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此时,整座城市都在下着暴雨。

小慧是个出纳,刚加完班。她一边匆匆忙忙地往写字楼大厅走,一边讲电话:“你到底来不来接我?”

“哎呀!烦死人了!这么大雨,就算打车也要被淋湿!而且公司离家那么远,起码要五十块呢……”

“行,你就是这么当男朋友的!”

小慧气冲冲地挂断电话时,也正好走到了门口,她看着夜幕中的雨帘,又烦又愁,高跟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来回敲击。

突然,她瞄到玻璃大门内侧靠着一把墨黑色的长柄伞,伞身还挂着水,好像刚被使用过。

看样子,主人应该刚进大楼不久。

小慧回头往大厅里张望。

现在近夜里十点,写字楼大厅只亮了一半的灯,映照得大理石一片冰凉。

小慧意识到身后空寂无人时,突然就有些冷,她搓了搓手臂。

接着,小慧再次看向角落的那把黑伞,犹豫再三,咬咬唇,终于走过去捡起伞,撑开,快步走入雨帘中。

反正她以前在公司楼下也丢过几把伞,现在带走一把,就当把丢的伞找回来了。

小慧撑着伞走在暴雨中,她的目的地是街拐角的地铁口。

走着走着,小慧的脚步不知为何开始逐渐加快,好几次高跟鞋打滑,甚至最后崴了脚,她的步速都没有减慢下来。

经过透出灯光的地铁口时,小慧没有停下脚步,而是撑着伞继续向前。

不知过了多久,直至遇上一个红绿灯,她才倏地停在路口,整个人安静地伫立在雨幕中。

这时,一个快递小哥开着电动车,缓缓地在她身后停下。

小哥在雨幕中艰难地睁着眼,看了下手机上的地图,又环顾一圈四周的高楼,随后朝着前面的女人背影喊道:“美女!附近有个天城家园知不知道?怎么走?”

前方的女人一动不动,黑色的伞沿压得极低。

“美女!”小哥以为前面没听见,又提高音量地唤了声。

女人依旧没动静,在迷蒙的雨帘中,背影散发出一种黑沉沉的寂静。

这时,绿灯亮了。

女人就跟突然活了一般,一刻不停地迈步向前,速度极快,像在跟什么竞速。

“神经病吧……”小哥嘀嘀咕咕,启动电动车。

很快,外卖小哥就超过了女人。

然而朝前开了没一会儿,小哥不经意间瞄了下后车镜,发现那个撑着黑伞的女人就走在距离他后方不到十米的地方。

小哥直觉哪里怪异,皱了皱眉,又拧了下把手,电动车提速。

没过几秒,小哥下意识又朝后视镜望了一眼,这次,他却突然瞪大了眼。

透过后视镜可以看到,那个女人离他又近了点,此刻距离他不到五米。

不可能……不可能……一个走路步行的,怎么能赶上骑电动车的。

外卖小哥慌了,连忙看了眼控制盘上显示的数字——25码,绝对不可能跟得上!

