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间“一线天”峡谷上方,黑云汇聚,电闪雷鸣,狂风夹杂着暴雨,一副末日降临的样子。

惊动了不远处县城里的众人,百姓不过是看着热闹,而久经战阵的县尉王大友望着一线天方向的景象,大叫“不好!”匆匆忙忙点齐兵马,直奔北门而去。

一条雷龙从天而降,直奔“土尸”公羊百胜,被锁定了神魂,避无可避,事到如今,只能硬抗,公羊百胜想要后悔也晚了,公羊百胜咬着牙,心里面滴着血,掏出“替身命尸”,自己真身遁地溜走。

这“替身命尸”极为珍贵,关键时刻可以保命不死,公羊百胜还是小瞧了张星,没想到今天这里就要用掉了。

魂赦令召唤出来的雷法——雷霆万钧,雷龙借助天时,此时正要下大雨,水汽弥漫,轻松就击穿了诸葛右全全面收缩后增强防御的阵法,刀剑死气大阵本就最怕雷法,另外这是杀阵,也并不是设计用来防御外部的攻击。

“哇!”

阵法被破,反噬于身,诸葛右全一口鲜血喷出,洒在了血脉具象化的黑白棋盘上面,苍白的脸庞愈发的惨淡。

“刀剑二位,接下来看你们的了!”诸葛右全传音入耳,抓紧服下疗伤药,调理身体。

“男刀”和“女大剑”二人无奈之前对付张星时候开了大招——刀剑合璧,现在所剩余的能量勉强发出一击。

雷龙大部分的威力能量被大阵所吸引,再被二人抵挡一部分,最后穿过血尸团,命中了“替身命尸”。

“嗷!”

“刺啦刺啦!”

大坑底部,布满了被雷电烤的焦黑的血尸的残体,刀剑二人扶着诸葛来到了坑边缘。

“土尸不会死了吧?”

“这都是他自己惹出来的乱子,士可杀不可辱,谁叫他故意激怒张星!土尸他活该!”

“咳咳!出来吧!论起来保命能力,土尸是我们四人当中最能苟活的,这一击咱们三人真不一定能活下来。

土尸算是功过相抵了,咳咳。”

听了诸葛的话,刀剑二人若有所思,沉默不语。

“真的吗?下棋的?我的任务积分呢?”地里面钻出了一人,探头探脑,活像是一只大号的老鼠。

“咳咳!抓紧打扫战场,阵法失效,朝廷的人马上就到了,此地不宜久留。”

“土尸”公羊百胜收好了自己被劈的焦黑的“替身命尸”还有几个觉醒了血脉的孩童尸体,至于兰天佑的尸体已经被毁了,其他的血尸都是一次性的,只要活人数量够多,资源供应充足,低级的血尸他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至于武者,在他的血尸大军面前就是垃圾。

诸葛右全收拾好自己的阵旗和节点,简单布置了个小腾挪阵法。

“乾坤挪移,阴阳逆转,阵起,走!”

其余三人走进了闪光的圆圈之内,光芒越发闪亮,只听“咻!”的一声,四人消失不见,只留下遍地尸体狼藉和一个数丈深度的巨坑。

望着前方电闪雷鸣,李轮回意识到车队出事了。

“逃跑还是不逃跑呢?好纠结。”

最终还是理性占据了上风,理由如下:

1、自己还是个刚刚觉醒的孩子,自己就应该按照孩子的表现走

2、就凭自己的小短腿,是逃不掉的,这荒山野岭吃喝都是问题

3、发生了大事情,必定会有大人问询,自己觉醒了血脉,还有价值

沿着官道前进,不到一个时辰李轮回就来到了一线天,扑面而来的是浓浓的血腥味,李轮回抬眼望去,断裂的兵器、四散的断肢残体、散落的马车零件还有最显眼的大坑。

武二临死前的眼睛瞪的大大的,手里死死是攥着长剑,与几个血尸同归于尽了。

不过是认识不到一天,活生生的一个人走着走着就没了,出来村子的李轮回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凶险。

