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订阅不足,补订一下就可以看后边的啦~她觉得眼前一切好不可思议。

拿着狰狞大刀逼着她往死亡之路上走的宵小之辈突然之间消失的干干净净。

她御敌的长剑呢?

风红缨俯身望去。

手中握着一柄弯刀。

这刀细得能干什么?

几米远的女村干部见风红缨瘫坐在地把玩镰刀,当即连连叹气,叹完气后哎呦拍大腿。

“你拿着刀发什么呆?生产队的牛都没你会发呆,我的乖乖亲闺女,你的工分不想要啦?你还想不想回城里探亲?”

被这么一提醒,风红缨空洞的眼神倏而聚焦有神。

然而她抿紧嘴只字未言,旋即弯下腰。

手中的镰刀就跟抹了柴油似的,几下风红缨就将一垄玉米杆子砍倒。

紧接着她小心翼翼地将杆子上的玉米棒掰下来,整齐地放进旁边的大竹篓里,动作轻柔,好似对待奇珍异宝。

女村干部怔了下。

马支书和她说,说村里有个女知青在上工这方面的思想觉悟不高,让她多“关照关照”。

如果这名女知青仍不加改正,那就取消她今年过年回城探亲的假期,可能还要记大过。

正琢磨着怎么跟马支书解释这位女知青思想觉悟没问题时,蹲在田埂试了好几次都没能将塞满玉米棒的大竹篓背起来的风红缨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玉米棒瞬间滚出背篓。

风红缨懊恼地蹲下身捡玉米。

女村干部小跑两步上前帮着捡。

整理好背篓,风红缨又试了几次,旋即猛地一下沉声吆喝,随后就将大竹篓扛了起来。

南边夏收时节雨水多,此时雨水早已没过膝盖,还在没完没了地下着。

田里不时传来村民栽进浑浊泥水的响亮噗通声,以及脚掌不小心踩到尖锐山石和稻根的哎呦呻.吟。

从田埂到坝上临时搭建的遮雨棚这条路上,风红缨收获了无数惊讶和咂舌的目光。

姑娘一具小小的身子,却有着无穷的韧劲,只见她一步一个脚印,愣是在这条路来回穿梭了不下十来次。

天方大亮,村民和知青们皆筋疲力尽地歇在遮雨棚下闲聊。

“风红缨同志呢?”分发红薯早饭的马支书问。

“还在田里。”

“去把她喊来。”

不一会儿,沿途捡了一背篓玉米棒的风红缨淌着泥水走了过来。

接连好几天的骤雨冲垮了山上的河堤,田里的庄稼大伙是能救多少救多少,只这样一来,那些掉落在浑水里的粮食就顾及不上了。

毕竟人力是有限的,包括马支书在内的很多人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堆没背回来的粮食被雨水浇烂而无可奈何。

然而这里头有一个人不甘心,那就是风红缨。

这么好的粮食,绝不能浪费一粒一毫!

忽略马支书和大家投过来的异样眼光,风红缨大马金刀地靠坐在沾满黄泥的棚坎上,嘴里用力地嚼着红薯。

真好吃,甜津津的,比大燕朝边疆军营里味同嚼蜡的硬饽饽不知要香多少倍!

垂眸望着巴掌大的甜糯红薯,风红缨胸腔的幸福感瞬间溢出,杏眸随之欢快眯起。

——这应该就是状元爹所说的后世红薯吧。

她对自己穿越到陌生时代是有惊讶,但很快就适应了下来,这主要归功于在大燕朝时她有个来自发达后世的状元爹。

状元爹经常在书房和她畅聊后世的繁荣,那时的她羡慕的眼都红了。

不成想,有朝一日她也有机会来后世观望一番。

只不过这里头的代价太大。

她原先所在的大燕朝主少国疑,奸逆叛臣横行,由她统领的风家军遭亲信出卖,悉数被敌军围剿惨死在古战场。

她这个主帅也没落个好下场,被逼跳江溺水而亡。

等她一睁眼,一个名为系统的玩意说有办法助她杀回大燕朝清君侧、护国佑民。

当然是有条件的,她需要在众多小世界完成相应的任务。

【穿越之路千千万,一为大众喜爱的女配攻略深情男主之路线,二为豪门替身逆袭火葬场之路线,三是最艰辛的,也是难度最高的——为‘万世开太平’的精忠报国之路线,四是——】

“我选三。”风红缨毫不犹豫地开口。

她十五岁女扮男装上阵杀敌,为得就是让身后的百姓安居乐业,不受蛮人欺辱。

十年岁月匆匆而过,此番信仰在她心中从未有过动摇。

她风红缨就是边疆翱翔的老鹰,誓死也要和黎民百姓共进退。

做一代巾帼,做老百姓的肉身神盾,为国之事业努力,纵是赴汤蹈火,她也在所不辞!

