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依旧不断的冲刷着整个重庆大地,我的目光看向窗外,远处的高楼大厦丝毫不受雨水的影响,led灯依旧亮着。
有那么一瞬间,我认为,远处led灯的灯光看久了,我的眼睛会感到有些不舒适。
事实上,我错了,我的眼睛在看久了那些灯光后,或许早就已经麻木了。
毕竟,无时无刻我都站在灯光下,唱着歌,跳着舞,不是吗
眼眶里似乎还有些未流尽的眼泪,我用手背擦去那眼泪,拿起扔在旁边的手机,站了起来,迈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舞蹈练习室。
你们好,我是王俊凯。
吃过饭,我戴上了帽子和口罩,没有跟其他人打声招呼,便偷偷独自一人溜出了公司。
雨依旧不断的下着,只不过比刚才还小了许多罢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下雨的原因,今天的街上居然奇迹般的并没有那么多人,这样对于我也是有点好处的,可以地减小我被发现的几率。
双手插在口袋里,嘴里时不时哈出热气来,我的眼睛注视着远方,就这样漫无目的在街上走着。
脑子里满是刚才的她,笑容已经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此时的我就像是一个即将爆发的疯子一般,在街上寻找着可以让我爆发的猎物。
可没有一个猎物可以让我这坏脾气爆发。
真可惜啊。
我坐在路边一张长椅上,上面还有些雨水,我拿了张纸擦干之后便一坐了上去。
把原本戴在头上的帽子摘下,蒙蒙细雨从天空到街边的树上,又顺着树叶一滴滴的掉落到我的头发上。
我应该是很久没有淋过雨了吧。
看来,淋雨的感觉,也挺不错的呢。
一路慢悠悠的走回到家,没有跟坐在客厅的爸妈打声招呼,我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现在的自己,好累,好累。
好想闭上眼睛,一下子就睡过去。
头发已经完全湿漉漉的我,从衣柜里拿了套睡衣后,便走进了洗手间,洗了个热水澡,顺便洗了头。
洗完澡,吹干头发,我躺在,眼睛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却是一片混乱。
此时的外面,雨已经停了,只能依稀听见车的声音和一些卖夜宵的人出来吆喝的声音,而我的意识也渐渐的模糊,渐渐了梦乡。
平常不做梦的我,今天倒是做了一个很不寻常的梦。
或许,是因为见到了她,才会做这个梦。
我梦到了她和王源结婚,他们两个新人的脸上都充满着喜悦的笑容。
我虽然也是笑着祝福他们两个人幸福,可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竟然,流下了眼泪。
就在那一瞬间,我耳边的欢呼声、嬉闹声都变成了烦人的噪音,又像是机器工作时发出的“轰隆隆”的震鸣声,我半蹲了下去,表情痛苦,眼前的视线,也渐渐的模糊。
当我这个梦即将结束的那一刻,我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唤着我的名字。
下一秒,我便回到了现实。
额头上不知为何布满了密密麻麻小小的汗珠,我看向窗户那边,因为阳光照进来正好照到了我的眼睛,我眯了眯眼,等到完全适应后才掀开被子下床。
拉开窗帘,阳光完全照进来,我望着重庆蔚蓝的天空,天空中还能依稀看见彩虹,或许是刚才下了雨刚停,正好被我幸运般的看见了彩虹吧。
脸上多了一抹笑容,两颗小虎牙很轻易的跟空气进行了一场亲密接触,猫纹也出现在了我的脸上,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洗漱过后,换上的睡衣,走出房间,我正好撞见正在吃早餐的爸妈。
“爸,妈,早啊。”
“儿子早,昨晚睡得好吗”老妈露出了一个笑容,看着我。
我微微点了点头,便坐到了他们对面,开始吃起了早餐。
昨晚的事情他们倒是没有多问,吃完早餐后便匆匆去上班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还磨磨蹭蹭的吃着早餐。
要不是王源的一通电话,我估计我还可以继续磨蹭个十几分钟。
吃过早餐,正想一路小跑到公司时,公司的车正好停在了我家门口。
上了车,插上耳机,我看着车窗外倒退的景色,入了迷。
昨晚的梦我倒也没有去多想,毕竟我也不懂那个梦是什么意思,也不打算去想,因为我想了之后可能又要头疼。
“老王,你怎么昨晚撇下我和千玺就一个人跑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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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难道不知道我们有多担心你吗”刚推门走进舞蹈练习室,走到我旁边的王源便大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脸上还能依稀看见昨晚对我的担忧。
