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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云苏写了一个计划,写好计划,阮云苏已经忘了谢闵安嘲笑他的事情,拿着小本本兴冲冲地去找哥哥了

“哥哥。”

谢闵安走过来:“怎么了?”

阮云苏把小本本递给他:“你看看我的计划,怎么样?”

谢闵安诧异道:“什么计划?”

他看了一眼,忍不住小了,阮云苏把一周七天分成二十一个时间段,做的好像一张课程表一样。

比如周三晚上八点看《时间的吟唱》,周四下午三点看《我爱国学》,周六下午学习古琴,周一和周二晚上看《十三经》

谢闵安看了一眼阮云苏,小家伙认真着呢,一脸期待地等着谢闵安的意见。

谢闵安还真有点意见,他指着阮云苏圆乎乎的字体说:“我建议你每天拿出一个小时来练字。”

阮云苏有些被打击到,好吧,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字也太没气质了。

谢闵安也是随口一提,他不觉得阮云苏真的有耐心练一小时字,更不指望阮云苏练出一手好字。

可阮云苏不止跟他交流想法,还要和李叔交流,恨不得把他的优雅计划昭告天下。

李叔对练字这件事上了心,直接把自己的爱人罗竹请来了。

罗竹除了是文学院的副院长,还有一个身份——市书法协会委员会主任。

罗竹虽然不算是书法大家,但练字十五年,颇有心得,教一个菜鸟阮云苏也绰绰有余了。

谢闵安私下里找李叔说:“小苏他就是想一出是一出,您怎么能麻烦罗叔呢。”

李叔却说:“我觉得应该尊重小苏的想法,你怎么知道他就是三分钟热度呢。”

谢闵安心想,他能坚持三天我就改姓阮。

“练古琴还不能说明问题么,我现在都觉得古琴老师是给我请的。”

李叔:“万一阮云苏真的就对书法感兴趣了呢?”

谢闵安:“我觉得那是不可能的。”

李叔:“你看,你总是把你的想法强加在小苏身上。”

谢闵安:“不是,我是太了解他了。”

最后李叔和阮云苏都认为有必要给阮云苏请书法老师,而李叔又恰好有一个精通书法的爱人,何乐而不为呢。谢闵安只好少数服从多数,同意了这个提议。

在罗竹来上课之前,谢闵安千叮咛万嘱咐:“小苏,罗叔是文学院的院长,还是市书法协会的会员,他自愿用自己的时间义务给你上课,你必须珍惜这个宝贵的机会,尊重老师的劳动,要是让我发现你跟上古琴课一样三心二意,我就——”

他拖着长音,还没想好“就”后面的内容。自从阮云苏患上了自我意识紊乱症,自己就以纵容为主,以轻微批评为辅,从未说过重话,也没有真正用某些措施惩罚过阮云苏。

导致阮云苏在家的地位节节攀升,胆子也越来越大。

谢闵安突然想到了一句话:子不教,父之过。

虽然自己不是阮云苏的父亲,但也是他的监护人之一,孩子还是不能惯着。

“你要是不尊重老师,我就不要你了。”为了出效果,谢闵安沉下脸,做出严肃的表情。

阮云苏的心肝颤了颤,他不觉得谢闵安是在开玩笑,谢闵安硕“不要他了”,就是真的不要他了。

如果哥哥不要他,那,那……阮云苏觉得太可怕了,他不敢哥哥不要他,那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阮云苏怕了,扑到男人怀里,紧紧抓住他胸口的衣服,颤抖着说:“我,我会听老师的话,你别不要我。”

阮云苏的眼睛湿漉漉的,带着几分惊慌,好像受惊的小鹿一样,谢闵安一见这双眼睛就心软了,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

不过效果还是令人满意的。

罗老师来的那天,阮云苏早早地起床等待老师。

罗竹长相白净,带着一副黑框眼镜,衣服是简单的黑白搭配,举手投足间都是谦谦君子的风度。

阮云苏见到罗竹还有些胆怯,躲在谢闵安身后,探出一张圆乎乎的小脸。

罗竹的视线落在阮云苏身上:“小谢,这就是你的omega。”

谢闵安把阮云苏揪出来:“阮云苏,快叫罗老师。”

阮云苏背着手,两只脚不安地再地上踩了踩,声音小小的:“罗,罗老师好。”

谢闵安想,也许就得罗竹这样严肃一点的老师才能镇得住阮云苏,教古琴的刘老师看起来太温柔,所以阮云苏不怕她,上课还经常走神。

“老师,您快坐下吧,我,我给您倒果汁。”

尽管还是有些畏惧,但阮云苏还是努力接近老师,生怕哪里做的不好,哥哥就把他给抛弃了。他一紧张,就忘了哥哥交代过,要给老师倒茶,而不是倒果汁了。

而且端果汁的时候,阮云苏晃晃悠悠地,果汁溅了几滴出来,还溅到老师的手上了。

阮云苏的脸因为窘迫而变得通红,他刚想给老师擦干净,没想到罗竹收回了手,自己擦了擦。

阮云苏尴尬极了,脸红的滴血,手脚无处安放。

真是笨死了,什么都做不好,老师会讨厌自己吧。

谢闵安看不下去了:“好了小苏。”

罗竹笑道:“怎么这么紧张?”

