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朝暮一直都是一个骄傲的人,用温和的语气说着强势的话,谢家家主的身份不允许他低头。
可如今,他很想挽留一个没对他动过心的人……
“小裟,我只是病的厉害,不代表我失去了对谢家的控制。”
“你想做什么?”
“有时候,我也会嫉妒,那些年轻又健康的男人能任你做,而我不能,你稍微猛一些我就喘不上气……
听我说,没人不会因为不能让自己心爱的人在床事上满意而羞愧,哪怕是我。你可能觉得好笑,谢朝暮,你也会爱一个人?
我也以为自己不会,可是我确实清楚自己爱上你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爱上一个穷小子什么了?是因为你图我钱还是因为我图你这张脸?可动了心就是动了心,我不敢说,我也会胆怯,因为在我眼里你是那么完美无缺的美丽……
我和席煜城是对手,他把我当对手,我却没有拿他做对手,他太简单好懂了,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雨,可你喜欢……
原来,当我知道自己输给他是这么的嫉妒,我可以原谅你的背叛,给你一个机会,在我死后,你可以拥有谢家的一切,我可能也活不了多久了。”
“我就是个出来做活儿的,不值得谢公子挽留。”
褚裟擦干净了床单,拔‘了出来,躺在谢朝暮身边抱着他,“您知道我跟他还没开始,谈不上喜不喜欢?我知道我配不上您,也配不上他,您现在只是因为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而恼怒,不是爱。”
说完,褚裟就抱着谢朝暮闭上了眼,呼吸逐渐平稳绵长。
“我身体不好,以前的情人也只是陪我说说话,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我分得清自己在想什么。”
谢朝暮看着环抱自己的手,把手搭了上去,“我以前用钱勾引你,现在你不缺钱了,我要是用地位勾引你,你会上钩吗?”
褚裟没说话,谢朝暮知道他睡着了,毕竟他一直都是一沾枕头就能睡死过去。
自己特意等他睡着才说这话,是怕他再次拒绝吗?
谢一鸣看见了自己哥哥和一个贫民的一场情‘事,也知道了谢朝暮为了情人要杀了他。
他召集手下对褚裟进行一次又一次暗杀,他知道家主有多狠,谢家的庶子大多死在了谢朝暮手里。
从褚裟活着走出最后的那场陷阱走到高层的那一天开始,谢一鸣输了。
“小裟,这本书上有段话写的极好‘生活就像一个山坡,眼望着坡顶往上爬,心里会觉得很高兴,但一旦登上顶峰,马上会发现,下坡路就在眼前,路走完了,死亡也就来了。上坡路很慢,但下坡路却很快,人在你这样的年纪都是快活的,有很多希望,但这些希望永远不能实现。’我把它送给你,希望你能明白。”
谢朝暮是褚裟最感激的人,没有他,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他很难这么快走到今天。
褚裟一直都知道谢朝暮权利很大,可是不知道具体情况。直到他想离开他,自己往下走,才知道有多难离开。
谢一鸣一直在找鱼群首领,又威胁过褚裟,他不能留,威胁必须清除。
褚裟故意留了门缝,让他看见自己和谢朝暮的关系。
果然,那个永远不知道隐忍的蠢货在褚裟走出病房后迎面给了他一拳。
“凭你也想贪图谢家的一切?给我跪下!”
“谢法官,别来无恙。”
“少给我打哈哈!你以为你傍上了谢朝暮你就能在他死后接管谢家了?”
褚裟图的可不止这个,不过也没必要跟蠢货计较,他挨了谢朝暮几脚后,站了起来。
“你怕了?那就来杀我,不敢的话你就等着谢家被我拿下好了。”
“你给我等着!信不信我弄死你跟你爹?”
