乎座无虚席,神器尊者则乘坐一只更大的蒲团悬停在草坪上空,并全身贯注着下方的比斗情况。

很快,神剑宗的一名年轻剑修获得胜利,全场顿时欢呼起来。

“神剑宗又赢了,年年都是他们赢,还能不能给其它仙门一些活路”

“其实呢,神剑宗和神箭宗的实力相差无几,只是神箭宗这名堂主在不久前还只是一名香主,又怎么能胜得神剑宗的堂主呢”

“啧啧啧,神箭宗最强的北宗五峰之主全部陨落,加上左右护法也失踪多年,如今,他们能派人参加比斗,已实数不易。”

“我宣布,第二场获胜方是号称全能剑修的剑十三,同时也恭喜神剑宗又胜一场。另外,神箭宗的百里高杰也不要气馁,能和实力高出一大截的剑十三斗了这么久,神箭宗虽败尤荣。第二场比斗现已结束,请两位到主席台领取奖赏吧。”

对于这种极为正式的比斗,在明面上反倒不能押注,不过在背地里,早有无数个地下庄家设下赌局,押注者又何止万千。

神箭宗弟子灰着脸从主席台上拿走一份安慰性的奖品后,便匆匆回到神箭宗观众席。

其实,败者的奖励已是不凡,按照这种级别的比斗,即便是输了,也有一份十万灵晶的厚礼。

但是获胜方除了能拿到十万灵晶外,还另有一份大礼。

而剑十三的这份大礼是一只堪称仙器级别的古琴,顿时让神琴宗的人羡慕不已。

这只古琴,不说别的,仅从琴间流露出的道道仙气,就能让人为之深深地陶醉。而剑十三虽不懂琴,但也很自豪的用手去轻抚了一下琴弦,便有一道妙不可言的仙乐飘出,让斗兽场上下四周二百万人深深陶醉其间。

“剑十三大哥,我是神琴宗的容紫槐,我用同样仙器级别的古剑,来换你这把琴,你可愿意”

说话的是神琴宗门的一名堂主,此刻已亮出了一柄上古长剑,剑身煜煜生辉,一看就知不是凡品。

“这把古琴是神器宗作为比斗获胜方的奖品,其品质可想而知。但你这柄古剑嘛”

“这柄古剑乃是天地孕育而出,已在神琴宗流传了千年。只因神琴宗的弟子并不使剑,而贵宗向来使剑,应当对琴瑟一类的乐器不会太感兴趣吧如此我们两两交换,十三大哥就做个顺水人情好吗”

“这”

剑十三一时没了主意,赶紧向宗门长老求援。

“十三,你听我的,这把琴虽然不凡,但正如这名女子所言,神剑宗弟子也用不上,不如你让她嫁给了你。你二人,一个抚琴,一个舞剑,岂不两全其美。”

“就是就是,如此一来,十三兄弟既可以得到宝剑,又不失了古琴,还能抱着美人归,哈哈,我都替你着急呢。”

“十三老弟,还等什么你一个剑修要琴有何用那柄古剑谁人不知,我要是有机会,倒贴百万灵晶也愿意呀。”

“剑十三,你倒是快点呀,我们还等着下一场的压轴大戏呢难不成你想让下一场胜方换了这柄古剑”

这边,容紫槐闻言,一张俏脸顿时红霞纷飞,虽然场上不断起着哄,但也没有出言拒绝,似乎在隐隐之中也认同了场中修士的说法。

终于,在一群起哄声中,剑十三豪爽的将古琴抛向了容紫槐。

“既然容姑娘喜欢,那我剑十三就做个顺水人情,至于这柄古剑,姑娘还是留着吧,待以后遇到真正的如意郎君,再送上也不迟。”

说完,剑十三便转身掠向了神剑宗阵营。

“不会吧,剑十三也太嚣张了。这什么意思琴不要了,古剑也不要了甚至连美人也不要了”

“你懂个屁,这叫放长线吊大鱼。我敢说,不出今晚,这位姑娘就会带着古剑去神剑宗找寻剑十三,不信我们打赌”

“你才懂个屁。神剑宗是什么地方人家缺一柄古剑吗眼下剑十三大方将古琴送出,表面上看好像是吃了大亏,但从长远看,他能为神剑宗博得更好的名声,其价值远远大于这把古琴。看来这个剑十三也不简单呢,有实力也有智慧。

“肃静”

