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过去,此时已经是初冬季节,长安城的冬天来得快,秋风一过,便是干冷干冷的冬天。

刘景带着公主和潘瑾进了丑不拉几的后院小房子,到了里面,却看到里面亮堂堂的。

公主感觉自己眼前一亮,里面中间是一个炉子,旁边放着书桌,还有一张床榻。

书架、椅子、茶桌,一应俱全,活脱脱一个书房。

最特别是屋顶,抬头看时,却发现屋顶是透明的,能看到天空。

“刘郎,你从何处得来这么好的水晶?”

九江公主抬头看着头顶的玻璃问道。

潘瑾也是抬头惊奇地看着这块大玻璃。

房间长十五米,宽六米,九十平方米的玻璃,在大唐时期可是非常震撼的。

如果这种东西真是水晶做的,那就是无价之宝了。

刘景也不好解释说这是玻璃,便笑了笑,说道:“这是我从胡商手中买来的。”

西域胡商经常会有一些稀奇的货物运到长安城贩卖,公主听了也不作假话听。

“刘郎,我听传言说,你在归义镇的钱财胜过国库,是也不是?”

九江公主好奇地问道。

朝中有传言说刘景的归义镇比长安城更加富庶,他刘景个人的钱财比李世民还多。

九江公主没去过归义镇,自然是不信的。

天下最富有的人,肯定是李世民,想都不用想。

刘景只是笑了笑,说道:“日后你去了归义镇,便知道了。”

九江公主听了,说道:“刘郎说了好几次了,何时带我去?”

刘景笑道:“后年吧,后年开春之时,待灭了突厥,我们便可以去归义镇看看。”

九江公主和潘瑾都听得一惊,问道:“刘郎,你的意思是后年开春灭突厥?”

她们听说刘景在归义镇大破突厥,还见到了突利的首级。

可是,传闻终究是传闻,他们没有亲眼看到。

在她们的印象中,突厥仍然是一个极其强大的存在。

刘景居然说后年就可以灭突厥,这话听着好...不怎么真实,好像突厥随时可以捏死一般。

“罢了,不说这些,你们没感觉这里与别处不同吗?”

刘景坐下来,自己在中间的炉子上烧了一壶开水,然后在茶桌上泡了一壶茶。

茶香四溢,刘景倒了三杯。

公主和潘瑾坐下来,公主想说把炉子移过去烤火,却发现这房间里根本不冷,甚至有些热。

刘景把外套挂在衣架上,只穿着薄薄一件。

“刘郎,这房中为何温暖如春?”

公主问道。

潘瑾也感觉好奇,问道:“是啊,我们并未见过炉子,为何能如此温暖?”

潘瑾也感觉自己穿多了,只好把外套脱了挂在衣架上。

潘瑾的动作有些拘束,其实脱外套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她心里有鬼,当着公主的面脱外套的时候,总响起在汴州时和刘景的事情。

公主也跟感觉穿不住了,把外套脱了,潘瑾帮忙挂起来。

公主好奇地问道:“刘郎,你倒是告诉我,为何这里不见炉子,却能温暖如春?”

两个人都很好奇,等着刘景解答。

刘景指了指墙壁,说道:“你们去摸摸墙壁。”

公主和潘瑾同时起身,走到墙壁旁边,伸手去摸的时候,却发现墙壁是热的。

“噫?冬天的墙壁非但不冷,反倒是热乎的?”

潘瑾惊讶道。

北方的屋子为了保暖,墙壁都用砖土,冬天会很冷。

但是刘景这个房子却不一样,居然是热的。

“刘郎,莫非你在墙内烧炭?”

