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典开始,先封赏了司农寺的几个官员,这既是对司农寺的奖赏,也是对刘景的奖赏。

李世民知道潘璋几个人和刘景关系很好,但还是封赏了。

其实说实话,玉米和红薯在后世看起来稀松平常,每个人都吃过。

但在古代,这种高产的作物横空出世,又是在农业社会,功劳就算封王也不为过。

就算是现代社会,如果突然出现一种比所有农作物都更加高产的粮食,那肯定是全世界轰动。

所以,给刘景封一个区区的侯爵,其实很吃亏。

李世民作为一代明君,不是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而是他不敢多封。

自从在归义镇见到刘景,李世民惊喜不断,他怕明日刘景还有好东西,到时候搞得他没东西可以封赏了。

公侯伯子男,刘景已经是侯爵,如果下一步继续封赏,只能是公爵。

那些开国功臣,也才公爵而已。

程咬金是卢国公,秦琼是翼国公,房玄龄是邢国公...

公爵往上是王爵,这是只有李氏皇族才能册封的爵位。

总不能到时候又搞出一个天策将军。

封赏完毕,丰收庆典正式开始。

李世民和皇后走到玉米地和红薯地旁边,一群农民已经准备好了。

当然,这些农民不是真的农民,而是衙门的公人假扮的。

自古以来,领导视察,群众肯定是公务员,都是摆拍。

不管场面大小,就算是上万人的群众,其实都是公务员。

万年县令弯腰在地里等着,李世民一声令下,假扮的农民开始收割玉米和红薯。

一根根玉米棒子掰下来,红薯地的藤蔓拔起,一根根红薯挖出来。

文武大臣好奇地看着这些新出的粮食,都在议论。

特别是红薯,他们第一次见过埋在地里的粮食。

“这种埋在土里的红薯,恐怕早就烂掉了吧?”

“对啊,麦子埋在土里肯定烂掉了。”

“不说麦子,就是稻子,也经不起土埋啊。”

“你们不懂,这种东西就是埋在土里才能长出来的。”

“噫?说得好像你懂一样。”

“都别说了,能不能吃,待会儿不就知道了。”

几千人一起动手,一片玉米地很快收割完,红薯也被刨出来。

玉米剥了皮,红薯洗干净,士兵抬了几筐子上来放着。

李世民和皇后自然是轻车熟路,知道这东西怎么吃,他们在归义镇吃过。

底下的大臣都是一脸懵逼,等着李世民发话。

“众位爱卿,这边刘寺卿新开发的玉米和红薯,你们都尝尝吧。”

李世民故意显摆,笑呵呵地说道。

房玄龄和杜如晦也在归义镇吃过,他们也是笑眯眯看着其他大臣,心中颇为得意。

这就像是上课的时候,老师提问,其他同学都不知道,唯独他们知道答案一样,那种嘚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众位大臣交头接耳说了一阵,最后还是李孝恭笑呵呵说道:“皇上,这...玉米和薯,臣等不知道如何吃啊?”

其他大臣跟着笑起来。

反正大家都不知道,也就不丢人了。

李世民笑呵呵说道:“刘寺卿,你来教教诸位爱卿,如何吃这玉米和红薯吧。”

刘景从班列中出来,拜道:“微臣遵旨。”

说着,刘景一挥手,秦怀道几个人把准备好的火炉和蒸笼拿过来,又搬来了砧板和菜刀之类的。

最后还有一口锅放在中间。

东西放好,诸位大臣都很好奇地起身来看。

刘景先拿了玉米过来,剥了皮,又把玉米须扯掉。

“皇上,诸位大人,这个玉米可以生吃,可以熟吃。”

说着,刘景挑了一根嫩玉米,直接生吃起来。

“这个需要选嫩的,清甜可口。”

刘景示范了一下,其他大臣跟着抢了玉米就吃。

玉米生吃清甜,众位大臣赞不绝口。

在古代,甜食很少,玉米这样的口感很好。

“嗯,好吃,清甜可口。”

尉迟恭赞叹。

李靖吃得更加斯文一点,嘴里慢慢嚼着,赞叹道:“不错,清甜生津。”

其他大臣手里拿着玉米,吃得满脸笑容。

李世民忍不住,挥手让赵公公挑了一根,也吃了起来。

皇后想吃,但是感觉不雅,忍着没要。

“诸位大人,这个玉米不仅可以生吃,还可以蒸熟了吃。”

刘景又让秦怀道开始蒸玉米。

蒸玉米要时间,刘景又让程处默拿出一筐玉米面。

“这是我前些日子先采摘的玉米,已经晒干了磨成面,可以用来煮玉米粥。”