从尸体身上找了些干粮,李轮回也顾不上血污,大口大口的啃着。

出乎意料的他自己并不恶心,望向这块鲜血尸体兵器遍布着的战场,他觉得很舒服,内心感到了升华。

“哈哈哈!我果然是个变态。”

说罢,鼻子用力的吸了吸空气中的血腥味道。

石灰县城县令唐明带着县尉王大友还有大批人马故意姗姗来迟一步,来的匆忙,军容不整,缺鞋子少帽子,有的士兵没有铠甲甚至没带兵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帮占山为王的山匪恶徒。

望着战场上面的血红色还有胳膊腿儿,县令唐明忍不住的反胃,中午吃的烧鸡本就油腻,加上骑马颠簸,胃不舒服。

“王县尉,这里就交给你了。哇!呕!”

见不得血的县令唐明在服侍的随从的搀扶下,躲到一边休息去了。

“大人,发现一个幸存者,是个男孩。”

“偶?”

县尉王大友带着自己的亲兵卫队,找到了被五花大绑的李轮回。

随行的文书奋笔疾书记录着二人的对话:

“你叫什么名字?”

“别人都叫我小李子。”

“你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吗?”

“我就看见一条很粗的闪电劈了下来。我因为晕车到路边呕吐,被车队落在最后,等我来到这里,就是这个样子了。”

“你有看到其他人吗?”

“没有,我前脚走到了这里,后脚你们就到了。”

王大友挥了挥手,示意把人押带下去。

早年间王大友也是作为一名武者,参与过与北凉军队的作战,对于觉醒血脉的异人或多或少有过了解,也曾亲眼目睹过异人之间的战斗。

沿着一线天狭长的峡谷来来回回走了几遍,模拟了当时可能出现的情形,眉头紧皱。

身旁的亲卫连忙询问道:

“大人,可是有何不妥之处?”

对于石灰县城天策府分部的张星张大人,王大友也曾与之共事,了解他的战力不弱,地支未级,觉醒血脉是书生笔,对杀意波动最是敏感,怎会被埋伏之人先手重创导致身殒此地。

“不应该啊!为何发现不了呢?”

思虑再三,王大友依然想不通。

“收敛遗体,回收兵器,打扫战场,返回县城。”

坐在囚车里面,李轮回望着身后一辆接着一辆的马车,拉着尸体,上面盖着白布。

不过五六里的路,一行人冒着大雨,深一脚浅一脚走着,天快亮了才回到了县城。

清晨雨停了,县城里赶早集的百姓,叫卖着自家的生意,忙活这新一天的生计。

望着兴师动众而来的官府众人,躲得远远地,时不时的指指点点,比比划划。

“我听隔壁王老二说,昨天他去茅房时候,看到一大批官兵直奔北门去了。”

“是去剿匪了吧?”

“怎么可能,官匪一家你不知道?都有份子钱拿的,早就打点好了。”

“那是熟透的西瓜,烂透了。”

.........

被囚禁的李轮回没遮没挡,被大雨浇成了落汤鸡,被关进死囚地牢里,又冷又饿,担惊受怕,没多久就病了。

“哼哼,阿嚏!”

李轮回靠在墙角,刚刚下过雨的外面又降温了,寒风带着水汽从窗户吹进狱中,流着鼻涕,打着喷嚏,缩在角落,瑟瑟发抖。

白衣白裤,前胸和后背上面印着一个红色大字“囚”,李轮回自己也觉得得搞笑外加无奈,自己第一套崭新的衣服居然是囚犯服。

湿冷的茅草不但带不来一丝温暖,反而带走了男孩李轮回身上的热量。

“好不甘心,我还想活着,我不想就这样死了,死的卑微,死的丑陋!”

“我应该是死的最快的穿越者了吧!”

男孩的呼吸渐渐微弱,头歪向一边,心脏停止了跳动,出气多进气少,两眼空空,瞳孔消散,死死的盯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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