九江公主惊讶道。

刘景笑道:“差不离,我这房子墙体十分厚实,我在墙体内埋设铜管,铜管环绕四面的墙,然后在底下烧火,热气经过铜管加热,墙体就热了。”

“四面墙是热的,包括脚下的地面也是热的,无须穿鞋,所以房内温暖如春。”

这个房子当初设计的时候,就跟后代做地暖和墙暖一样,只是做不了水暖,只能是管道加热。

这样做比较废燃料,不过刘景并不在乎,不差这点钱。

潘瑾和公主一听,连忙把鞋子脱了,踩在地板上,果然发现地板是热的。

“刘郎,这个冬季我不走了,便在你这里过冬。”

九江公主马上赖着不走。

潘瑾也想留下来,但是不好意思说。

公主却又说道:“我一人烦闷,小瑾便留下来与我同住。”

“当然,你在此处,也省得外人嚼舌头。”

尚未出嫁过门的公主一个冬天与刘景共处一室,朝野肯定会有流言蜚语。

所以,公主把潘瑾留下来,当做自己的见证人,证明她是清白的。

刘景自然知晓公主的想法,只是心中觉得好笑:你两人哪个跟我是清白的。

“公主愿意留在微臣府上,微臣蓬荜生辉、不胜荣幸。”

刘景呵呵笑道。

公主高兴地坐在桌上,自己拿起茶喝了一杯,又把飞燕喊进了房间里,让她回府将自己的东西都搬过来,还真的要赖着不走了。

潘瑾无奈,公主要她陪着,她就只能陪着,只是她却要自己回家里,带了东西再来。

飞燕回到了公主府,把东西都往刘府搬。

潘瑾回到家里,也跟尉迟氏说了,尉迟氏刚开始听说冬天住在刘景府上,立即反对。

她要潘瑾和刘景拉关系,却不是这等住在刘景府上,这事情传出去要丢人的。

但听说公主也在,两人同住,尉迟氏便松了口。

一人为私,二人为公,两个人住在刘景府上,那就没什么好说了。

而且,九江公主深得李世民喜爱,刘景又是炙手可热的人物,20出头便封为云国公,和这两个朝中大佬同住,好处多多。

潘瑾把东西搬到了刘府,两个女的便真的住下了。

刘景陪着两个佳人,在小房间里的聊天说笑,日子倒也舒坦。

深秋过了,夜里一阵冬风,鹅毛大雪便落在了长安城。

一夜之间,城池便如银装素裹玉雕的一般。

早上醒来,公主从榻上爬起来,见到屋顶堆满了积雪,窗外也是一片雪白,感觉自己身处神话世界一般。

“小瑾,小瑾。”

公主推醒了潘瑾,潘瑾睁开眼睛,见到雪后的一幕,惊喜道:“这真是太美了。”

头顶和外面都是雪,屋内却温暖如春,两个人的少女心满满。

雪地里,祥子和刘秀、刘宝三人嘻嘻追打,哮天犬在身后跟着撒野疯,看得公主也想出去。

侍女飞燕在房间里看着外面,感叹道:“往年我们过冬守着火炉,穿着貂裘,还觉着冷,这次却惬意了。”

她一个小小侍女,跟着公主沾了光,也在刘景这里住下了。

公主笑道:“可不是嘛,只是这屋子本是刘郎的,我们住了,他却回了自己的屋子,怪不好意思的。”

刘景虽然跟两个佳人都有了,可总不好住进来,怕人非议,所以还是住在自己的卧室。

当然,说冷是不可能的,因为夏荷给刘景暖被窝呢。

听了这话,潘瑾打趣道:“如此说来,倒是我多余了,若是公主一人在此,刘寺卿何必睡那冷被窝。”

公主听了,笑骂道:“好一张利嘴,把我说成什么了?”

两人打闹起来,倒在榻上翻来覆去,真是春光无限。

就在此时,刘景从外面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个圆形的锅,夏荷拿着一个个食盒进来。

两人见刘景来了,才停了手,又理了理自己的衣衫。

“刘郎,这是今日的早餐?”

公主问道。

刘景笑道:“这是火锅,下雪天吃最合适了。”

说着,刘景把火锅架在炉子上,炭火熊熊,很快将火锅煮沸,夏荷在旁边将肉菜放入锅中,然后又端来各色瓜果。

这些瓜果不是从归义镇送来的,是从农学院的温室大棚运来的。

“来,尝尝吧。”

刘景夹起一片羊肉,在锅中烫了烫,然后送到公主碗里。

公主吃了一片,感觉味道好极,却又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嘶...哈...”

“这肉为何...好...烫?”

