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转眼已到六月。
这几个月如同飞逝。
霖秋已经习惯了在伦敦的生活,她的日常并不局限于学习,还参加了各种活动,也游览了很多旅游胜地,诸如白金汉宫、大本钟、伊丽莎白塔,以及她最喜欢的英国博物馆。
生活久了些,霖秋发现这是一座多元化的城市,待在这个地方让她见识更广,心胸更加宽阔,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也与日俱增。
几个月的时间,不长不短。
她和林倪也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时差。
通常两人会在霖秋起床时通个电话,那时林倪正中午下班。
另一通电话则是在林倪晚上快睡觉前,大概处于霖秋下午三四点。
而林倪工作似乎总是很忙,比霖秋刚认识她时更加忙碌,经常都有手术要做,以至于这几个月来她都没有时间飞到英国一趟。
而霖秋也和她一样,不是说没时间,而是没有那种长时间的假期,大部分的闲暇时间都是琐碎的。
有时两人视频电话,霖秋看着林倪的样子,好几次都想抱抱她或者亲吻她,但又触碰不到。这种触碰不到的感觉,其实是最难熬的。
七月初,霖秋的学校终于放暑假。
但她做了个决定,就是不回国,而是留在伦敦。
霖秋有一个计划,九月份是林倪的生日,暑假一共有两个月,她决定先在伦敦打工一个月,剩下的一个月再回北京。
原因是她想要给林倪准备一份生日礼物,但并不想花费薛会的钱,另一方面是机票很贵,霖秋也想自己负担。
而她选择的兼职并不是端盘子或者洗碗之类的。
到了伦敦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里有许多人都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譬如中文、毛笔字、山水画、古诗词等等,很多年轻人还专门成立了此类的社团。
霖秋了解过后发现中文好也是一种技能,她不敢保证自己全部都会,但有几样是她拿手的,比如毛笔字和古诗词。
她从高中开始便对诗词有独特的偏好,精通得绝对不比一些专业课程的学生少。
于是霖秋的好友Willow听说霖秋有留在伦敦兼职补习的想法,立马将一位当地的男生介绍给了霖秋。
那男生名叫Neil,家里算是中产阶级,不缺钱。
听说霖秋是中国人且中文很好,又是Willow介绍,所以这补习的事情一下子就定了下来。
但补习这事上霖秋并不知道怎么收费,让Neil看着给就好。
对方说他愿意支付霖秋100英镑每节课,每节课一个半小时。
补课的时间定为四十天,霖秋盘算了一下,40天就是4000英镑,大概人民币3.5万元左右,对她来说已经是一比不小的数目了,于是一切商讨成定,就等正式补课了。
原本Neil告诉霖秋,说可以去他家补习,但霖秋想到Neil毕竟是个男孩子,考虑到安全问题,最后霖秋拒绝了。
她决定补习地点自己来定。
因为暑假期间留校的人减半,阅读室绰绰有余,几乎空着没人用。她询问学校是否可让她在固定的时间暂用一间教室,学校批准了下来。
于是她和Neil的补习地点有了着落。
两人这些细则都是通过微信沟通交流的,真正见面的时间是放假后的第三天。
这天是阴天,霖秋和Neil约好在阅读教室附近见面,霖秋出门前特意捎了把伞。
霖秋先到,没过一会儿对方抵达,Neil是个肤白眼大的英国人,鼻梁高,眼窝深邃,高高瘦瘦的,眼睛有点幽蓝色,有点小帅气。
看到霖秋的时他笑了笑,看起来很是阳光。
两人用英文先是交谈了一会儿,还没到五分钟,Neil就开始说起了中国话。
“霖秋,你最喜欢的诗人是谁?”
“没有最喜欢的,但比较中意苏轼一些。”
“苏东坡!我也喜欢!”
他的中文听起来虽然有点蹩脚,但和其他人比起来已经算得上好的了,霖秋转念想也是,Neil肯定对中文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不然他怎么学诗词呢?
一番交谈下来,霖秋发现这人十句话不离古诗,看得出是真的喜欢,而且有点魔怔了的感觉。
“既然你也喜欢,不如我们就先学他的诗词?”
霖秋刚提出,Neil立马就双手赞成,表示完全没问题。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踱步,没一会儿就到了阅读室。
霖秋给Neil上课并没有带什么诗词讲解译本,她觉得给Neil上课不要太枯燥,不需要像高考时那样一字一句的讲解,毕竟Neil是为了兴趣而不是为了高考。
在上课之前,她向Neil大概介绍了一下苏东坡,除了他是一位集大成者之外,其实霖秋早就看过《苏东坡传》,她知道以Neil现在的中文水平一定看不太懂,所以霖秋有把握,她能告诉Neil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事情。
比如说苏东坡的生平趣事。
果不其然这一点很快就抓住了Neil的兴趣,他倒真的像个乖巧学生一样,津津有味的听着霖秋讲课。
而霖秋在上课期间有好几次林倪打电话过来,可她因为手机开的静音并没有听到。
一个半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因为霖秋讲课总体都比较有趣,牢牢的抓住了Neil的兴趣,所以时间总体过得还算快。
下课之后霖秋拿出手机看到林倪竟然给自己打了电话,未接电话有三个,且拨打时间不在平常的时间点,以为她有什么急事,便立马拨通了过去。
她在打电话的同时还在收拾东西和Neil一起往外走,Neil就走在她的身旁,两人刚走出阅读室,电话被林倪接通。
“喂,学姐,你找我呀!”