在剑十三领奖时,神器尊者呆坐在蒲团之上,已显得隐隐不安。

作为今天的压轴的主角,万云竟然迟迟未至,好在草坪四周显得有些昏暗,想必也没有知晓万云有没有前来。

“接下来,我宣布,今日的第三场,也就是最后一场比斗,由神剑宗的熊长老对朝元宗的万云,这场比斗,是一场生死比斗。换句话说,他二人一旦踏入比斗场地,便只有一个可以活着出来,这是两人的生死契约,请各位过目。”

神器尊者将生死状放大了无数倍,使得场内众人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根据比斗规矩,但凡签了生死状的修士,在进场前就要交出所属的那一份生死状。同时,除了公证人许可的兵刃外,再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

至于灵气本身,在斗兽场内可以随意调节,若是天地灵力不济,便从斗兽场所储存的灵石中汲取。

因此,虽然西南大漠灵气匮乏,但斗兽场内的灵气非但不匮乏,反倒极为殷实。

“首先,有请神剑宗的熊长老进场。”

神器尊者说完,四周便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经久而不息。

“喂,快来看呀。听说了吗熊长老以前可是阴阳阁的右护法,一身剑道深不可测。你们想想,万云先后抹杀了他的几位师弟,他现在要和万云决一死战,显然是为了报一箭之仇。”

“听说这个万云就是轮回之劫拍出那惊天一掌的年轻宗主,那他的实力也是相当恐怖吧。不知这斗兽场的禁制能不能挡住那绝强的一掌”

“你们也太高看他了吧修元之劫之所以死了那么多人,你们猜是为什么”

“为什么不是他绝强一掌之故”

“搞笑的吧你,人的一掌再强,又怎么能杀死那么多人。据我所知,只所以死了那么多人,全是神箭宗三位峰主元神自爆导致的结果”

“什么,元神自爆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元神自爆,这么说,神箭宗三名峰主合力都不是万云的对手要不然他们为什么要自爆”

元神自爆所产生的威力,的确是一种恐怖景象,其威力完全可以称为毁天灭地。

若是三位峰主的真的是元神自爆,那么产生的恐怖威力,足以使数百万人就此消弭在天地间。

早在万云初到修元大陆时,当时镇守金玉城的金玉城主,其产生的尸爆已经极为恐怖。

而元神自爆的威力又强过了尸爆几倍。

而集合三人之力,元神自爆的威力简直恐怖到无法形容。

“为什么要自爆你们一定想不出来。我可是听小道消息说了,说幕后的始作俑者是那二峰峰主李德阳,李德阳对北宗诸峰峰主多有不满,这早就是公开的秘密。早在三名峰主和万云大战之前,他们的元神便被李德阳植入了一枚爆炸的引子。然后趁万云拍出那一掌之际,便将三人元神引爆,从而借万云之手,将三个绊脚石清除,然后也将万云就此抹杀。不过万云这小子是有点邪门,竟在那样的情况下,还能存活下来,实在让人不敢相信。”

没想到,修元之劫还流传有这么一个版本。若是让万云听见,不知做何感想。

此时,熊长老正手持一柄长剑来到草坪上,很快便有两名神器宗弟子上前,双双打开神识,将其上下打量了三五遍后,才对尊者大声禀报。

“师尊,我二人已验明正身。熊长老除了手中这柄长剑外,再没有带任何物品,符合生死对决的要求。“

神器尊者听后,不由得暗暗心焦,万云到了这个时候还没有现象,该不会已被阴阳阁的人提前迫害至死了吧

另外,神器尊者答应给万云的神剑,至今尚未完工,只怕是赶不上这次比斗了。

“好。接下来,有请修真界新秀,朝元宗的宗主万云进入决斗场中。”

神器尊者说完,场上并没有出现掌声如潮的情况,反倒显得无比寂静,随后又显得嘈杂一片,不少人便开始议论起来。

“听说在此之前,熊长老就带人去朝元宗闹事,结果那万云自知不是对手,便硬拉着神器宗为他安排这生死决斗。但依我看,万云分明是故弄玄虚。这都什么时候了,他怎么还不现身我可记得熊长老上门闹事只在本月月初而已,中间隔了二十天呢,难不成万云御剑太慢,此刻还在来的路上”

一名阴阳阁的中阶弟子见万云迟迟不来,便起哄起来,惹得不少人哈哈直笑。

“神器尊者,要是按照生死状的规矩,倘若一方因惧怕而不来参加比斗,又将如何”

这个问题问的十分尖锐。

生死斗和普通的比斗截然不同,若是按照万灵大陆的规矩,若是签了生死契约而不履行的话,那便是对修真界的最大的不敬,从而人人可以得而诛之。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