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无法九天揽月,在这里等也不是办法,等上三百多年纵使得到火凤之羽一切也已于事无补,唯今之计只有先回去。

古紫鬼突然感觉心情变得很沉重,可是对林天乐的牵挂又让她实在想不了太多。

百草堂中,薛医仙医完病人,童子端来一杯香茗,他端起杯子刚抿了一口,一眼看到古紫鬼出现在面前,差点把手里的杯子扔到了地上。

这样的举动显然有失常态。

“你……你怎么还能回来……”说完之后他又觉得有些失言,改口道。“你怎么回来了!”

古紫鬼当然看到了他失态的样子,想起凤凰山土地的话,不禁心内疑云更重。

“薛先生,我白跑了一趟,没有找到火风之羽?”

她的声音显得有些有气无力。

薛医仙很快面色恢复了正常,以平静的语气道:“难道你没有去凤凰山吗?”

古紫鬼叹了口气道:“凤凰山我倒是去了,可是凤凰山上没有一只凤凰,也找不到火风之羽,除非在那里等上三百多年才可能有机会,可是我知道天乐的病等不得。”

薛医仙沉吟了一下,似乎欲言又止,过了半晌方才说道:“其实我本就有医好他的法子,让你去找火凤之羽只是随便找的一个借口,我本以为你到不了仙界,即使能到凤凰山也是有去无回,万没想到你竟然还可以回来。”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个魔鬼,放出来就会危害人间。

原来他是存心想害自己。

古紫鬼觉得薛医仙现在就是个魔鬼。

愤怒的火苗越烧越高,她现在才知道这个薛医仙有问题或许晚了,但应该不至于太晚。

古紫鬼强压怒火问道:“你既然早就有医好天乐的法子,为什么还要我去凤凰山那种人鬼都去不了的地方找火凤之羽?难道你是存心想让我去送死?”

薛医仙很费力的点了点头,看得出他的内心也很纠结,行医半生只会救人,不会害人,而这次他觉得或许违背了自己的初衷,丢掉了做人的原则。

“不错,我就是故意让你去送死,既然你已经死了一次,还怕什么再死一次。”

薛医仙的声音渐弱。

古紫鬼怀疑的火苗现在已经烧成了怒火,在她心中,原本救命菩萨一般的薛医仙已经变成了罗刹,恶魔,她厉声问道:“我本与你素无瓜葛,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来你这里求医也是带了重金,你为什么要如此害我?”

薛医仙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只在嘴里懦懦道:“只……只因为你是个鬼……”

神仙瞧不起鬼,没想到人也瞧不起鬼,三界中的歧视真的无处不在,可是歧视归歧视,这又怎能成为害人的理由,古紫鬼怒道:“难道你不怕我会杀了你?”

薛医仙脸上除了愧疚之外,并没有一点恐惧之色。

“不怕,你来这里是为了救人,你杀了我,你想救的人也活不了,我的命也不比别人金贵,这样你会得不偿失。”

强做镇定后,薛医仙淡淡地说。

古紫鬼恨恨道:“难道仅反就因为我是个鬼,你就要如此害我?”

薛医仙往常喝茶都是一小口一小口的细品,这次他竟然拿起杯子将杯子里的水一口全灌进肚子。

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他开口说道:“既然事已至此,我已没有隐瞒的必要,不妨给你和盘托出,有一句话叫做人鬼殊途你听说过没有?其实这林姓少年虽然吃了两种水火不容的内丹,又在碧月寒潭困了几天,若不是因为一直和你在一起,也不至于病的如此严重,或许你也无意害他,可是你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体内的纯阳之气已被你吸附将近一半,也正因为这样,你才可以不惧阳光,光天化日之下也可如常人一样自由来去,但在目前这种情况之下,他又被困在碧月寒潭导致阳气消耗殆尽,方有此祸,一切因你而起,而你却不自知,所以这也是一种无心之过,我也看得出,当时我只说要你们分开,恐怕你们两个谁也不愿意,也做不到,我医得了病,却医不了心,权衡利弊之后,才出此下策,虽然这样是苦了你,也坑了你,然而物以类聚,我是人,他也是人,只有你是个鬼,不能两全的情况下要我取舍,我只能想办法保住他而牺牲你,其实这么做,我的心里也很内疚,也很痛苦,可是又真的不得不狠下心来这样做……”