“你不应该用我爹来威胁我,不择手段的人必将迎接我的不择手段。”褚裟按了按手腕,这是他要对谢一鸣下手的原因之一。
他以命做赌注,他在赌谢朝暮不会放任庶子杀了他,赌他们两个之间或许有过一点点情意。
“你在想什么?”席煜城趴在褚裟怀里,脸有些红,还处在差点被人撞破的羞恼里。
“我在想我如此幸运,能遇见你。”
褚裟掏出一枚戒指,“上次在我家你不愿意,这次呢?”
摇晃的床,凌乱的床单,席煜城白皙的身‘子在略显昏暗的房间里仿佛能发光。
他坐在褚裟身上,痛苦的表情里透着羞‘耻和欢‘愉,“哈~哈~”
褚裟心里清楚自己能走到今天不止靠自己天生鼓舞人心的能力和言听计从的手下,他还傍了几个大佬。
谢朝暮是个老狐狸,只把他当情人,暗地里一直压着他往上爬的机会。席煜城是他最后一个目标,他想娶这个高层的贵公子。
“你愿意做我的恋人吗?我想娶你,虽然有些冒昧,但我的心是如此迫切。”
“我生来就是席家人,高高在上,是这座城市的太阳,你娶我?凭什么?”
“那要怎么样你才肯嫁给我?”
“光明正大的走上高层,我不会屈尊来底层的,我要你来高层找我。”
“好,你不要反悔。”褚裟自己开了手铐,把席煜城扑倒在床上,压着那白瓷般的身子,极尽所能的让对方快乐。
可否不分肤色的界限
愿这土地里
不分你我高低
缤纷色彩闪出的美丽
是因它没有
分开每种色彩
突然间停电了,酒会陷入一片混乱,女士的尖叫声和男人的斥责声响起。
褚裟收起戒指,抱起席煜城快步离开了酒会,“给你一份礼物。”
席煜城的脸被褚裟藏进怀里,他有些不好意思,勾着褚裟的脖子,“我可以自己走。”
“但是你不知道惊喜在哪里。”
席煜城不知道褚裟抱着他走了多久,等他被放下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大楼的阳台,夜晚的风有些微凉。
大楼外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白日里的太阳也是通红的,天空永远是灰的,席煜城不明白他们来这里做什么。
褚裟拥着席煜城,给他取暖,“等一会儿。”
“等什么”
黑色的天空升起一道烟火,红色的,又升起三道,随后五彩斑斓的烟火点亮了夜空。
这栋大楼外的夜空第一次如此美丽,以至于席煜城露出了真心实意的笑靥。
“外面怎么会有烟花?”
“因为我偷了谢一鸣库里的火‘药,把它们制成了烟花,给了外面的流民钱,让他们到点放给你看。”
“今天怎么对我这么好?”席煜城依偎在褚裟怀里,却被轻轻推开,“怎么了?”
“今天是个很特别的日子,是我们定情的日子。”
褚裟掏出戒指,半跪在地,“席公子,你愿意嫁给我吗?”
席煜城矜贵的伸出手,任由褚裟脱了他的手套,把戒指戴在了他无名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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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话:
初中的时候最爱的一本法国小说《漂亮朋友》,社会的无耻黑暗和政治的肮脏腐朽酿造了艺术。这么一想,jj老禁我文挺好的,说明我们社会很不错,点到为止,不能涉政……
我就想有一天一定要写一个这样的男主,一个靠着漂亮皮囊从贫民走到贵族阶层的野心勃勃寡廉鲜耻的男人。
你们以为我能乖乖写个故事不搞事情吗?
只想恋爱的男人怎么可能事业成功?
底层的裟哥偷偷摸摸搞事没后台怎么可能?
裟哥曾经有最惨的身世,受最苦的罪,开最快的车,骑最野的马,喝最烈的酒,上最强的男人。
一生自由又疯狂的他怎么可能接受自己被人践踏尊严活在最底层?
不好意思,这个故事里的裟哥如此心机满满,他一直都是个心思复杂的人,有时候又简单的像个孩子。
人设:一心往上爬的底层贫民,点满。
狗血在,逻辑也得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