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潘家的藏书楼,整个燃起了熊熊大火!

这一层本就是以书籍为主。

都是最好的燃烧物。

瞬间二楼就成为了一片火海!

“着火了!”

萧颜颜在惊讶之后,嘶吼起来。

三楼正在欣赏一副山水画的潘宇,也看到了浓烟和火光。

他大惊失色,冲到了二楼。

见如此汹涌的火势。

“还愣着做什么?救火啊!”

……

藏书楼为了防火,也是配备了灭火器的。

潘宇拿起了灭火器,开始灭火。

但这火焰就是那么奇怪,怎么扑都扑不灭。

反而是越燃越旺。

藏书楼的火灾,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很多人都过来灭火,还用上了消防水枪。

可还是没有用处,眼睁睁地看着一栋三层的藏书楼,化为了灰烬。

连带着里面的藏书、文物,都付之一炬。

潘宇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面如土色。

“完了,全完了!”

……

距离潘家老宅之外几百米的一个地方。

沈寒时坐在车上,欣赏着远处把天空都映红的火光。

他相信,潘家人就是打破脑袋,也不知道这火是怎么燃烧起来的。

但之前在藏书楼里面的潘宇与萧颜颜,无疑就成了最合适的背锅侠。

会承担这次火灾的所有罪责。

当然,他们也不冤枉,因为火就是从萧颜颜的大衣里面燃烧起来的。

在沈寒时帮她递衣服的时候,偷偷的把一根铅笔放进了她的衣兜。

这是特制的铅笔,学名叫做“纵火铅笔”。

纵火铅笔的制作技术是这样的。

首先蒸化铅笔上的黏胶,使其一分为二,把中间挖空,塞入燃烧玻璃管,再用胶水重新粘为一体。

用的时候,只需折断笔头,让空气进入玻璃管,这时就会流出一种化学药水,它蚀穿一个铜箔盖,与第二种药水相遇,就会产生烈火。

沈寒时用的这支纵火铅笔,又经过自己改造了一下。

所以并不会马上燃烧,而是有一定的延迟时间。

正好可以让潘宇夫妇回家,然后点了他们的藏书楼。

……

沈寒时不讨厌装逼的人。

但是讨厌在自己面前装逼的人。

之前这对夫妻不是总在自己面前耍优越,嘚瑟藏书么?

炫耀藏书楼么?

那么沈寒时就一把火都给它点了!

沈寒时知道,潘家各房为了争夺老宅,一直是闹得不可开交。

现在藏书楼被毁,潘宇这一房就得遭受其余各房的疯狂攻讦。

想必,他们是保不住潘家老宅了。

要被赶出来了。

正在想着,就看到萧颜颜捂着脸,从潘家老宅冲了出来。

虽然沈寒时没看到,但想必一定是盛怒之下的潘宇,打了萧颜颜一耳光。

埋怨如果不是她总去藏书楼自拍,也不会出这样的事情。

“呵呵,原来有文化的人也打老婆啊。”

沈寒时微笑道。

“怎么,少爷你认识?”

在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女人。

正是萧广丰包养的那个小情人,莎莎。

现在萧广丰喝了有安眠药的饮料后,已经睡得如同死猪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的小情人居然和自己的未来女婿碰到了一块。

看起来还是很熟悉的样子。

“萧广丰的二女儿。”

沈寒时给莎莎介绍。

“那也该死!”

莎莎的目光中闪过一片寒芒。

……

莎莎不叫莎莎,莎莎是她的化名。

对于混风月场所的女人来说,这是很正常的操作。

她们出来卖,不愿意使用真名,免得有辱门楣。

可莎莎和那些女人不一样。

她隐姓埋名,来当萧广丰的小三,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复仇。

15年前,萧广丰在生意场上有一个最好的伙伴,叫方弘懿。

方弘懿是萧广丰的结义大哥。

那时候,方家才是华京的一流家族,而萧家只能算是二流。

萧家都是跟在方家背后当小弟的。

没少得到方家的照顾。

那时候,方家与沈家是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

在进行激烈的商战。

可是在关键时刻,萧广丰被沈万森收买了。

他为了利益,背叛了大哥方弘懿。

致使方家一败涂地,方弘懿含恨而终。

萧家与沈家,则是瓜分了方家。

萧家就此,成为了华京的一流家族。

可以这么说,萧家的今天,都是建立在方家的尸体上的。

是萧广丰背信弃义换来的。

莎莎就是方家的一个流落在外的孤女。

她接近萧广丰,就是为了复仇。

她叫莎莎,其实是“杀杀”的意思。

她要杀了萧广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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