听了这话,古紫鬼感觉犹如五雷轰顶,一阵天旋地转,有一种喜欢叫做陪伴,可她真的从来没想过这一种陪伴反而会害了自己喜欢的人。

平复了一下心情,她才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其实你开始就应该跟我直说,没必要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来害我,也省却我一路奔波,以及这些一波三折。”

薛医仙语气愈发沉重,吐字仿佛都很艰难:“没用的,如果我开始就直言不讳说明真相,即使你有勇气狠心离开,他也会因此放弃治疗,其实从你走了以后,我就已经开始后悔,或许真的不该这么做,可是我什么药都有,偏偏就没有后悔药,现在想来,牺牲你去成全别人,真的不是我能做得了主的事,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已太迟,如果你心里真的恨意难消,非要杀了我才能消气,那就等过几天时间再下手吧,几天之后我就可以把他医好了,不过有件事我还是要先交待一下,我医得了他一时医不了他一世,此次恢复以后,如果你们还在一起,以后他还会因你而复发,而且比这次更为严重……”

古紫鬼呆了半晌,不住喃喃自语道:“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早知道事情会这样,我早些离开他就好了……”

薛医仙见她痴呆呆的样子,也有些于心不忍,在一旁说道:“姑娘你也不必过于自责,一切皆有定数,该来的谁也躲不了,重要的是以后如何抉择。”

一阵风吹过,窗外树叶沙沙作响,阳光透过树叶,在窗子上照出一片斑驳。

古紫鬼振作了一下精神,缓缓说道:“你还有多久可以医好他?”

暗自在心底盘算了一下,薛医仙很肯定地说:“经过数天治疗,效果还算不错,最多再要七天,他就可恢复健康,到那时你想要我的命,随你动手便是,我薛某绝不会皱一皱眉头。”

古紫鬼摇摇头,又轻轻叹息一声,说道:“我虽然此刻是鬼,但也曾经为人,做人的道理我也懂,虽然你曾有害我之心,但我也不会因此杀了你,因为你也救了他。”

仿佛有些意外,仿佛一切又在意料之中,薛医仙望了一眼窗上的斑驳之处,感觉自己心里也是一片斑驳。

片刻之后他收回目光道:“世人都觉得鬼是坏的,连我开始也这么以为,如今看来是我错了,不过,虽然你无心害人,可事实上还是害了别人,这也是一个残酷的事实,不知……不知姑娘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人一旦有了感情,注定成为最可怜的动物。

古紫鬼心里乱糟糟的,哪里还会有什么打算,她只是潜意识里觉得自己应该赶快离开这里,永远的离开这里,离开林天乐,从此以后再也不回来。

她的声音开始变得有些飘渺,慢慢说道:“薛先生,我就把他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医好他,现在,你带我去看他一眼,我只看一眼就走……”

薛医仙点了点头,在前面带路,将古紫鬼引向后院。

世间的感情痛莫痛过彼此倾心相悦,偏偏却又不能一起。

宅后一片竹林,郁郁葱葱的竹枝从墙垣间垂下来,下面一个遮满浮萍的小池,池中有小鱼游来游去,僻静而又优雅,石径两旁有蝴蝶翻飞,陪伴那些无人注意的草木一起静静生长。

这是一个挺大的院落,上面五间正房,两边厢房也很齐整,林天乐就住在其中一间客房里,屋里东北角摆放着一个酱紫色的书柜,林天乐此刻正半躺在床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正在聚精会神看着,暖暖的阳光从朱红的雕花木窗透进来照在他的身上,看得出他的脸色和精气神都很不错。

古紫鬼本想多看几眼,可是又怕惊扰到他,默默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尽快离开。

她转身轻声对薛医仙道:“薛先生,请你一定多多费心把他医好,我告辞了……”

说完人已消失不见。

薛医仙本想再说些什么,见古紫鬼已经不知去向,只有无奈地摇了摇头,一个人走进房间。

见薛医仙进来,林天乐把书往旁边一放,抬头问道:“薛先生,刚才外面好像还有别人,是不是古姐姐回来了?她为什么不来看我?”