一个红薯下肚,有关原身的信息传输完毕。

她和状元爹的穿越有一丢丢不同,状元爹是往千年之前穿越,她则是来到千年后。

原身父亲白手起家,扛枪上过战场,后来腿受伤退了下来,不过在军中仍有挂职。

母亲在城中被服厂车间当主任,然而就是这样的和谐家庭却有一个致命毛病——偏心。

划重点,不是重男轻女那种偏心。

一般来说,父母对膝下子女的偏心,有的时候压根不需要理由。

但原身不受父母喜欢其实有理由,源头出在风妈身上,只这原因藏着深,连风爸都不知道。

原身有一兄一妹。

严谨一点,原身其实是双胞胎,双胎姐姐生下来瘦瘦小小的,出生三天不到就没了。

现在的哥哥是个大孝子,身强力壮,二十岁就在海军陆战部队立了功,目前是军中班长。

原身的小妹妹最受家里宠爱,有先天性心脏病,身子病弱,成年后父母将其安排在部队做接线员的活。

只有原身这个爹不疼娘不爱的老二千里迢迢下放做了知青。

说起来这里头要怪原身,风爸给她安排了工作,就在她妈的被服厂当小工。

可原身嫌累。

没工作只能下乡。

这姑娘只想要个轻松活,比方和妹妹一样,做接线员,没想到作精作怪后,家里直接将她送来当了知青。

原身来到这后一度决绝的和家里断了联系,甚至连最疼爱她的外婆都不理了,以至于后来下场惨淡至极。

在寿河村当知青的这些日子,原身就跟点了火的荆棘一样,见谁就刺两句。

后来,刺猬形女主遇到了一个拔刺的人。

这人就是书中的男主聂明朗,一个大种马。

在男主的花言巧语下,感情史一片空白的小姑娘感动的眼泪汪汪。

男主相貌好,喜欢他的女知青不止原身一个,为了让男主的目光时刻落在自己身上,原身开始步步为营。

原身的优渥家庭是原身的一个闪光点。

原身有点小聪明,为了在这场爱情争夺赛中胜出,原身不惜拉下脸修复和家里的关系,试图让男主觉得和她这种有钱人家的女儿在一起更有前途。

如果两人是双向奔赴的爱情那还好,问题是聂明朗以后的原配并不是原身。

断层十年的高考恢复后,聂明朗一举考上了大学,然后和另外一个女知青双宿双飞走了。

当然了,这个女知青最后也没能和聂明朗厮守到老。

因为聂明朗是年代文里的大男主。

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就会换一个女人,踩着女人的肩膀一步一步升级,最后成了一个有钱有权的人。

这就是聂明朗隐藏的男主幸运值。

小说的大结局处,作者将和聂明朗有关系的女人名单扒拉了出来。

好家伙,足足有十八个。

什么大男主,分明是个靠女人上位还始乱终弃的渣贱货色!

【叮,记忆传输完毕——

目前奖励的令牌:0

所开发的随身空间:0

技能:无

目前积分:50】

50个积分是她背了一筐又一筐玉米棒挣来的。

甩了甩酸胀的胳膊,风红缨暗暗想,她得抓紧赚积分补充体力,田里还有一堆粮食等着她抢收呢!

那都是救命的好东西哇!

状元爹说过,这些吃食是劳动人民用汗水换来的,一颗都不能浪费,粒粒皆辛苦!

