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风瑟瑟,乌云渐密,一场大雪眼看就要降临。
乌云之下,一辆马车正在城中街道上极速而驰,驾车人不住催促,甩鞭打马。
马蹄清脆,轮声碌碌,街上行人个个紧缩着衣服,无不仓惶让开。
青石板路向前延伸,一直到城中最繁华的十字路口,路口旁是本地最豪华气派的店铺——“状元楼。”
状元楼是一座酒楼,之所以叫状元楼,不仅因为有窖藏三十年的美酒“状元红”,而且还有一道闻名当地的招牌菜——“状元三回头。”
金榜题名的才子高中状元,荣归故里,穿红袍、骑大马,游街逛市,风光无限。但当嗅到这道菜的香味时,却也忍不住连连回头,几欲下马品尝。
据说就连尝尽天下珍馐的皇帝,吃过这道菜也不禁要竖起大拇指,说一声:“好!”并且赐名:“一品砂锅”。
一品砂锅不是别的,正是砂锅炖狗肉。
状元楼的大师傅是老板不惜重金,特意从高丽请来的,普天下也只有高丽人做的狗肉才最香最地道!
老话说:“狗肉滚三滚,王母娘娘坐不稳。”连王母娘娘都坐不稳了,何况是状元?
不过今天状元楼里没有状元,更没有王母娘娘,可在最顶层的包厢里,却有一群乞丐。
乞丐,莫说在包厢里,平时便是想在门口嗅几鼻子香气,也要被伙计赶得远远的,今天却怎地竟能成群结队,大大方方的坐进包厢之中?
二十几个乞丐围坐在一张宽大的长桌前,每人面前一口热气腾腾的砂锅,锅里是满满一锅又香又烂的狗肉。砂锅旁,每人还有一瓶满满的状元红。
每个乞丐都好像中了邪,一动不动,呆呆地盯着砂锅,热气扑在他们脸上,馋涎挂在嘴边,但却没有一个人敢伸手动筷。
此刻屋子中一片寂静,只能听见乞丐们喉咙中不断发出的吞咽口水声。
过了很久,坐在中间的一个年长老丐终于缓缓拿起了筷子,众乞丐的目光立刻齐刷刷聚焦在他身上。
老丐伸筷下锅,慢慢抄起一大块狗肉,狗肉在他筷尖不住颤动,乞丐们的心好像也随着这块肉颤动起来。
老丐突然张口,将一大块肉猛地一下塞进嘴里。他昂起头,闭上眼睛,仔细地咀嚼着连状元也眼馋的美味。
咀嚼了很久,在众人的注视下,老丐喉结突然上下活动,咕嘟一声,终于将一大口肉吞了下去。
沈爱花就坐在这老丐的对面,他一直都在看着老丐。
沈爱花不是乞丐,但是他的皮袍也比乞丐体面不到哪里去,他看起来还年轻,应该不超过三十岁。
他腰后有刀,破旧的刀鞘,油光的刀柄,看来也像是乞丐捡来的。但就是这把刀,也不知陪伴他度过多少危机,闯过几次鬼关。
沈爱花的头发看起来也好久没经过梳洗,他一向不喜欢洗头,胡乱用一根布条扎住。
只有那双眼睛,你如果见过一次,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那是一双永不熄灭的眼睛,仿佛永远带着光彩与说不尽的笑意。
他想笑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喜事,而是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本就是处处可笑的。
争名夺利是可笑的,权谋算计是可笑的,就连那些威名远播的大侠们,正襟危坐的模样看起来也有三分好笑,甚至他觉得自己有时候也不过是个笑话。
老丐终于睁开了眼睛,长长呼出口气,脸上露出无比享受之情,忽然道:“香!真香!便是立刻死了,也无憾了!”
旁边一个青年乞丐咽着口水,盯着老丐,眼中放光,道:“吴头,那我们……我们……”
老丐道:“吃吧!既然这位小兄弟如此重信守诺,我们怎能负了好朋友的一番心意?”