薛医仙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道:“没有啊,明明只有我一个人,你是病得久了难免会产生错觉,古姑娘自从那天离开一直没有消息,她若是回来,肯定先来这里看你。”

林天乐露出失望的表情,他只是知道古紫鬼走了,至于去干什么薛医仙并没有告诉他,所以,心里还难免有些埋怨古紫鬼不该一声不响不辞而别。

林天乐还是忍不住问道:“古姐姐到底为什么离开这里?薛大夫,她真的没有和你说过什么?以她的性格,本不该如此……”

善意的谎言,有时也是必须的,譬如一个得了绝症垂死的人,以善意的谎言给他希望,比直接让他面对残酷的现实要好得多,而且谎言一旦有了开始,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只能继续下去,薛医仙当然明白这些道理。

他索性转移了话题:“你现在身体觉得怎么样了?比昨天有没有更好一些?”

林天乐目光里闪过感激之色,答道:“现在感觉全身血脉畅通,较之昨天好过了许多。”

薛医仙点了点头,说道:“现在是你恢复的关键时期,一定要好好休息,不要多想,等到身体恢复了,到那时再去做什么事都不是问题。”

林天乐用感激的语气道:“让薛大夫多费心了,不知我还要多久才能恢复?”

薛医仙怕他再多问关于古紫鬼的事,有些心虚的说道:“你且安心静养,我去前面让童子给你煎药,以你现在的情况来看,最多七天你就可恢复如常。”

说完,薛医仙转身离开。

窗外一只不知名的鸟儿飞过,带走一片让人羡慕的自由。

做厨师的讲个煎炒烹炸焖溜熬炖,行医者则讲丹丸散剂针洗敷贴,薛医仙不但医术好,预料的一点也不差,到第七天林天乐已经完全恢复。

卧床这么久重又恢复行动自由,按理说应该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儿,可林天乐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原因不用说自然是因为古紫鬼的离开。

他甚至一直在苦思冥想是不是自己哪里做错了什么,使得古姐姐生气离开的,可实在又想不到自己到底是哪里错了,初来薛医仙的百草堂终日昏昏沉沉,清醒时古紫鬼早已不在,浮想联翩,思来想去,想得多了只是平添许多愁闷。

薛医仙宅子后面有一座山,山势平缓,因为刚下过一场雨,草木更绿,天也更蓝,细碎的野花也格外灿烂,偶尔几只蝴蝶飞过,钻入花丛就看不见了。

林天乐在半山坡上站了许久,心里想着是该在这里继续等下去还是离开,不离开还有许多事情等着自己去做,离开了又怕古紫鬼回来找不到自己,抬头看了看天空飘过的云彩,也不知道此刻她是在哪一片云彩下面,不由感慨万千,随之万般的感慨又化成了诗句。

花落长川草色青,

暮山重迭雨冥冥。

逢春便觉飘蓬苦,

今日分飞一涕零。

“好诗……真是好诗……不过聚散离合乃人生常事,小兄弟,你也不必过于挂怀。”

薛医仙不知何时到了林天乐身后,一边抚掌称赞,一边说道。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况且她还对我有活命之恩。”林天乐收起思绪向薛医仙道。“对了薛大夫,多谢你妙手回春,让我得以恢复如常,除了要寻找古姐姐之外,我还另有许多事要做,所以明天打算打算告辞离开这里。”

听他提起一古紫鬼,薛医仙心里也觉得一阵歉疚,自己明明是在救人,偏偏感觉像是在害人似的,人生常有许多无奈,这或许就是其中一种。

“以你恢复的状况,离开当然是没有问题,古姑娘临走的时候给你留下两个包裹,你走时别忘带上。”

薛医仙说道。

林天乐当然知道包裹里是什么东西,不过转念一想,忙问道:“包裹里是什么?有没有留下书信?”

薛医仙答道:“没有,一个包裹里是银子,一个包裹里是金子,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林天乐一阵失望,古紫鬼如果能留下一封书信多好,钱财固然重要,和古紫鬼相比,再多的金银也不如她留下的片低只字。

时间过得说快不快,说慢不慢。

第二天一早,林天乐便向薛医仙辞别,薛医仙本想让他多留几日好生将养,而林天乐腹中满满都是心事,现在不但要寻找父亲林老实,还要寻找古紫鬼的下落,哪里还待得住,留下一包银元宝算作酬谢便离开百草堂。

信步走了将近半日,前面有一条官道,两旁绿树成荫,后面是来时路,当然无需回头,左边是江水沐浴阳光一路向东,右边是重峦叠嶂山连着山,自从离家至今,林天乐第一次失去了方向感,茫然四顾,仿佛去向哪里都对,又仿佛去向哪里又都不对。

