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煜爵磨了磨牙。

虽然不想承认,但他那些功夫,跟蓝笔然这个职业杀手相比,确实如同以卵击石。

……

成欢把别墅选在了远离市区的郊外。

她看中的那一栋,在整个别墅群的最后面,与前面那些,中间相隔了一个人工湖。

依山傍水,风景极佳,且又十分僻静。

什么都好,唯一让她郁闷的是,这里依旧是沈氏集团的资产。

并且,她看中的那一栋,原本就是沈煜爵要留给她的。

所以,最后成欢一分钱没花,白落了一栋别墅。

心情有些郁闷的坐在车子里,成欢从窗外收回视线,望着正专注开车的沈煜爵,说道:“装修能让我一个人来弄吗?”

沈煜爵毫不犹豫的应道:“好,需要多少钱,你和我说。”

成欢道:“我不要你的钱,我要用我自己的钱。”

沈煜爵点了点头:“这样也好,房子算是我买的,是你装修的,这样,蓝笔然就没有理由再住进去了。”

成欢:……

对牛弹琴!

……

沈煜爵和蓝笔然虽然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但对成欢,却都是无比的宠爱。

甚至是溺爱。

几乎是成欢说一,他们从不说二。

所以,在新别墅装修的这段时间,成欢无论是去蓝笔然那里,还是沈煜爵那里,都是自由的。

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又或者,“豆浆油条”实在是吃撑了,她就回自己的家里住,躲个清闲。

成父成母虽然不知道三个人之间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关系,但也是看出了一些端倪。

自家女儿跟蓝笔然的感情,他们是看在眼里的,至于沈煜爵……

成欢生病住院时,沈煜爵为她所做的一切,他们也都看到了。

这两个准女婿,他们都挺喜欢的。

至于该选哪一个……

还是女儿自己决定吧。

不管她怎么样选择,他们做父母的都支持。

他们就这一个宝贝疙瘩,比起名声,他们更在乎的,是女儿这一生能不能快乐幸福。

光是应付沈煜爵和蓝笔然,成欢就已经觉得够累的了。

再加上柳奚笙还没毕业,又没在她面前刷过存在感,所以,成欢一时就把他给忘了。.七

直到手机收到一条转账的消息,她才想起了柳奚笙。

数额不多,就两千块钱,除了他,不会再有别人。

蓝笔然属于人狠话不多的,所有的卡全给了她,任由她挥霍。

而沈煜爵那个骚包男,虽然会时不时的转账给她,以此来刷一下存在感,但是,那土豪是真的豪。

每次刷存在感的数额,都不少于七位数的。

放下手头的工作,成欢给柳奚笙拨去了电话。

送上门的小鲜肉,哪有不啃一口的道理?就算不能啃一口,也得撩一下呀。

反正他的体内也有冥蛋蛋的残魂碎片,撩起来的时候,完全不用有任何心理压力。

至于三观和道德……

哈哈哈哈哈!

海王要这些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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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度夏染秋】的点赞和情书。

宝子们,我明天想请假一天,缓一缓,明天不更新了,好不好?

这个位面,包括以前的位面,肯定有很多是不符合逻辑和现实的,别太较真,也别骂,真的。

网络小说嘛,是用来打发无聊的时间的,图个乐呵和开心。

要说营养嘛,那还得是世界名著或者是史书。

咱写的是小说,不是史记,尽量贴近现实的同时,也会多一些夸张和幻想。

如果原原本本的全是现实,小说没那么多乐趣和爽点了,对不对?

至于海王人设,以及什么人傻钱多人设,完全就是为了图个爽快。

生活已经很苦恼了,小说里幻想下,找下安慰,对不对?

晚安了,我的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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