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啥意思,他们的这张凶悍的脸不管用了吗?

中年男人抢了就后悔了,楚老娘身后那七个大高个看起来可不是吃素的,身上大多都带着血气。

可此时,他已经无路可走,抢到手以后,拔腿就跑。

“姨母,还抢吗?”

孙老大愣愣的。

楚老娘挠挠头:“……不抢了吧。”

她拍拍包袱,一本满足:“有这些银子足够了。”

骗子就骗子吧,除了自家人之外,啥也没有银子重要。

几人紧赶慢赶去钱庄兑银子,银票容易贬值,要是日后旱灾情况越来越严重,十两银票能不能兑换到五两银子,都是个问题。

钱庄兑换银票的小伙看了眼银票,又看看楚老娘身后那七个彪形大汉,态度分外温和:“大娘,这是五十两银票,您要兑换成几两一个的银锭子?”

楚老娘和七个彪形大汉都没吭声,脸色越来越臭。

那小伙心中一惊,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这几人,有些害怕,撇了一眼门口那两个据说是从武林中招来的打手。

看那体格,好像还没这大娘身后的其中几个强壮……

他咽了咽口水:“大娘?大娘您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尽管说,能帮忙的地方,我一定帮忙。”

楚老娘恍惚的回过神,挥挥手,看起来分外淡定:“给我换成四个十两重,十个一两重的就成。”

小伙儿:“……”

小伙儿面色僵硬:“大娘,换不了这么多。”他偷偷瞥了眼楚老娘身后那几个面色愈发臭的大汉,声音都开始颤抖起来,“您看我给您换四个十两重的,九个一两重,外加半吊铜钱,您看成不?”

门口的两个打手频繁向这边看过来,手已经按上了腰上的刀。

“你看我,想着事情给忘了,这个行,小伙子,给我包起来啊。”

小伙儿松了口气,立马拿出一块布头,把那些钱包起来,只恨不得立马将这几尊大佛给请出去。

其实按照他们钱庄的潜规则,这五十两按规定现在的确能换四十九两半,但通常他们都会换给别人四十九两。

每日多出来的钱,当天当值的人会私下分了。

这个钱庄为了吸引别人来这里存钱,还会送兑换银两后,给一块布头包裹的好处。

布头不是什么好布头,但能装东西。

有些人给忘了,难不成还要把自己衣服给脱下来,或者去布庄买布头不成?

但这些布头,也都被他们钱庄干活当值的人给分了。

今天小伙儿看到气势汹汹,大有你敢克扣我我就干.你的架势,那是一点便宜都不敢占了,态度还格外温和。

如果楚老娘想,他还能亲自去泡一会钱庄专门用来待贵宾的茶给她消消气……

等出了钱庄,一行八人都憋不住了,嘴角咧开,露出健康粉红的牙龈,一个个的还记得不能太张扬,发出无声的笑。

笑的太过,嘴角都感觉快撕裂了。

这情况格外诡异惊悚,让从他们身边路过的人纷纷吓得埋头加快脚步。

这次楚老娘学聪明了,这一大包包袱都交给孙老大拿,孙老大站最中间,前后左右都有人,这样,想从他们这里抢钱,他们脑子再慢也能反应过来。

他们在这里优哉游哉,那个抢了玉扳指的中年男人没命的逃,头都不敢回一下,生怕自己被抓住,然后被七个彪形大汉胖揍一顿。

看那砂锅大的拳头,他这小身板能挨得下几拳?

中年男子名叫刘顺儿,跟当铺小二小刘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正好同姓。

刘顺儿不是本地人,而是个孤儿。

五岁被人收养,养父养母人不错,对他挺好,可惜太穷。

养父母带他去读书,他学不进去,宁愿到处招猫逗狗也不愿去学堂。

家里什么活儿都不沾手,到了十七岁,都没有别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

刘顺儿也不在意,因为他有比娶媳妇儿更感兴趣的事情。

那就是赌博。

赌了两年,把养父母给他攒的娶媳妇儿的钱都给填了进去。

后来更是赌红眼,把家里的房子给押上去,血本无归。

为了还清赌债,养父母到处借钱,好不容易借到五十两,却被刘顺儿抢走。

双方争执之间,刘顺儿失手掐死了养父,看着惊恐绝望又愤恨的养母,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送这对夫妻一起去地府相聚。

反正他早有逃离这里,正好也不用还赌债的打算。

这四十多年来,他在各地流荡,由于不事生产,每天只想暴富,做了不少偷鸡摸狗,甚至杀人劫财的事情,因此每个地方都不敢留的太久。

羊城不是他第一次来。

准确的说,羊城正是他被收养后,从小长大的地方。

这里有很多认识他的人,尽管三十多年过去,自己的相貌变化很大,仍怕万一。

万一有人认出他来怎么办?

然而没办法,他在别处劫了钱财,没想到竟然是贵人派出来打探前方住宿的下人。

这贵人记仇的很,他只是抢了贵人的下人,竟然被追杀了好几个城池。

慌不择路之下,才逃进了羊城。

那当铺小刘,是搬货工,跟他压根也就不认识。

只是方才进门的时候,不小心撞掉了他手里的馒头,所以要赔给他罢了。

等他手头上的活忙完了,就会出来。

刘顺儿也不是就缺这几个包子钱,而是借着这个由头,想向小刘打听一下一些旧人的消息。

谁知就碰上了这条大鱼。

三十多年没回羊城,这里的建筑有变化,却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他逃跑的每一条小巷,都熟悉的惊人。

逃离羊城,在外流浪的这三十多年,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做梦梦见小时候在羊城长大的一点一滴,梦见红霞满天的夕阳下,养父养母在院子门口喊着让他回家吃饭的一幕幕。

直到跑到一个破庙中,他才气喘吁吁的停下来。

朝后一看,那几个人都没有追上来。

刘顺儿畅快的哈哈大笑,从胸口掏出那个手帕,将玉扳指取出来,对着照射下来的阳光欣赏,简直越看越漂亮。

就连那古怪的味道,都被他下意识忽略了。

“宝贝,肯定是宝贝,哈哈哈,这下,我又要发财了!”

刘顺儿双手拇指食指捏着这个玉扳指,在印有纹路的戒面狠狠亲了两口。

“刘顺儿,你一个人在外面干啥呢?”

破庙里,走出一个中年女人,身材凹凸有致,皮肤白皙,年近五十,风韵犹存。

芸娘,刘顺儿刚认识半年的同伙,也是刘顺儿铁树开花的心仪之人。

刘顺儿激动上前,迫不及待的向自己心仪之人展现自己的能力:“芸娘,你看,你看我今天弄到了什么好东西!”

芸娘毫不在意的接过来。

这两人能暂时凑成对,主要是芸娘对鉴定方面颇有心得,据说早年是哪个妃子的贴身侍女。

而刘顺儿在抢劫和偷东西上很有一手。

因为无子被婆家下堂的落魄芸娘无处可去,和刘顺儿一拍即合。

这个漂亮妇人无处可去,没有自己,甚至不知道怎么活下去,因此,刘顺儿自我膨胀之下,同时也十分信任她。

因为刘顺儿觉得,芸娘要是背叛自己,也没有其他活路可走了。

芸娘接过玉扳指,先是被那股异味熏得难受,但在看到界面上那熟悉的字体时,面色一白,眼中闪过惊色。

这么一会儿功夫,身后竟是出了一身冷汗。

“怎么样,是不是好东西?”

刘顺儿挺起胸膛,忍不住得意。

芸娘微微一笑,垂下眼帘,遮掩住某种的疏离和讥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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