刘景挥挥手,又让人把玉米粥抬上来,士兵拿起碗,每个大臣分了一碗。

赵公公替李世民和皇后盛了一小碗。

他们两个人都吃过,所以不急不慢,底下的大臣窸窸窣窣很快喝完了。

特别是那些武将大老粗,一口闷了一碗。

“好喝,不一样的感觉,清甜。”

程咬金一口干了一碗,喝玉米粥跟喝酒一样。

“再来一碗。”

程咬金举着空空如也的碗说道。

其他大臣也赞不绝口。

就在大臣们要来第二碗玉米粥的时候,刘景说道:“各位大人,玉米还可以炸爆米花。”

说着,六子一帮人把锅搬过来,里面放着油和糖。

糖在古代也有,但是纯度没有那么高,而且极其贵。

特别是白糖,在古代绝对奢侈品。

就算到了近代,在欧洲国家,吃糖也是贵族的特权。

英伦女王为了显摆自己有钱,她用勺子吃糖,最后牙齿没了,说话漏风。

吃出了糖尿病的国王更是不少见。

油热了,糖化了,刘景把饱满干燥的玉米粒放入锅中...

锅里哔哔啵啵一阵响,爆米花炸得到处都是。

程咬金走过来看热闹,却被爆米花吓了一跳。

“刘寺卿,你这没问题吧?”

程咬金惊问道。

其他大臣也感觉好奇,想看个究竟。

六子俯身捡起台上的爆米花,自己吃了一粒,又伸手给了程咬金一些。

“尝尝。”

六子笑道。

程咬金吃了一粒,松脆甜...

“美味啊。”

程咬金把六子手里的爆米花一把夺了,全部塞进嘴里,吃了个过瘾。

赵公公马上走过来,笑呵呵说道:“刘寺卿,皇上和娘娘还没吃呢。”

六子马上从锅里装了一碗给李世民,地上肯定不能给李世民和皇后。

没等赵公公送过去,李世民已经走出来了,就在地上捡了一粒吃起来。

“嗯,不错,好吃。”

李世民细细品尝之后,大加赞赏。

众位大臣见李世民不顾斯文,他们也懒得装了,一起围着锅抢爆米花。

换了好几锅油,炸了三十多斤的玉米,这些大臣才散去。

“好了,这就是我知道的玉米吃法。”

刘景拍了拍手,六子把东西撤下去。

皇后吃着碗里的爆米花,感觉心满意足。

“一种玉米,却有如此多的吃法,当真是好东西。”

皇后赞叹道。

其他大臣也觉得这是好东西,又甜,吃法又多。

户部尚书唐俭说道:“关键是,这种玉米的产量极大,而且不挑地方。”

“我看刘寺卿这次特意在山上种了玉米,收成也很不错,这就是说山上也可以种植。”

麦子这种作物很挑剔,对于地形要求很高。

玉米则不然,种哪里都行。

刘景笑道:“尚书大人说的不错,这是我故意做的实验。”

朝中大臣听闻无不骇然,这种好吃的东西,产量这么高,而且哪里都可以种,如此良种若是推广,大唐何愁吃不饱?

“刘寺卿这次功德无量啊。”

萧瑀也不禁对刘景大加赞赏。

其他人也是不得不佩服刘景的才干。

“后稷驯百谷,我们现在的五谷杂粮都是上古圣人驯化而来,刘寺卿之功,堪比古之圣人。”

一个长胡须高额头的老者说道。

此人正是李承乾的老师孔颖达。

这次听说有新作物问世,他很好奇,也跟过来了。

孔颖达为人正直,数读圣贤之书,他说的话自然是公允的。

可是,没有一个大臣敢附和。

因为,堪比圣人的功劳,李世民拿什么封赏刘景?

李世民听了,脸上显得十分尴尬。

如此大功,居然就用一个侯爵敷衍,他面子过不去,可是封赏太多,以后怎么办?

刘景看出了微妙之处,呵呵笑道:“诸位大人,红薯的吃法也很多。”

说着,刘景给众人展示红薯生吃和煮粥,以及烤红薯的吃法。

李世民面前切了一盘红心红薯,皇后拈了一片,放在嘴里,嚼了嚼,感觉脆甜。

在归义镇,她支持了烤红薯,生吃还是第一次。

“嗯,好吃,皇上尝尝。”

皇后给李世民喂了一片。

李世民吃起来,也感觉脆甜可口。

“好东西啊。”

李世民又吃了好几片。

大臣们桌上每人一盘,他们当水果吃。

“哇,好甜。”

李勣赞叹道。

李靖吃着红薯,回头问刘景:“刘寺卿,我看此物埋在地下,是不是很耐储存?”