何去何从之间犹豫了半天,林天乐突然又童心大发,像在鬼域一样脱下一只鞋子扔向半空,决定鞋尖朝向什么方向就去往哪里。

鞋子在半空中转了几个圈儿远远落在地上,他用穿着鞋子的那只脚跳跃着奔过去,看到鞋子竟然鞋尖朝上栽在一个小土坑里。

难道要我往天上去,林天乐觉得啼笑皆非,若真有天意,这一定是老天开的一个玩笑。

望着不远处的江水,水流湍急,岸边长满不知名的野草,野草虽没有娇艳的花儿好看,生命力却极其顽强,无论是多么荒芜的地方,一经雨水就能长成风景。

岸边有棵大柳树,柳树旁边有个茅草屋,显见是年数已久,像个年迈的老人立在风中,屋顶的茅草上还长了几棵青草随风摇摆,门口有面酒旗,原来是个小酒馆,天色已近中午,林天乐也觉得腹中饥饿,大踏步走了进去。

小酒馆中只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掌柜,面容干瘦,头发已然全白,腰间系着一条白色的围裙,上面满是油污,脏的已经看不清本色。

平素来这里的都是些打渔行船之辈,当然没什么有钱的酒客,所以酒馆里只有些豆干咸蛋花生米,小鱼小虾和凉皮,一见有个俊俏的公子哥进来,看样子身上的银子少不了,老掌柜忙迎上来招呼。

“公子,是不是腹中饿了想要吃点什么?小店虽地处偏僻菜是没什么好菜,好酒倒还是有的,有十年陈酿的荷花香,要不要来一坛尝尝?”

开店的都喜欢有钱人光顾,所以老掌柜显得很殷勤。

林天乐四处打量了一下,屋子里只有三张桌子,陈旧的桌面都裂出很大的缝隙,几个长条凳还有一张少了一条腿,只剩下三条腿,缺了腿的那边就靠在墙上,勉强支撑着还能坐人。

他挑了个稍微干净点靠窗的桌子坐下,说道:“店家,就照你说的来一坛荷花香,再随便弄几个小菜,店里有什么就上什么。”

“好嘞,客官稍等。”

老掌柜应了一声,比年轻人还要麻利,很快便搬来一坛荷叶封口的老酒,拿来酒壶酒杯。

菜都是现成的,也不费事,很快他又在林天乐面前摆上四个小菜,菜肴虽然粗陋,杯盘倒都是齐整干净。

林天乐敲开泥封揭去荷叶,立刻满屋酒香四溢,本来以为这是店家吹牛,想不到这种小店竟然真的能有这等好酒,他斟满一杯,欣赏着河面上的风景,自斟自饮起来。

两杯酒下肚,外面又进来两个人,一个高高瘦瘦,还是个水蛇腰,走起路来摇摆不定,另一个矮矮胖胖长得很墩实,脸上还有几颗大麻子,二人都是三十上下年纪,进了酒馆在墙角的桌子旁坐下。

这两个人是什么人呢?矮胖的那个叫刘二,是流窜于江河之上的水贼,干了十年坏事也没有落网,瘦高的那个叫马黄,因为他父亲姓马,母亲姓黄,就取了这么个名字,二人从小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就一标本式的地痞流氓,谁要是惹上他,就像被蚂蝗沾上一样甩不掉,这两人不知怎么就碰到了一起,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认识了刘二以后,马黄才觉得自己从前真是没见过世面,小打小闹的坏事干再多没用,要像刘二这样干大事才能一夜暴富出人头地。

二人结识以后,马黄甘做小弟,一起喝酒吃饭,当然也是他作东。

屁股刚沾上凳子就大呼小叫道:“老马头,快拿一坛好酒,再上几个菜。”

按辈分来说,老掌柜还是马黄的本家叔叔,这个不学无术的本家侄子常来这里蹭吃蹭喝,喝酒从来都是挂账,心里厌烦的不得了,表面却不敢得罪,只有硬着头皮端上些酒菜,心里念叨全当是喂了狗。

几杯酒下肚,两人的话也多了起来。

马黄又给刘二斟满一杯酒,掩不住满脸兴奋道。

“刘二哥,你说这消息可不可靠,那船上真的有这么多银子?”