-

到了傍晚,雨终于停了,田里的人开始收工。

忙活一整天,此刻大伙都没精力闲聊,皆耷拉着脑袋疲软地往家走。

风红缨揉着红肿的肩膀紧跟在大部队后面,身边的小伙伴们你搀我一会我扶你一把,唯有她孤零零的。

这点不难理解,原身嘴巴臭,仗着自己军官家庭出身,总是用一种不屑的语气和其他知青说话。

然而原身不知道的是,知青们根本就不把她看在眼里。

这边,风红缨用力将腿从灌满雨水的泥地里拔.出来,还没踩上松软的田埂,不远处猛地传来一道女人的尖叫声。

“我的狗蛋,我的儿啊,你这是咋啦——”

声音凄厉,响彻云霄。

“哎呦,是七步蛇!”

“七步蛇?”众人脸色骤变。

“谁被七步蛇咬了?”

“周大娘家的狗蛋。”

“不得了不得了,这蛇毒得很哟…”

周大娘抱着晕迷的狗蛋仰天嘶吼:“快来个人呐,救救我的儿——”

不少人踉跄折返回去,可谁也不敢靠近,只远远看着倒在泥水中狼狈挣扎的周家母子,叽叽喳喳声不停的在风红缨耳边徘徊。

“村口山体塌了,赤脚医生还在县里没回来呢!”

“那周家的狗蛋咋办?”

“能咋办?以前村里被七步蛇要了命的娃还少吗?”

换做被其他蛇咬了,怕是早就有勇义之人上前帮忙。

问题这是七步蛇啊!

七步蛇聚窝而生,出现一条,想必周围定然还藏着无数条。

剧毒的蛇窝,谁敢上啊?

几个村干部闻讯赶来,皆站在田埂上急得团团转,找来竹竿想着先让周大娘从蛇窝里脱险才是当务之急。

谁料周大娘抓着竹竿刚起身,一条两指宽的蛇受惊蹿得游出水。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周大娘吓得后背发麻,闭着眼准备迎接痛苦时,一个小小的身影宛若离弦的利箭飞速般跳进了泥水中。

抓七寸,踩蛇尾,动作干净利落。

“拿刀来!”风红缨冲身后喊。

大伙被风红缨手中扭成麻花的粗蛇吓得愣是没反应过来,刘大婶最先应声,抄起背篓里的镰刀甩了过去。

风红缨稳稳接住刀,下手快准狠,手起刀落间长蛇就被劈成了三段,污浊的泥水顷刻间现出恶心的血沫。

洒脱沉着的模样惹得不少人下巴都快掉了,尤其是城里来的知青们,他们哪里见过这种仗势,有些人激动地连连鼓掌。

“红缨同志,你真是好样的!”

“平时看你嗓门大,没想到你胆子也大!”

风红缨不做停顿,跪地撩起狗蛋的裤腿,只见小孩腿上被蛇咬出几个深孔,伤口处的血水红中泛黑。

周大娘手一直在抖,哭得喘不过气来,其余人皆别开脸默哀。

可惜了,才七岁的娃。

“不要胡来——”

马支书的话还没落下,只见风红缨已经低头用嘴钳住狗蛋的伤口。

在一干人震惊的目光下,风红缨冷静的可怕。

吸、吐、吸、吐…

几番折腾后,风红缨开始割口放血,直到伤口处的血呈现出正常的红色才停下。

一个女知青搓搓手臂泛起的鸡皮疙瘩,忍不住皱眉。

“风红缨,你别逞强,那可是七步蛇…你、你就不怕中毒吗?”

“还有,蛇毒不能用嘴吸!会死人的!”

处理完毕,风红缨松了口气,闻言扬起一抹笑,声音里透着无畏的力量。

“我不怕中毒!”

至于蛇毒不能用嘴吸这件事…

她知道。

但她不吸,狗蛋一定会死。

至于她会不会毒死,这事容不得她多想。

身为将士,为解救黎民百姓而倒下,那是无边的荣耀,是勋章,是她半生的追求。

周边的人唏嘘不已。

马支书喊上村里有力气的青年人赶紧带狗蛋去找赤脚医生,回头再看在那咕凉水洗嘴的风红缨时,马支书哽了下。

这姑娘……真他娘的有种!

可惜啊,偏偏要陷进没有结果的爱情胡同,还痴得走不出来…

“风红缨同志——”

不知谁哆嗦大叫起来:“你的嘴唇乌了!”

风红缨只觉头有点晕,应该是没清干净的蛇毒在作祟!