“好啦,我又不是小孩子,只是昨天心情不好,想要出去散散步而已。”
外面的天或许是因为昨天的那一场雨,天空变得格外的蓝,空气也清新了许多,我自己整个人的心情也好了许多,不再像昨天那样那般的颓废。
即使还是会时不时想到那个女孩。
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那个女孩,是颜陌吧。
是,我喜欢她,从很多年前见到她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喜欢上她了。
我完全没有想到命运竟会如此的巧合,时隔多年后我们两个人又相遇了,只是小男孩变成了阳光向上的少年,小女孩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姑娘罢了。
那年冬天,我永远忘不了。
那时候还只有4岁的她,5岁的我,就在那个冬天,那个晚上,相遇了。
那晚的重庆很冷,我和我老妈站在饭店门口,等待着饭店里老爸付完钱出来,就在那个时候,我正好遇见了一个人迷了路的颜陌。
她一个人迷茫的看着这一切,脸因为被风一直无情的吹着而变得通红,小小的身躯在远处就像是一个小不点似的,慢慢的在我眼前放大。
“阿姨,你有没有看见我妈妈”她走到我老妈旁边,小手轻轻地拉着她的衣角,可怜的小眼神跟我老妈的眼神对上,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让我看了一眼后便沦陷下去。
而她的声音,却在我的耳边回荡了许久,就如同余音绕梁一般,敲击着我的心弦。
“小朋友,你是不是跟你妈妈迷路了啊,知不知道你妈妈的手机号码阿姨帮你打电话给她好吗”
我只见她轻轻的摇了摇头,没有手机号码,她也没辙,只好拨通了110,让她暂时去派出所等候。
在等警车来的时候,我和她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喝着刚买来的热腾腾的奶茶,看着一辆又一辆经过我们身边的车辆。
“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叫颜陌,颜色的颜,陌生的陌。”她眨着那双好看的大眼睛,看着比她稍微矮半个头的我。
“我叫王俊凯,你的名字真好听。”我露出了两颗小虎牙,看着扎着两根辫子的她。
我不知道那时候的她是牙齿还没有长齐还是在换牙掉落了几颗,笑起来的时候门牙空空的,倒是增添了几分可爱感。
我们两个人就一直聊着,聊着我们同龄人之间那些幼稚无比的话题。
等到她被警察抱上警车的时候,她还趴在了车窗那里,笑着跟我挥了挥手。
原本以为,那时我们的缘分就已经尽了,可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
或许她早就已经忘了小时候的那件事情,但我,却依旧记得清清楚楚。
毕竟,我现在对于她来说,最多只能是当红组合的队长,再或者,是她男朋友的好兄弟罢了。
可我,却依旧忘不了她,我喜欢她,即便她不喜欢我。
我只要默默的守护在她旁边,就足够了啊。
“老王,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快来练习了”
被千玺的声音拉回到了现实,我摇了摇头,又看了一眼外面蔚蓝的天空,便转身走到他们两个人中间,准备进行今天一天日常的练习。
有的时候想想,十几岁的我们情窦初开,也很正常,毕竟我们现在青春期,总会想些有的没的。
更何况,我可是答应了母上大人,得等到25岁之后,才能跟别人交往啊。
有的时候想过放弃,可不知道为什么,这段情,我似乎很难舍弃。
总有一天,也会放弃的吧。
结束一天的练习,我坐着公司的车回到了家,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洗了个热水澡后,我躺在,拿起床头柜上的耳机线,插在了手机里,打开音乐播放器,开始播放歌曲。
耳边播放着偶像周杰伦的歌曲,我沉浸在音乐里,琐事被我丢在了一旁,整个大脑就像是被清空了一般,让我第一次感到如此的轻松、快活。
该舍弃的,总有一天也要舍弃的,只不过是时间的早或晚罢了。
或许这一段感情,只不过是我自己的错觉罢了。
闭上眼睛,我享受着音乐,渐渐的,了梦乡。
是时候,该放弃一些东西了。
是时候,该专注的拼搏了。
只有专注,才能追逐到自己想要的,才能实现自己多年前许下的那个梦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