然而就在他分神瞄一眼控制盘的功夫里,听到从侧后方传来快速的高跟鞋撞击地面声,伴随着一种难以形容的咯嘣碎裂响,仿佛有什么捣烂在了肉里,听上去血肉模糊。

那诡异的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至近在耳旁。

外卖小哥还在开车,脸色苍白,整个人呼吸都没了,他转着僵硬的眼珠,看向一旁。

撑黑伞的女人走得飞快,沉默地跟他并肩而行,那伞沿压得极低,只能看见半截细白脖颈。

外卖小哥的视线缓缓向下,看到女人两只脚早已崴变形,对内翻折,此时拼命戳在地上朝前走路的,是她的两个脚踝。

“哐当”一声巨响,电动车侧翻,外卖小哥滑摔到了人行道上。

他哎哟哎哟地叫唤,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恐惧。

只是不等他从湿滑的路面上爬起来,两个血肉模糊的脚踝杵在了他的眼前。

外卖小哥倏地没了声,他发着抖,高高仰起头向上看。

巨大的黑伞笼罩下,女人正静静地低头看着他,那双眼睛只有眼白,没有瞳仁。

天城小区的外墙边,突然响起一道缥缈的啸声,又如烟般转瞬消散。

***

一夜暴雨过后,夏日的清晨迎来了短暂的凉爽,可随着烫红的日头上升,街道上的积水蒸发,整个城市又像被端上蒸笼,水雾氤氲,又湿又热。

一大早,天城家园东边的外墙边围满了人。

人群围观处,警戒线拉出一个长方形区域,长方形区域内又搭了一座临时篷房,将大众探究的视线阻隔在外。

一个老太太挤在人群里,声音尖锐地喊了句:“死人唻~”

蓝色的临时篷房内,横躺着一具尸体。

尸体多处遭到利器刺穿,尤其是从胸腔到腹部,几乎被捣成肉糜,可诡异的是,伤口处只有发白外翻的碎肉,却没粘连一丝血迹,就像一条被开膛破肚又在水中冲洗过一遍的鱼,因此显得异常干净。

青年刑警邵周宇站在一旁,双手环臂,道:“死者的血,是不是刚冒出来就被什么吸干了?”

法医说:“确实,周围没有一点喷溅的痕迹,这不正常,就算是被暴雨冲了一夜,人行道上也会留下一些血迹。”

可是,跟尸体身上不同的是,尸体的脚踝却血肉模糊。

法医手上戴着橡胶手套,她按了按死者的左小腿,从上到下检查许久后,抬起头,道:“邵队,一条小腿胫骨被抽走。”

恰在这时,外面进来同事小马,他抹了把额汗,道:“邵队,调查清楚了,死者是两条街外写字楼里的职员,二十八岁,女性,昨晚加班,回来的路上经过这里,根据十字路口的监控显示,有个外卖骑手也在同一时段经过,可能见过死者。”

邵周宇点点头,转身朝临时篷房外面走,道:“去调取监控,把骑手找出来。”

邵周宇撩开塑料帘,刚见光,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女声叫唤:

“警察叔叔!”

邵周宇扭头朝人群间一看,就见一个姑娘挤在警戒线旁,正疯狂地朝他挥手。

邵周宇忽然头疼。

这姑娘名叫塔塔,在邵周宇这儿不算良民,经常进警局,一来二去,他们就认识了。

“警察叔叔,发生什么事了?”塔塔见邵周宇投来视线,直接嚷道,“听说有女孩半夜回家途中遇害啦?”

邵周宇嫌她吵,连忙走过去打发人,道:“这事还在调查中,没结果前你不要随便报道。”

塔塔旁边还有一个端着摄像机的年轻人,邵周宇看了一眼,伸手挡住镜头。

塔塔牵住邵周宇的衣袖,死皮赖脸地甩:“警察叔叔,您就透露一点呗,就算我们不报道,这事迟早也会出现在报纸、头条、热搜、公众号上。”

邵周宇不为所动:“可以了,别妨碍公务。”

塔塔双手叉腰,十分不服气。

邵周宇正要从另一边离开,突然想到什么,看向塔塔,问道:“最近你跟萧起还有联系吗?”

塔塔愣了一下,接着她慢慢缩起脖子,不知为何突然变得有些怂:“啊?什……什么?”

邵周宇拧起眉,懒得跟她打太极,只不耐地叮嘱道:“离他远点,他的案子,我已经向上级申请重新调查了。”

说完,青年刑警便离开了。

“为什么?”西蒙突然出声,在一旁淡淡道,“为什么离萧起远点?萧起有什么案子?”