几乎是同一时间,系统‘叮’得一声响。

【宿主临危不惧,发扬舍己救人的无私精神,获得‘勇者’盾牌

技能:挡一回痛苦,免一次危难

是否立即佩戴?】

即将失去意识瘫软栽倒的风红缨。

“佩、佩戴。”

夕阳暖橙的光撒在河水之上,波光粼粼。

风红缨就是这时候探出的水面,小姑娘长发湿淋淋地搭在后肩,纤细的身子纵身一跃勾起一条完美的抛物线。

马支书扯着嗓子吆喝:“小风同志,你上来——”

“这就来!”

风红缨扬声,在水里翻腾几下游到了岸边。

接过苏宝琴甩来的外套,风红缨快速穿上,喊了声支书,又冲岸上的男人点头问好。

得知两人是采风的记者后,风红缨掀开盖在石棺上的油纸,笑着道:“您二位瞧瞧。”

临近仲秋,太阳还没完全下山呢,另一边高空之上就已经出现了月亮轮廓。

日月光辉齐齐照在石棺上,在河底沉淀千年的黄玉棺材此时泛着无与伦比的光彩。

拿着昂贵相机的男人叫周一山,除了是首都《人民日报》的记者,还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

周一山除了会写诗,最擅长的是将民间奇闻怪谈加以杜撰写成有趣的文章。

考虑到最近灵感缺乏,周一山立马拉着好友来外边实地考察采风,希冀能写出几篇让自己满意的文章。

围着黄玉棺从上到下来来回回拍了十几张后,周一山扶着相机的手有点抖,兴奋地语无伦次。

“我的天呐,这可不是一般的玉啊,玉身通亮剔透没有杂质,埋在河里千年竟然没长一片斑纹青苔,你们看,这棺面用得还是一块没有裁剪过的整玉,造棺工匠的手艺放在以前那可太了不起了——”

风红缨觉得有必要泼冷水。

“棺材底座碎了道口子…”

周一山:“…”

心口好痛是怎么回事?

旁边的黄代新扶了扶眼镜,指着某处:“棺材有人打开过么?”

马支书去看风红缨。

风红缨耸耸肩,不打算隐瞒。

“什么?”马支书瞬间拔高音量,“小罗同志竟然开棺偷东西?!”

对于偷盗之事,罗晓灵矢口否认。

“我没有,支书你要相信我,我是发现石棺第一人,真要偷,我早就偷了。”

马支书陷入了沉思。

风红缨双手环胸,早不偷是因为你没时机偷吧?

见罗晓灵哭得委屈,马支书当下只能将这件事压着先不处理。

他当然不希望小罗同志当贼,真要是贼,那可是要受大处分的!

-

对着玉石馆研究了一天后,周一山灵感大迸发,当场写出了小说第一章。

周一山是无纲选手,准备继续往下写时,卡文了。

和好友黄代新商量了下,两人找到马支书。

“开棺?”

马支书惊得还没说话呢,村民们不干了。

“埋在咱村说明棺材里的人从前是咱村的祖先,我们身为后辈子孙决不能开老祖宗的棺材,开了会倒霉!”

周一山也觉得自己的要求太过分,便道:“那我能下水看看衣冠冢的遗址吗?”

他见过太过衣冠冢,一般棺材旁边会埋其他的陪葬品,他想碰碰运气。

马支书:“这个可以。”

然而山上的洪水泄下来后,河水一夜之间高涨,周一山又不会游泳,只能望‘河’兴叹。

好友黄代新给出建议:“要不咱把河水抽光?”

这话一出,村民们乐了。

他们正愁河水多的无处流呢。

-

接下来几天,寿河村异常的热闹,拖拉机、起吊机等等大车在寿河村来来回回地跑。

巨大的声响引得不少小孩和大人追在后边看热闹,山间小路愣是被轧成了好几米宽的大马路。

马支书抽着旱烟笑着见牙不见眼。

“得,我还琢磨哪天将村里的泥巴路给修了,这下好了,路直接出来了,嘿嘿。”

风红缨脑子里惦记着状元爹以前说过的柏油马路,可惜目前时代柏油的价钱太高昂,她的柏油路计划只好搁浅。

抽水机吸河水时,马支书不忘带着知青们去河里摸鱼,顺便看看河床下边还有没有古代的文物。

摸着摸着,风红缨伸进淤泥中的手突然摸到一块硬邦邦的东西。

“大家快来,我这好像有大家伙——”