林天乐无心注意他们,刘二踏进店门便已经注意到他。

刘二向林天乐那边瞟了一眼,压低声音道:“你这是吃了春药了,叫这么大声干嘛?小声点儿。”

马黄赶紧点点头,也压低了声音:“还是二哥细心,我说刘二哥,老头眼浊耳背听不到,旁边那小子像个读书人,年纪又不大,被他听到又怕什么,虽说隔墙有耳,你这也太过小心了。”

刘二瞪了他一眼,说道:“你懂个屁,小心行得万年船,我多少兄弟都是在小事上栽了跟头,你以后跟我混的久了,就懂这理了。”

马黄又小声道:“刘二哥,那你说咱们什么时候动手?我看事不宜迟,要不过了未时咱们就……”

刘二喝了杯中酒,把酒杯往桌上一顿,声音放得更低:“你说你能不能长点脑子,咱们总共就十来个人手,光天化日之下船来船往,那不是自投罗网。”

龟背蛇腰不可交,瞟眼看人不用刀,二人这么小声嘀嘀咕咕,准没有好事。

林天乐也开始注意到的他们,见那矮胖之人偷偷向自己这边瞟了好几眼,感觉到这俩人应该不是好人,虽然中间隔了张桌子,隐约之中还是听到了他们说的这话,果真如自己猜测。

马黄脸上一红,嚅嚅道:“刘二哥,小弟这不是刚上道吗,以后一切都要靠你多多指教。”

不管是好人坏人,都一样喜欢被人吹捧,刘二很爽的滋了一口酒,又向旁边瞟了一眼,说道:“当然是在夜里动手,心急也得等到晚上,这帮商人急着进货,恨不得日夜兼程,也正好给咱们创造了好机会。”

马黄恭恭敬敬又给他倒满一杯酒,说道:“刘二哥,不知那船上能有多少银子?”

刘二干了杯中酒,咂了咂滋味,回味了一会儿方道:“这几个可都是大商人,每人至少得带个三五千两银子,你说这船上有多少银子呢?”

马黄一听两眼放光,声音都有些哆嗦了,说道:“那咱们干了这一票,岂不是一辈子吃喝都不用愁了!”

刘二夹了块豆干放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说,声音也变的有些含糊不清:“这要看你怎么花了,比这大的买卖我也干过,现在不还是穷光蛋一个,只要不去赌场,不去妓院,几辈子都够用,否则,再多的钱一年不到就没了,你觉得你是个手里能存住钱的人吗?嘿嘿,反正我不是。”

马黄忙又给他倒了杯酒,嘻嘻笑道:“不管那么多,先把钱弄到手再说,我早就说过,你就是我的贵人,该怎么着,一切听二哥你的安排,叫我往东,我不往西,叫我打狗,我不撵鸡,只要能把大财发,刀口舔血咱也不怕。”

刘二满意的点点头,声音低的几乎让人听不到:“我已叫其他兄弟到船上集合,今晚咱们就动手,你就等着跟我一起发财吧!”

他们自顾自在那里说,也不知道旁边就坐着个爱管闲事的人。

心中有事,自然也呆不住,二人胡乱吃喝些东西便起身离开。

临走马黄回身甩下句话:“马老头儿,记上帐,下次一起给你。”

他这个下次已经说了不知多少次,也没人知道这所谓下次是什么时候。

老马头在心里暗暗诅咒着,难听的话骂了一箩筐,嘴里却不敢说什么。

看着马黄和刘二沿江堤走远,林天乐向老掌柜问道:“老丈,这两个是什么人?”

老掌柜忿忿说道:“还能是什么好鸟,一帮无恶不作丧尽天良的水贼,也不知道老天何时开眼,打雷劈了他们。”

林天乐道:“既然他们是十恶不赦之徒,劫人钱财的匪类,为什么没有人报官抓了他们?”

马掌柜连连摇头道:“这些年官兵不知道抓了他们多少次,也没抓到一个,老百姓谁若敢去报官,只怕官兵还没来,自己就会遭到报复,命早就没了。”

林天乐觉得吃的差不多了,把酒杯往前一推,说道:“如今可是太平盛世,怎么还有这等恶徒目无王法。横行无忌!”

老掌柜叹了口气:“无论什么太平盛世,坏人一点也不会少,只是打了层掩护,多了些伪装……”

想不到普普通通的一个酒馆掌柜能有这等见识,真是难得。

林天乐掏出一片金叶子放在桌上,说道:“老人家,会帐,酒钱与你放在这里了。”

老掌柜连忙赶过来,一见林天乐给的金子,浑浊的老眼也开始泛光,忙连连摆手道:“小爷,您给这金子我就是把自己和店全卖了也找不开啊!麻烦你赶紧收起来,随便赏点小钱就行!”

