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倩柔的眼神阴冷,角扬起一个毒辣的笑,她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

的确,她的眼中,云黛就是她的天敌。

若不是沐云黛,的爹娘如今就不会入狱。

若不是沐云黛,止觞喜欢的人就应该是自己。

若不是沐云黛,的家就不会连半日都支撑不下去,至要用自己出嫁才能不破产贱卖房屋。

她今日更不会答应陈常卿的要求,去当妾,是为了整死沐云黛。

明明是同父异母的姐妹,是沐倩柔的一切好像都被沐云黛抢走。

身为庶女的卑微,沐倩柔有种疯狂的权利欲望,从不反省自己要的太多,从不去想当年沐云黛的退让和付出。

“我可以帮你。”紫衣少女淡淡说道,上独特的清香令人闻之欲醉。

“为什么?”沐倩柔经历了这么多,上狡诈老狐狸陈常卿的熏陶,经今非昔比,再是当初那个莽撞的少女。

“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紫衣少女淡淡说道,袖中拿出一块上好的羊脂白玉,透的白玉上雕刻着精美绝伦的牡丹花,看就知是人间少有的珍品。

“这是什么?”沐倩柔吃惊的接过这块精美的牡丹玉牌,些不明所以的问道。

“赏花大会的邀请玉牌。”紫衣少女解释道,着薄纱的脸上看不出真切的表情,显得神秘莫测。

“赏花大会!”沐倩柔激动得睁圆了双眼,可是名门千金挤破脑袋都想去的地方!

不过,倩柔很快就陷入哀伤中,马上就要嫁入常卿府,算能去赏花大会又如何。

名动天下都毫无用处,又不能再找个如意郎君了。

沐倩柔眼神黯淡,冷问道,这块玉佩,定然不是要给我的吧。

“不错,是给姜火云的小侄女姜素素的。”紫衣少女答道。

“你的意思是,我拿这个去找姜火云示好?”沐倩柔再次震惊,艳的脸上双眉紧蹙。

她最恨的便是,己得不到的东西,睁睁的看着别人得到,何况眼前紫衣少女的意思是让自己拱手相让?

若是按照她的性子,恨不得将玉佩毁掉,绝不便宜任何人。

紫衣少女眼眸流转,乎对沐倩柔的反应还算满意,沐云黛这次也得到参加赏花大会的机会,于怎么做,自己决定。

沐倩柔听到这里,住玉牌的手骤然收紧,中满是浓浓的嫉恨和愤怒!

凭什么,什么她自己要委身嫁给一个快要入土的变态老头,云黛却有资格去参加赏花大会!

她双目有些充血,上的肌肉开始扭曲起来。

紫衣少女不再多说什么,缓起身,备离开。

她需要的是一把刀,以杀死沐云黛的利刃,是沐倩柔不能胜任的话,么她再寻个别人就是了。

就在紫衣少女要走到门口之际,倩柔忽然叫住她。

“我还需要一块玉牌。”沐倩柔咬牙道,皙的贝齿上,有鲜红的血迹。

紫衣少女站定回头,考了片刻,缓道,你可以侍女身份陪伴姜素素一并前去。

“若是你连这点都做不好,难怪要一辈子被沐云黛踩在脚下。”

“别忘记,的父母还在地牢。”

沐倩柔恨意狂飙,点没气得跳起来,怒意沸腾的低吼道,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滚!滚!滚!

“但愿你别这么快就令我失望。”紫衣少女嘴角扬起一抹冷笑,理会她的癫狂,身离开。

紫色翩然,未即刻离开沐府,是耐心的等待沐倩柔的抉择。

一个中年仆人从黑暗中走出,顺的站在紫衣少女的身后,道,小姐,事何不交给老奴去做。

轻软的薄纱下,色的面容扬起一个苦涩的笑意,他知道了,然会怪我。

“所以,不能动手,怕是你,绝不能参与一星半点。”

中年老仆躬身叹道,还是小姐深谋远虑,把刀选得极好。

“只是,姐为了他这般苦,值得?”

紫衣少女沉默半响,神无波,不值得这个问题,整整问了自己许多年,未尝找到答案。

或许,当初未尝遇上他,不会有如今的煎熬。

然而她已经没有选择,么便只有面对。

既然她暂时无法得到他,么至少可以将他身边的莺莺燕燕全部杀死,得个清净利落。

尤其是那个沐云黛,个容色远远不及她一半的平庸女子,然得到他的青眼,直令她恨得有些发狂。

窗外阳光明媚,风和煦。

沐云黛从酣眠中缓缓沐醒,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有多久未曾这样安眠过了。

沐府的事情总算告一段落,玉笙也回到了她的身旁,切都如同这乌云散尽的蓝天,变得越来越好。

她伸了一个懒腰,婪的呼吸着空气中清淡的花香,身上下充满了活力和力量。

她侧目一看,见不远的沉香木案上,瓷花瓶中不知何时多了几株色彩明丽的花草,得那样生机勃勃。

沐云黛不由得会心一笑,玉笙爱花草的习惯,是没有怎么变。

真是令人熟悉的心安。

“小姐,醒了!”青霜听见响动,乖巧的打了洗脸水来,放在床榻旁边的案几上。

“冷公子呢?”沐云黛掀开被角,了外衫,道。

青霜脸上涌现淡淡红晕和窘迫,缓答道,公子五更天便出门了,也不便跟去询问。

“是他没交代清楚,不怪你。”沐云黛不忍心打破青霜的梦,中思索着另外一个问题。

那雍容妇人曾经告诉过沐云黛,冷玉笙来培训她的举止礼仪,参加赏花大会做准备。

沐云黛掐着手指算到,前后已经不到十日的光景,玉笙却连要培训什么内容都未曾告诉过自己。

赏花大会去的都是才貌双绝的名门千金,棋书画恐怕是避免不了的重头戏,是这些年她除了帮助父亲经营当铺之外,棋书画都是只入了门的。

如果非要说她有什么特长,便是她写得一手好字。

行云流水,气磅礴,至比司庭轩的字更加好上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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