“屁话那么多……”塔塔摆摆手,烦心地不愿搭理西蒙,道,“走了走了,在这里站着也不是办法,先去跟附近居民打听情况。

塔塔转身,结果身后还站了个小女孩,她没注意到,直接把人撞倒了。

小女孩坐在地上,埋着头,黑发柔顺,披散在肩上,看上去八九岁的年纪,手中环抱着一个洋娃娃,穿着有些脏,又洗得起球的棉质连衣裙。

“妹妹,没事吧?”塔塔惊了一下,赶忙上前准备扶人。

因为角度问题,小女孩的表情被齐整的刘海遮住,只能看到她微微抿起的嘴干燥起皮。

这孩子摔倒后不哭也不闹,就静静地坐在地上,十分古怪。

塔塔没多想,把挎包往身后一甩,道:“来,先起来。”

不料她刚碰到小女孩的手臂,小女孩就突然抬起头,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啊啊啊啊啊——别打我!别打我!别打我——”

“卧槽!”直接把塔塔给吓得松手,往后跳了一步。

就见地上的小女孩左眼绑了个眼罩,肤色微黑,闭着眼嚎啕时,脸就涨为了赤红,而她手中的洋娃娃,白金色的卷曲头发扎着双马尾,两只眼珠漆黑,圆圆的脸上带笑,但整个娃娃就像从灰里掏出来一样脏,尤其是娃娃的面部颜色,呈现出一种僵尸般的死灰。

可能是小女孩手臂环得太紧,勒到了藏在洋娃娃中的开关,娃娃立即发出刺耳变调的音乐:

“嘘!嘘……小宝贝,别说话了哦!妈妈就去给你买一只知更鸟,如果知更鸟儿不歌唱,妈妈就去给你买一枚钻石戒指,如果钻石戒指变黄铜,妈妈就去给你买一面镜子,如果镜子……”

这是一首翻唱自外国童谣的摇篮曲。

因为闹出的动静太大,围观群众都由凶案现场转移注意力,看向地上的小女孩。

塔塔特别冤枉,手足无措地试图安抚小女孩:“妹妹……我说妹妹,你别这样,你这是碰瓷儿。”

这时,一个老太太拉了塔塔一边,把她拽到一旁。

“别理她。”老太太斜眼看向地上的小女孩,表情十分晦气,道,“她住42幢的,家里也没人管,脑子有些拎不清,经常发癫,你赶紧走……”

正说着,从临时篷房里走出一个女警,严厉地问:“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小女孩一指塔塔,哭喊道:“她打我!”

“???”

塔塔气得撸袖管。

这可真是个小婊砸。

案发现场闹哄哄一片,谁都没注意到,一个穿白色西服的瘦长男人经过,手中撑一把黑色长柄伞,径直走向天城家园门口的房产中介。

男人收了伞,靠放在门口,推开玻璃门时,阳光在他食指的绿翡翠戒指上折射光芒。

***

昼衡自从醒来,在齐家暂住了一周有余,他身体状况差不多稳定后,便打算带林晚搬出去住。

搬家的事交给了标叔负责。

这天傍晚,昼衡做完复健训练,被推到后院看夕阳。

标叔这时找上门。

标叔先是问昼衡的意见,道:“少爷,请问你有钟意的住宅区吗?”

昼衡坐在轮椅上,顺手摘了朵草地上的蒲公英,问:“萧起住什么地方?”

“城东的云乡里。”标叔道,“少爷您的意思是……”

昼衡将蒲公英举到眼前,道:“就那里买套房吧,我很钟意。”

说完,对着蒲公英轻吹了一口气。

夕阳西下,光线斜照在昼衡微仰起的侧颜上,留下一道精致的剪影。

昼衡看着蒲公英乘风飘远,唇角轻扬,心情顿时觉得舒畅。

-

标叔在一旁翻了翻房产资料页后,停顿了两秒,不得不道:“少爷,恐怕不行。”

昼衡微微歪过头看向老人家:“什么意思?”

标叔如实汇报道:“云乡里是富人区,房价太贵了,以你现有的财务状况,住不起的。”

昼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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