林天乐微微一笑道:“老人家请尽管收下,我这钱也来的容易,不用找了。”

说完便迈出店门,往马黄和刘二离开的方向追去。

马老头望着林天乐的背影不住喃喃道:“这……这分明是会走路的财神爷啊!”

施展驭风术追踪,就像风一样,不但快,也很轻,很难被人发现,所以,林天乐跟在后面,刘马二人丝毫也没有察觉。

前面二人越走越快,很快到了江边一艘木船旁边,船舱里有个人迎了出来,三人进了船舱便再也没有出来。

等了半晌也不见动静,林天乐明白了他们一定是在船舱里睡了,养足精神准备晚上动手,于是他也找到一棵大树,坐在树杈上居高临下,江面上一切动静尽收眼底,一边监视一边休息。

不知过了多久,江面上船来船往,那艘木船还是没有动静,林天乐不觉有些困倦,闭上眼眯了一会儿,再次睁开眼时,天色已近黄昏。

夕阳下万物都被镀上了一层光辉,一半江水也变成了红色,远处木船还在,从船舱里走出一个人,站到船边向江里撒了泡尿。

没过多久,江心又驶来一条小船,刘二也从船舱里走了出来,小船上有个人跳上刘二他们的木船,和刘二耳语几句,然后二人相视哈哈大笑一阵,那个人又回到小船离开,随后,刘二他们的船扬起风帆,顺风驶去。

不管他们有多快,对林天乐来说,追上他们那都不叫事,以驭风术追上之后,他飘身落在船舱上方,身子贴在上面藏了起来。

太阳已然西沉,天色越来越暗,江上的船也越来越少,刘二他们的船渐渐追上了前面一艘大船。

一个络腮胡子满面黝黑的黑大汉发号施令道:“现在动手为时过早,先把速度放慢一些,紧紧跟在他们后面就行。”

他的话说过之后,没多会木船果然放慢了速度,远远跟在前面那艘大船后面。

前面的大船船舱高有两层,上面一层灯火通明,隐隐传来笙歌之音,人生得意须尽欢,无论什么朝代,有钱的商人在什么时候都不会忘了享受,不享受,谁还想要赚那么多钱干什么?

乐声中有人大声说话,因为处在上风头,听不甚真切,隐隐约约像是在埋怨。

“我说早点找个地方停泊,你们偏偏不听,就算再怎么急着赶路,哪在乎这一时半会儿,这下好了,连个停靠的地方都找不到,且不说夜里行船有触礁的危险,就是遇到江上的水寇,只怕也是凶多吉少……”

又有个声音接过了话。

“我说王兄,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你怎么还是是个兔子胆?想我大唐太平盛世多年,国泰民安,哪里还有什么水寇,再说咱们这船上三十多人,有功夫的也有几个,就是来几个小毛贼又怕他做甚,你就放心该吃吃,该喝喝,有事别往肚里搁,不要再杞人忧天。”

刚才那声音又道。

“可我这眼皮莫名其妙跳了半天,真叫我心里有些发慌……”

两条船行至江心一片宽阔之处,再也没有其他船只,那个络腮胡子显然是老大,一声令下道。

“动手。”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帮水贼兴奋,躲在暗处的林天乐也一样兴奋。

那艘大船上至少有几十个人,自己能救下这几十条人命,轻轻松松便能换来功德钥匙,这可真是意外中的意外。

一帮水贼拿刀拿枪涌出船舱,两船相距也不过约有一丈距离,刘二手里拿着一杆长长的铙钩,钩在大船船帮上,也跟着喊一声:“兄弟们,上船。”

这帮水贼个个身手矫健,争先恐后跳上大船,船上有个水手一见大事不好,刚想叫出声,被绕腮胡子一脚踢下船,落在江水之中成了只落汤鸡。

马黄刚加入这帮水贼,虽然做了水贼,却是只旱鸭子,也想跟着跳上大船,奈何两腿发颤有些不听使唤。

看到别人都上了大船,他在小船上叫道:“大哥,二哥,兄弟们,有你们上去就行了,我在这里望风,顺便也帮你们看船。”

当老大的络腮胡子“嗤”了一声,骂道:“你小子真是没用,入伙只有分钱的份儿,要不是看老二的面子,要你这等废物才怪。”

“没用的东西,以后在外面别说我是你二哥。”刘二也跟着骂了马黄一句,转向络腮胡子道:“大哥,事不宜迟,别再耽误时间了,咱们快点动手吧!”

