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吧,张苏黎拿着一个档案袋一个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他看到了还在等待的林暮雪微微有些错愕,似乎是有些没想到。

“怎么了,张处长?以为我会跑了是吗?”林暮雪迎上张苏黎的目光。

张苏黎苦笑了一下摆了摆手:“不好意思美女,我想你已经是清白的了,耽误你的时间了,你可以离开了。”

“国安局还真是好地方,说来就来说走就能走啊。”林暮雪翘起了二郎腿。

当我是什么了?西方主神之一的冰之玫瑰在这倒成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任谁不会有点脾气?

管你是处长还是局长还是啥,把我当犯人一样压在这可还行。

张苏黎是什么人?他一下子就听懂了林暮雪话中的含义,他摊了摊手:“随意吧,美女,你要想在这儿待着没问题啊,我给你包吃包住可以不?”

“张处长的办事效率能有你口才一半好就可以了。”林暮雪起身丢下一句话就径直走了出去。

看着林暮雪远去的背影,张苏黎翻开了手中的档案袋苦笑了一下。

上面赫然是林暮雪的头像。

拎着自己的行李林暮雪就出了国安的大门,看着已经黑了的天,林暮雪真的很想发个文章控诉国安。

“要送你一程吗?”

一个男声从身后传来,林暮雪回头,那个穿着一身白的银发男人站在自己身后。

这人走路没声音的吗...林暮雪真的被吓了一跳。这么多年了,她对于危险的警觉绝对是一流,更别提对背后的感应度了,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个人还是第一次。

“不用了,谢谢。”林暮雪微笑示意了一下。

“欧阳家那些人是冲你来的?”银发男人双手插兜,长长的风衣随风飘扬,他面带微笑的问道。

月光的照耀下,在这国安局的门前,林暮雪和这个银发男人相对而立,颇有一番风味。

林暮雪看见了这个男人手上的尾戒。

戴尾戒的男人都是有故事的人,或者说都是在爱情里受过伤的人。

没等林暮雪说话,男人就自顾自地走了出去,在他经过林暮雪的身边时顿住了脚步。

“虽然都服毒了,但以后少不了你的,姑娘家的要保护好自己。”

林暮雪听着男人的话愣了一秒,她转过身,发现男人已经上了一辆劳斯莱斯离去了。

她突然有些后悔没让这个人送自己一程,倒不是怕没有交通工具,只是单纯的对这个男人起了好奇心,这个优雅帅气的男人虽然一直面带微笑,一直平平淡淡的语气,但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久居上位的气息是掩盖不了的,绝对不是什么纨绔大少,就算是也是一个极有手段和能力的富家子弟。

“京城现在还真是人才辈出啊。”林暮雪不由得感叹。

坐上了林暮雪,林暮雪才终于是好好放松了一下,回来短短几个小时,就在京城掀起了一阵波浪,林暮雪觉得自己未免也太被重视了。

坐在车里,看着夜间的京城灯红酒绿,璀璨的霓虹灯闪烁着,林暮雪有一种家的感觉。窗外川流不息的车辆,熙熙攘攘的人群,灯火通明的城市,恍惚间林暮雪却又有些陌生。

五年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在京城的中心却是漫天的火光。

不知不觉的,林暮雪就已经到了让岑灯火的门前。

让岑灯火乃是京城甚至于整个华夏最为高档的酒店,集餐饮娱乐住宿一体的高档酒店,其消费水平都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足足有四十层楼高。