他是大唐军神,马上想到了用红薯充作军粮。

刘景笑道:“可以,红薯很耐运输,用来做军粮很合适,如果发芽了,还可以就地种植,叶子可以当菜吃,也可以喂马。”

嘶...

刘景的话听得李靖颇为震撼,这简直是军队的神器啊。

李勣也激动了,说道:“如此说来,如果打持久战,带着红薯过去,就可以就地种植,人和战马都有粮食了。”

这何止是妙啊。

李世民听着,心中暗道:这小子在归义镇不就是这样,靠着无尽的粮食,吸引了几十万的百姓,把突厥干趴下了。

吃完了生红薯,又是红薯粥和蒸熟的红薯,大家吃得不亦乐乎。

最后是烤红薯。

焦脆的红薯拿上来的时候,那焦甜的味道吸引了所有人。

烤红薯最大的魅力在于把水分烘干了,剩下甜出糖浆的肉。

“香,太香了!”

程咬金和尉迟恭同时起身冲向烤红薯。

李世民也很喜欢烤红薯,自从归义镇吃过以后,一直念念不忘。

“把他们两个拦下,给朕一份!”

李世民急了,顾不得自己的仪态。

赵公公马上抢了几根烤红薯,其他大臣看李世民都抢了,他们还怕什么,一起冲上来抢干净了。

武将手里好几个,文官却很少抢到手的,年老的文官更是屁都没看到。

孔颖达乃是一代儒学大师,自然不屑于跟这群大老粗抢东西吃,可是...他也想吃啊。

“孔夫子。”

刘景知道孔颖达不屑于如此粗鲁,特意留了两根。

孔颖达见到烤红薯,眉开眼笑道:“孺子可教。”

孔颖达学着李世民的样子,把红薯皮剥开,然后微微吃了一口,烤红薯的甜度马上征服了这个儒学大师。

“玉米红薯,圣人之功不过如此,天下百姓都要感谢你啊。”

一场丰收的庆典,昭示了大唐的丰收,也给大家展示了如何吃玉米红薯。

在场的士兵和仆役虽然没吃到,但都看到了。

等庆典散去,他们就可以告诉所有人,玉米和红薯怎么吃。

庆典一直持续到傍晚才结束,李世民和皇后上了马车,带着文武百官回长安城。

庆典过后,关中和洛阳各地开始秋收,种植了玉米红薯的地方,每家每户都比往常多了一倍的粮食储存。

百姓们都知道这玉米红薯是刘景带来的,所以玉米又被称为景米,红薯又被称为景薯,刘景之名传遍了关中洛阳。

关中和洛阳还有人偷偷给刘景立庙祭祀,祈雨什么的都在庙里。

这个事情,自然会传到李世民耳朵里。

按理说,帝王以下不得立庙,当年诸葛亮死后,刘禅也不同意立庙,就是因为这个,后来顶不住压力,才不得已立庙祭祀。

但因为刘景的功劳太大了,李世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意也不反对,魏征几次进谏,李世民只当没听到。

....

...

潘府。

潘璋回到府上,脸上挂满了笑容。

今日庆典,他获封为同州刺史,这是一个好职位,比原本的汴州刺史好。

进了门,尉迟氏和潘瑾正在院子里等着消息。

早上出门的时候,潘璋就说成败就在今日。

看潘璋满面春风进来,尉迟氏知道事情成了。

“如何?”

尉迟氏着急问道。

潘璋笑道:“今日,皇上赐我同州刺史之职。”

尉迟氏听闻大喜道:“同州在京畿道,比汴州强多了。”

潘璋笑道:“是啊,同州在长安洛阳之间,乃是重地,此次多亏了刘景啊,若非他举荐,就凭我的门第,根本不可能东山再起。”

潘璋有些关系,却不是士族,要他自己爬起来,这个太难了。

潘瑾在一旁听得也是十分高兴,自己的情郎帮了父亲大忙。

尉迟氏笑道:“我们要好好庆祝一番。”

府上的仆人马上准备家宴庆祝。

潘璋没看到潘升,问道:“逆子呢?”

尉迟氏讪讪笑了笑,说道:“还能去哪里。”

自然是平康坊厮混去了。

潘璋气不打一处来,怒道:“逆子!”

尉迟氏和潘瑾又是劝慰了一番,又让人去平康坊寻人回家。

潘璋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把儿子送到刘景手下历练。

自己治不了,刘景有的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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