络腮胡子和刘二带头冲进船舱,后面跟着的小喽罗向马黄喊道。

“你小子偷懒,想在那儿等着吃现成的,世上可没这等好事儿噢。”

马黄一听这话也想跟上去,可是刚到船边看到滔滔江水,吓得一缩脖子又退了回来。

林天乐在暗中看了不觉好笑,就这货站在船上都两腿打晃,还想做水贼,真是个站着的笑话,不过此刻也不容多想,他也紧跟着飞身上了大船。

船舱下层人很少,有个厨师端着刚做好的菜想往上送,一看来了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手里举着明晃晃的刀枪,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吓得把盘子也摔了,飞跃式的钻回厨房紧紧关上了门。

络腮胡子见了哈哈大笑,也不管他,领着一帮人直往上闯。

林天乐暗中思忖,他们人多势众,手里又都拿着家伙,等他们都上去了自己再动手,可能就晚了一步,难免会有人被伤到。

想到这里心随意动,他念起驭风咒,以风驰电掣的速度拎起在最后面的一个水贼的脖领,瞬间飞出几里地,那家伙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就被林天乐从高空扔到了地上。

从这么高的地方扔下去,不死也得骨断筋折,不过对这等恶人也没必要仁慈,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残忍,无恶不作之辈,世上自是越少越好。

一帮匪众还没上到二层,有七八个已被林天乐扔到了几里地外,络腮胡子和刘二走在最前面,到了上面一看,灯火通明灯中笙歌燕舞,五六个身着锦缎的中年商人被人服侍着,醉眼迷朦,满脸陶醉之色。

“打劫……”

络腮胡子手中钢刀一举,大喝一声,他的声音未落,几个跳舞的女子“啊”的一声钻到了桌子底下,乐师也丢掉手中的乐器,躲在一边瑟瑟发抖。

这声断喝真是世上最好的醒酒药,几个商人顿时酒意全无,睁着惊恐的眼睛望着络腮胡子,其中有个商人夹了个丸子刚送到嘴里,被这么一惊吓卡在喉咙里。“欧”的一声背过气去。

落腮胡子大叫过之后,感觉有点不对劲儿,怎么身后除了刘二,其他人都没有上来,这帮兄弟平素和自己总是形影不离,哪次干买卖都像一帮跟屁虫一样,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都在下面望风?望风也不要这么多人啊。

金银摆在面前,想不了那么多了,算了,且不管他们了。

络腮胡子相信自己的能力,就眼前这些商人在他眼里就是一群肥羊,一个人动手都绰绰有余,何况身后还跟着刘二。

船上的人都知道遇到了水寇,本以为会是一大帮,看来看去只有两个人,可就算只有两个人也没人敢动,因为他们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钢刀啊。

刘二也把钢刀一举,映起一道寒光,他的声音也像那道寒光一样一样冰冷无情:“都老老实实趴着别动,谁不老实就宰了谁,你们几个过来……”

说完他用刀尖指了指那几个商人,除了晕倒在地上的,剩下的七八个人都乖乖的走到他近前。

见没有遇到反抗,络腮胡也放松了警惕,喝道:“你们几个都给我听好,大爷给你们两条路,一条是你们乖乖地把金银财宝交出来,然后自己跳到江里喂鱼,一条是我一刀一个把你们砍了,扔到江里喂王八,再搜出你们的金银财宝……”

商船上的人一听这个气啊,还给我们两条路,左右不都是个死,除了死哪有第二条路。

一个年轻些的商人有些血性,抄起一张凳子喊道:“这帮水寇只有两个人,大伙抄家伙,咱们跟他拼了……”

刘二也感觉到了不对,扭头向络腮胡胡子说道:“大哥,其他兄弟怎么没跟上来……”

这种时候哪里还顾得上那么多,络腮胡子连声冷笑,向那个举起凳子的商人喝道:“还真他娘有不怕死的,让老子用这口刀来超度你吧!”

说罢,他举起手中钢刀,往那人身上砍去,眼见那个年轻商人就要身首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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