3001房间。

林暮雪收拾了行李,脱下了衣服,露出了雪白的肌肤,她也没穿拖鞋,就赤着脚走进了浴室,坐进了巨大的浴缸里。

溅起的水花飞到空中就凝结成了朵朵冰花,这是林暮雪再用自己的异能自娱自乐。

她像个孩子一样,或许只有这个时候才能让她心无杂念,开心一点。

时间可以像水一样,可以洗刷一切,但唯独不能洗刷仇恨。

她洗好澡,站在镜子前吹着头发,看着镜中自己姣好的身材,想了很多很多。

自己真的是外界看来那样的成功人士吗?没了家庭,做着不符合与现实世界的工作,自己的爱情也没有苗头,林暮雪从不觉得自己哪里成功。

纵然她是冰之玫瑰。

林暮雪没化妆,但素颜的她丝毫没有不受妆容的影响,反倒显得清纯可人了许多,她换了双平底板鞋拎着包下了楼。

让岑灯火的餐厅在二楼,是全封闭的欧式建筑风格,虽然价格昂贵,但基本上每天都会客满。

华夏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京城更不缺。

林暮雪打量着餐厅,用金碧辉煌来说一点儿也不为过,依然有人在拉着小提琴,只不过琴手已然不是当年的琴手,顾客也很多,只是再有没有熟悉的面孔。大厅里都是生面孔,大都是一男一女,这些公子哥们来这泡妞以此来炫耀自己很有钱,这点倒是和五年前一样。

林暮雪叹了口气,五年了,让岑灯火还在,故人不知何处去,已然物是人非。

“您好小姐,请问您有预定位子吗?”一个男服务员走过来彬彬有礼的问道。

“没。我住在3001。”林暮雪掏出房卡。

这是让岑灯火的政策,因为30层以上的住户每间都是天价,所以餐厅对于这些三十层以上的客人会不需要预约。

作为让岑灯火的老顾客,林暮雪自然很清楚。

服务员笑了笑:“不好意思小姐,没有预约还是需要排队。”

“不是说三十层以上的客人不需要预约么?”林暮雪很是奇怪。

“不好意思小姐,您是不是很久没来了,这个政策早在三年前换老板的时候就改掉了。”服务员笑了笑,“所以小姐,还是请排队吧。”

“换老板了?”林暮雪很是震惊,让岑灯火是京城大家苏家的产业,也是苏家主事人苏让亲手做起来的产业怎么会拱手让人。

“小姐,还请排队吧,我们这里人很多,没时间跟你可科普。”服务员已经有些不耐烦了,留下一句话就转身离去了。

“是换老板了,苏让的妹妹,苏沐可。”一个男声在林暮雪背后响起。

林暮雪回头,发现眼前站着一个平头男人,他很壮,但不是那种健身式的状,因为看起来他也就一百四五十斤,加上得有一米八的个子,如果不是穿了紧身服勒出了他的肱二头肌,绝对没人会想到他会有这么强壮的肌肉。而少有的年轻人会留这样的发型,他脸庞很年轻却又坚毅,一种硬汉式的帅气,他穿的很普通的健身式的紧身衣,但颇有一种饱经沧桑的感觉。

她突然感觉这个人似乎在哪见过。

“果然是你。”男人笑了笑,“咋了?不认识了,我,小灯泡。”男人指了指自己。

小灯泡?林暮雪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孩。

“小灯泡!”林暮雪发现眼前的男人确实和自己学生时代的那个好朋友长相有些相似,只是比起那时候多了很多沧桑坚定。

“才认出来啊?真的,十来年不见就这样了,暮雪你变了啊!”男人打趣道。

“去你的!”林暮雪笑着锤了他一下,“谁能想到那时候天天被欺负的小灯泡现在这么硬汉啊?”

确实,由于父母双亡,那时候的沈华灯在班里整天被欺负,而作为那时候的班花甚至是校花,林暮雪总是很维护这个可怜的孩子,没人愿意跟沈华灯做朋友,但大家都喜欢使唤他,只有林暮雪把他真的当成朋友,因为这个可怜懦弱的孩子真的是淳朴至极。

林暮雪就喊他是小灯泡。

后来的林暮雪被异能组招走了,她走的前一天还在担心沈华灯没了自己以后会被欺负,可当自己去学校参加同学们给自己的告别仪式的时候,她发现沈华灯整整一天都没来学校。

再后来,林暮雪就进了异能组进行训练,对于外界无关人士全部是一种隔离状态,当她成为正式人员有了交际权的时候,她再也没有找到过沈华灯。

她也动用了林家的力量,也没打听到沈华灯究竟去了哪里,这个人似乎就凭空消失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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