此言一出,乞丐们立刻如饿虎吞羊,风卷残云。有的双手并用,酒肉齐下,有的索性抛了筷子伸手便抓,有的抱起砂锅,也不管汤汁热油,狼吞虎咽起来。
一时间屋中叮当声响,桌上杯盘狼藉。唯有那老丐却不急享用,不失首领威仪。
沈爱花看着老丐,笑道:“不错,愿赌……不,是愿比服输。既然我比不过你们,自然要说到做到,请你们下最好的馆子。”
他本来要说“愿赌服输”的,可是却又突然想起自己曾答应过一个人不赌博的,所以只说是比赛,不是赌博。
老丐笑道:“就算要比,你也不该和叫花子比吃肉包子的。就好像和姑娘比擦粉,你哪还有取胜之理?”
沈爱花也笑了,道:“听你一说,我倒真有兴趣改日请哪位姑娘来也比一比了。”
老丐笑道:“好!若小兄弟真要比擦粉,请务必再叫上我们,也好给你们做个见证。”
沈爱花拿起了右手边的酒壶,微笑道:“一定。”
这酒壶是他自己带来的,壶身用白银做成,精致闪亮,但谁也想不到,壶中装的却不是酒。只因他也曾答应过别人再不喝酒的。
老丐又拿起了筷子,却不急着夹肉,用眼角瞟着沈爱花,笑道:“我记得沈兄弟还说过,若是输给我们,就在这里连请我们吃一个月,不知是玩笑吗?”
说到这里,忽听楼下一阵车轮马嘶之声,状元楼本就坐落在十字路口,来往行车并不出奇。
沈爱花也不在意,打开壶盖喝了一口,道:“当然不是玩笑!自今日起一个月,你们天天在此开饭。吴头莫非担心我拿不出银子么?”
老丐面不改色,却慢慢放下了筷子,微笑道:“难道沈兄弟请我们在此坐庄吃饭,当真只因为输了一场?”
沈爱花道:“不然还会为了什么?”
老丐道:“若沈兄弟想要打听什么消息,或者想叫老叫花子做个引荐,与我们丐帮中的某位长老结识,也不是不可,沈兄弟但可直说。”
原来这老丐姓吴,是丐帮中人,虽不是什么大人物,却也是本地的一个头目,因此被叫做“吴头”。
沈爱花笑道:“吴头想多了,那日我只不过想吃包子,一个人吃却又无聊,所以才想叫上你们比了一场。我这个人散漫惯了,从不想结识什么大人物,更何况……”
就在这时,忽听门外脚步声响,紧接着嘡的一声,房门被推开,一个人突然接口道:“更何况花的不是自己的银子,当然不心疼!”
众人皆俱一惊,沈爱花转过头,然后就看见一个人身材瘦削,青衫白袜,约莫五十来岁,脸上微带怒容,颏下蓄着短须,大步走了进来。
沈爱花看见这人,忽就笑了,又叹了口气,摇着头道:“这人的耳朵果真比猫还灵。”
这人却径直走了过来,好像这屋子中除了沈爱花根本就再无活人,他一把夺下沈爱花的酒壶,道:“跟我走!”
沈爱花看着他,笑道:“去哪?”
那人却显得很急切,道:“我现在要你做一件事,你能不能答应我?”
沈爱花又笑了,道:“你说呢?”
那人道:“此事对我万分紧急,我要你现在就做,你到底答不答应?”
沈爱花道:“你说呢?”
那人又急又气,一把扯住沈爱花的胳膊便往外走,道:“我说你现在就跟我走!”
沈爱花却又反手将他扯住,道:“老孙老孙,别急别急!”
那人道:“火烧眉毛了,怎能不急?”
沈爱花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连豆腐都吃不了,何况是狗肉?你先坐下,我把我这锅让给你好不好?”说着,果然将自己面前的砂锅推了过去。
那人看看砂锅,又扫视了一眼屋中群丐,怒道:“我来找你救命,你却还说什么狗肉?你现在就跟我上车,否则你信不信我叫你们再也吃不上狗肉?”
这人并没有夸口,他姓孙,正是这城中首富,据说拥有家产百万,所以江湖人称“孙百万”,叫的久了,竟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是什么了。这状元楼正是他的买卖之一。
这时吴头插口笑道:“别,别,别,孙老板,沈兄弟说好了的,还要请我们在贵号连吃一个月呢。”
孙百万一听心火更盛,满脸通红,指着沈爱花道:“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