公主惊讶道。

刘景在火锅里加了辣椒,而大唐时期没有辣椒,公主吃了辣椒,感觉狠辣,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

潘瑾也吃了一片,感觉好辣,却又形容不出来。

刘景笑道:“这是辣椒,吃了会感觉狠辣。”

公主这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潘瑾不停地吸气吐气,说道:“好辣好辣。”

夏荷拿起一片雪梨,递给公主,说道:“公主殿下吃些水果,可以缓解辣味。”

公主吃了几片雪梨,果然好些了。

潘瑾吃了几片羊肉,却对辣味喜欢上了。

“这辣椒吃完,浑身发热,可以御寒。”

潘瑾惊讶地说道。

刘景笑道:“不错,辣椒有驱寒祛湿的作用。”

公主吃了几片水果,筷子落在一盘晶莹剔透的肉上面,问道:“刘郎,这是什么肉?”

刘景笑道:“这是五花肉。”

公主没听过什么五花肉,问道:“五花是什么动物?”

刘景笑道:“便是猪肉。”

呃...

气氛瞬间就尴尬了。

在大唐时期,因为猪的品种不好,猪肉一般都是野猪圈养的,肉质不好,属于贱民才吃的肉。

作为公主,是绝对不会吃猪肉的。

公主不知道为何刘景会拿出五花肉待客,不过她还是将筷子挪开了。

刘景却笑道:“这是狗蛋花了好多年改良的猪肉,与一般的猪肉不同,肉质口感极好。”

说着,刘景夹了一片五花肉,在锅里涮了涮,再蘸上酱料,吃了一片,味道很好。

潘瑾见刘景吃了,也跟着吃了一片,然后猛地点头道:“确实好吃。”

公主半信半疑,说道:“小瑾,你可不许与刘郎合伙骗我。”

说着,公主也夹了一片五花肉,涮了涮,吃在嘴里,确实感觉味道好极。

“嗯,确实不错,很好吃。”

公主点头赞叹道。

“看来旁人所说是假的。”

公主说道。

别人都说猪肉是贱民的肉食,不好吃。

现在发现完全不是一回事。

刘景笑道:“喜欢何种食物乃是因人而异,每个都尝试一下才是。”

公主非常赞同刘景的话,她把所有的菜和水果都试了一遍,然后...吃撑了。

公主吃完,直接躺在榻上,飞燕帮着捏脚,一副慵懒的样子。

夏荷收拾了火锅,刘景也出了房间,到了前院,正好见到六子小跑过来。

“大人,卢国公来了。”

六子说道。

刘景眉头一皱,快步到了前院客厅,就看到程咬金坐在那里烤火。

“呦,这不是程大将军?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

刘景笑嘻嘻进了客厅。

程咬金见了刘景,马上脸上堆笑,说道:“明人不说暗话,我来跟你要酒的。”

上次爆发天花瘟疫的时候,长安城也要酒精消毒。

当时,程咬金闻着那个酒精,感觉实在是酒香味太浓了,他忍不住喝了一碗,从此就忘不掉了。

现在天冷,更想着烈酒暖身子。

刘景笑道:“程将军果然爽快。”

“六子,把酒拿过来。”

六子马上抱了一坛酒过来。

程咬金起身接了,然后放在桌上,旁若无人的揭开盖子,猛地闻了一口。

“嗯...好酒!”

程咬金要了一个碗,当场就灌了一碗,赞叹道:“好酒!”

“你小子真是浪费啊,这么好的酒,你当时就撒在地上。”

当时为了消毒,必须用酒精泼洒,程咬金至今感觉心疼。

刘景笑道:“这酒我归义镇有的是,何必如此心疼。”

程咬金把盖子盖上,忍不住摩挲一下,说道:“你小子好东西太多了,不知道珍惜。”

“你可知道,我喝了几十年的酒,就属你的酒最好。”

程咬金是个老酒鬼,哪里有好酒,他最清楚,可是这么好的烈酒,他是头一回喝到。

刘景笑道:“六子,再给程将军的府上送十坛过去。”

六子应了,马上安排马车运过去。

程咬金看傻了,竖起大拇指,赞叹道:“小子,厉害,我把两个小兔崽子给你没错。”

这么好的酒,居然开口就是送十坛,程咬金那个感动啊。

刘景笑道:“区区十坛酒而已,不必如此。”

程咬金也不客套,抱着酒坛子,突然说道:“那个事情,你打算就这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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