周围的人倏而跑近。

抽出来一看,竟然是一把剑。

那日天气非常好,阳光明媚,身为玉石棺另外两个守棺人的李国贤和苏宝琴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一天看到的场景。

他们的知青战友风红缨捧着长剑站在河中央。

阳光下,只见她单手一个剑花横扫河面,不等河水荡起波纹,风红缨眼疾手快地收剑置到后背,动作潇洒自如,一气呵成。

长剑归在其身后,风红缨傲然立于河中。

泄出的目光坚韧而又决然,周身的气度远不像表面长相这么柔弱。

恍惚间,两人觉得这柄剑就是因风红缨而生。

持剑的风红缨在那一刻得了升华,睥睨河山时不再是单纯的看风景,她的眼神坚毅如炬,似有无数话语想要说与天地听。

河里捞起古剑后,周一山和黄代新说什么也要抽干河水探个究竟。

马支书没意见,反正隔两年村里就要抽一回水起鱼,刚好今年赶上了,还不用村子出力,多好。

这几天盘旋在寿河村上空的,除了飘香的鱼肉,再有就是周一山和黄代新的震天哈哈大笑。

风红缨从河底捞上来的剑后经古籍证实,这是一把千年名剑,失传已久,没想到竟然在寿河村这种小山村找到了踪迹。

周一山坐着汽车去邮电局给自己所在单位《人民日报》打报告时,双手激动的一直在抖。

《人民日报》很快回复,要求周一山和黄代新务必写一篇有关寿河村衣冠冢相关的新闻传到首都。

拿到任务的两人立马投入到工作中,为了早点完成任务,两人再次掏腰包多请了一辆抽水机来。

在马支书的安排下,村里的劳动力分成了两拨,一拨跟在抽水机后边捡鱼,一波记录文物数据。

这期间闹了点争执,聂明朗说他手伤了,不能下水,意思很直接了,他要做记录文物数据的轻巧活。

但在这之前,刘丰收已经将这项任务交给了风红缨。

原因无他,衣冠冢出土的很多文物,不等周一山小心测量和翻查资料,风红缨张口就能准确地说出尺寸和年代。

周一山从最开始的惊愕转变为惊喜,只用了一分钟。

-

“画什么呢?”苏宝琴放下满遥遥的鱼桶靠近。

孙向荣挪开画笔,大大方方地让女孩子们看。

沾有点点河泥的黄纸上画着一个身穿朴素蓝衣工裤的女孩,女孩一手握笔,一手捧着本子记着什么,神情极其认真。

苏宝琴捂嘴:“这不是红缨吗?你不会对她——”

“不不不。”

孙向荣头摇成鼓,赶紧解释:“单纯的欣赏,艺术界层次的欣赏!懂吗?”

“懂懂懂。”苏宝琴挤眉弄眼地笑。

这边的欢笑很快引来了大家的注意,李国贤耐人寻味地拍拍孙向荣的肩膀。

“要画都画啊,画风红缨同志一个人像话吗?来来来,把我们这些劳动人民都加上!”

王春成补充:“还有挖出来的那些文物!”

孙向荣:“……”

最终在大家的打趣要求下,孙向荣在画卷上将村子里的几位干活的知青都加了上去。

哦,缺了聂明朗和罗晓灵。

聂明朗不是说手疼嘛,马支书又不肯将文物检录员的细致活交给聂明朗,僵持之下,马支书无奈摆摆手。

“放你半天假。”

聂明朗有些气愤风红缨,觉得风红缨肯定是故意霸着文物检录员的活不放,但能休息半天,聂明朗又觉得自己捡到了便宜,当即美滋滋地回了宿舍。

这期间,罗晓灵趁着村里空了,偷偷跑到男知青宿舍诉说爱情。

聂明朗还在恨罗晓灵让他在生产大队丢脸认字的事,何况他根本就不喜欢五大三粗形的罗晓灵,因此想都没想就出言拒绝了罗晓灵。

罗晓灵并不恼,她相信有朝一日她一定能抓住聂明朗的心。

聂明朗被罗晓灵那副志在必得的神情吓得脑门突突,这女人有时候对他是不错,但他真的不喜欢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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