“嗯,怎么不接电话?”林倪声音淡淡的,好像没有情绪。
“刚刚有事在忙,没听到。”
“喔,原来是这样子。准备什么时候回来?”
林倪这么一问,霖秋侧目看了Neil一眼,补习这件事她暂时不打算让林倪知道。于是对着电话那头的林倪说:“下个月再回,还要在伦敦待四十天。”
凡霖秋这么一说,电话那头沉默了,林倪大概沉默了有那么五六秒,再次说话时声音竟然有丝沙哑:“是有什么事情所以必须留在那里吗?”
听林倪说话的这语气有点别扭,凡霖秋便笑了笑,说:“嘿嘿,暂时不告诉你,反正到时候我会回来的,我们可以待在一起大概一个月!”
她的语气轻快,可电话那头的林倪似乎兴致不高,说话的声音还是低低的:“好吧。”
霖秋看了眼Neil,想他大概是听得懂中文的,现在也不方便和林倪说太多。
“学姐,我现在有点忙,等会儿回了宿舍再给你回电话好吗?”
“好。”
霖秋准备挂断电话,林倪却又突然问她一句:“你想我吗?”
她听林倪这么问,实在是反常。不知道她是怎么了,所以即便是Neil在她身边她也顾及不了那么多了,说:“我想你啊,当然想你啊,你怎么啦?”
“没怎么,我就问问,我也是,很想你。”
“那我回宿舍再给你打电话?”
“好。”
这说了挺久霖秋才挂掉电话,有些抱歉的看了Neil一眼。
对方却对她笑着说:“boyfriend?”
霖秋摇头,又点头,干脆不去解释男女,只说了句:“yes,lover.”
Neil挑眉,听霖秋这么说,他挤眉弄眼,表情有点搞怪的吐了吐舌头,像是一副吃了狗粮的样子。
两人走到林荫道的地方,霖秋告诉Neil她准备回宿舍做饭。
Neil却邀请她吃饭,十分热情。
霖秋思来想去也不好拂了他的意,于是决定和他一起吃午饭。
两人商讨一番最终决定去吃盖士咖喱饭,吃饭前霖秋专门给林倪发了消息,告诉她自己去吃饭了,等会儿回宿舍再找她,结果林倪没回复她,霖秋以为林倪只是没看到而已。
于是她和Neil吃过午饭才回宿舍,或许是出于绅士风度,也或者是Neil想和霖秋再谈谈中国诗词,Neil提出要把霖秋送到宿舍楼下,霖秋立马拒绝了。
但Neil执意要送,霖秋这才明白了Willow说的那句“不要试图拒绝一个英国人,尤其是要彰显他绅士风度的时候。”
霖秋无奈的对Neil笑了笑,想想算了,也就同意了。
于是两人从吃咖喱饭的餐厅往回走,Neil倒是没有再谈古诗词,而是和霖秋聊天南地北,他说有一天他也想去中国看看,特别是首都北京。
他还向霖秋讨经,霖秋则告诉他说自己的对象就是北京的,也在北京生活里一段时间,如果有机会,到北京的时候可以给他介绍几个著名景点。
就这样一边闲聊一边朝宿舍走,从和林倪打电话过后,抵达宿舍楼下的时候已经过了一个多钟头了。
好不容易走到宿舍楼下,霖秋和他道别准备上楼,Neil却叫住霖秋。
趁着霖秋还没注意的时候Neil对她来了个离别拥抱。
霖秋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Neil抱了,但他抱得干脆,嘴里对霖秋说了句谢谢。
霖秋从他怀里出来,尴尬笑笑。
但Neil却很大方的对霖秋挥了挥手,笑着目送她回宿舍。
霖秋有点懵,但也不吃惊,对于英国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再正常不过了,纯粹就是礼貌,或者是表达一下单纯的喜欢。
霖秋也没多想,直接就回宿舍了。
她步子刚踏进宿舍里头便拿起手机看微信消息,发现林倪还是没有回复她。
Neil目送霖秋离开过后,转身准备回家,却看到另一张亚洲面孔。是一个身材和面容都姣好的女人,很有气质。
Neil的目光被她吸引,因为她实在是长得太漂亮了,并且她也正好和自己对视。
于是Neil友好的对对方打了个招呼,说了一声“hey”。
可惜,林倪并没有回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