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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之后,成欢洗过澡,换了件波西米亚风格的吊带亚麻长裙,开着车就去找沈煜爵去了。.七
跟冷静的蓝笔然相比,沈煜爵这个狗男人简直就是个疯批。
不抓紧时间哄一哄,被关起来不准再出门,绝对是没跑的事情了。
整整六天,这两个男人都没有给她打过电话,哪怕是一通也没有。
就仿佛,突然不关心她了似的。
十分的诡异。
车子驶入沈煜爵所住公寓的地下车库,搭乘电梯而上,而后,到了沈煜爵的房门前。
成欢深吸一口气,提心吊胆的按响了门铃。
半天都没有人开门。
成欢想了想,还是打算直接进去。
沈煜爵不接她电话,肯定是把手机调成静音后在开视频会议。
刚好,她趁着这个机会,给他打扫下卫生,顺便再做上一桌不怎么美味可口的饭菜。
这样,狗男人就算再有气,应该也不会再找她算账了。
熟练的输入密码,成欢打开房门进入。
房间里黑的伸的不见五指,成欢诧异了一下,想着大概是沈煜爵忘记拉开窗帘了。
她摸索着想去开灯,却忽然被人按住了双手。
接着,两条胳膊被反剪在了身后,整个人被死死的按在了门板上。
一只大手钳住她的两只小手,另一只大手,猛的一拽,便扯下了她的吊带长裙。
成欢心中一阵儿懊恼。
早知道她就穿紧身皮衣了。
“沈煜爵,你既然在家,为什么不给我开门?”成欢有些羞恼的问道。
沈煜爵并不答话。
随手把吊带长裙一扔,欺身上前……
……
终于脱离了沈煜爵的钳制,成欢麻利的打开了灯。
四目相对,画面有些滑稽。
两个人都还没有来得及穿衣服。
沈煜爵的目光如鹰鹜一般,锋利而深沉,一瞬不瞬的凝视着成欢。
成欢知道他肯定知晓她偷偷跑去柳奚笙家里的事情了,打算组织下语言再跟他解释。
她弯腰去捡自己的衣服,才发现无一例外的全被沈煜爵给扯烂了。
沈煜爵顺着她的动作,漫不经心的投去了视线,忽然瞳孔一缩。
刚才没开灯,所以什么也看不到,再加上成欢依旧穿着鞋子,他也没注意。
她的脚踝,居然是红肿的!
“脚怎么了?”沈煜爵连忙在成欢面前蹲了下来,动手就要去脱她的鞋子。
成欢也不闪躲,任由他脱了下来。
白嫩的小脚,现如今又红又肿,比脚踝上的还要严重。
沈煜爵一把抱起了她,大步走到床前,把她轻柔的放在了床上,问道:“脚到底怎么了?”
成欢顺手扯过旁边的蚕丝被,裹在了身上,轻描淡写的说道:“被蛇咬了。”
沈煜爵眉心一跳,一脸紧张的忙问:“打过血清了吗?”
成欢道:“打过了。”
沈煜爵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了下来,悄悄舒了一口气。
他在成欢旁边坐下,不顾她的瞪眼和愤怒,硬是把蚕丝被扯过去一半,学着她的模样把自己也裹了进去。
薄唇浅勾,轻声嗤笑了一下,说道:“我看你是活该,谁让你没事跑进什么大山里去的。
“照我说,应该让野猪把你叼走了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