阮云苏无措地看了一眼谢闵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罗竹:“好了好了,我们开始上课。”

就这样,阮云苏开始了自己的第一堂书法课。

阮云苏在书法上是零基础,本身的字体也过于幼态了。

罗竹没有急于让阮云苏练习,而是带来了几幅自己的书法作品。

“小苏,这是老师送给你的。”

阮云苏受宠若惊,结结巴巴地说:“真,真的么?”

罗,罗老师好像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阮云苏立即被礼物收买了。

正好自己房间的墙壁空荡荡的,可以挂一副罗老师的字。

“知道写的是什么吗?”

阮云苏发现这副字的落款是罗青筠。

老师不是单名一个竹吗,这个青筠是谁,是老师的哥哥弟弟吗?

阮云苏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罗竹笑着解释:“这是我的字。”

作为文学院的院长,写字只是业余爱好,说起文史,罗老师滔滔不绝起来。

“古代人在成年以后,认为直呼平辈的名字是一件不礼貌的事,所以用表字相称。很多平民百姓是不识字的,所以文人才会取字。”

阮云苏点点头,明白了,原来字是文化人的象征,没有字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有文化。

他也想有字。

罗竹继续说:“古人取字也有讲究,不是随便挑两个字就可以。”

阮云苏坐的板板正正,像第一天上学的小学生,可乖了。

他期待着罗老师说下去,因为自己也想有个听起来很有文化的字。

“有些字和名意义相同,比如诸葛亮,字孔明,张飞,字翼德。有的字是对一个人秉性的评价或者期望,比如苏轼,字子瞻,刘备,字玄德。”

阮云苏的想法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罗竹笑着说:“我帮你也取一个吧。”

阮云苏表情管理失控了:“我,我也可以有字了吗,谢谢罗老师!”

罗竹陷入思索。

阮云苏弱弱地说:“罗老师?”

罗竹:“怎么?”

阮云苏:“我能起一个和玉石有关的字吗?”

罗竹长眉一挑,他正愁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来形容阮云苏。

活泼?可爱?纯真?干净?文字有时会显得单薄,因为人本来就是各种复杂特质的集合体。

而他身上那种净透,灵动的气质不正和玉石相称吗?

罗竹发自内心说道:“小苏,你启发我了,你身上的气质和玉石十分契合。”

阮云苏高兴坏了,要不是罗竹身上散发着一种文人的疏离气质,阮云苏真想抱着罗老师转上几圈。

这是第一次有人说他的气质像玉石!还是罗老师慧眼识珠,一下就看透了他的本质。

“老,老师,您,您说我身上有玉石的气质,是真的么?”阮云苏激动到声音颤抖,有些不确定地问。

罗竹点头:“当然。”

阮云苏:“罗老师,您的认可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您不知道,哥哥他总是嘲笑我。”

罗竹稍加思索:“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就叫你清瑜吧。”

“清,瑜?”阮云苏一字一顿地念出来,用舌尖品尝着文字的韵味。

好听!他喜欢这个名字!

“罗老师你太好了,你怎么懂这么多!”

罗老师给他起了字,还夸了他,阮云苏乐开了花,整个人都是飘的,等哥哥回来,一定要对哥哥说,连罗老师都认为他身上有玉石的气质,你要是再嘲笑我,就是眼光庸俗!

今天罗竹带他欣赏了几幅名家的字,还送了他一套笔墨纸砚。

阮云苏抱着礼物欢喜的不得了,罗老师严肃、难以接近的形象在心里大反转。

罗老师才不凶,罗老师是个大方,和蔼,学识渊博,品味高雅的好人!

谢闵安下课回来了,发现阮云苏坐在沙发上吃东西,随口问:“今天练习的怎么样?”

阮云苏:“今天还没开始练呢,罗老师教我如何鉴赏作品。”

谢闵安:“哦,这样啊。”

这样也好,首先培养正确的审美观,再逐渐加强个人练习。

阮云苏故作镇定地说:“今天罗老师夸我了?”

谢闵安没当回事:“夸你什么?”

他心里认为,罗叔的夸,大概就是对三岁小孩说“你真棒”的那种夸吧。

阮云苏控制不住尾音上扬:“罗老师夸我身上有玉石的气质。”

谢闵安表情僵住:“……”

阮云苏继续道:“他说我纯洁,干净,有灵气,像一尘不染的白玉一样。”

谢闵安:“……”

阮云苏话里有话:“我觉得罗老师作为文学院的院长,眼光一定和某些凡夫俗子不一样的。”

凡夫俗子谢闵安:“……”

就你还纯洁干净呢,老阴阳人了吧。

阮云苏说完就观察谢闵安的表情,为什么对方没有表情呢,难道哥哥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吗?

谢闵安只好顺着他:“是的,你的确干净无瑕,一尘不染。”

阮云苏听了这句话,心满意足地露出了笑容。

谢闵安刚才没注意到电视节目,一转身发现阮云苏在看社会频道的《我爱国学》。

谢闵安意外地挑了挑眉。

以前的阮云苏是这样的:

整个人窝在沙发上,双手抱着一个大抱枕,两腿大大咧咧地放着,阮云苏在家里不爱穿袜子,总是翘着一双白嫩的脚丫。眼前的桌子上摆着零食,奶茶,水果,阮云苏眼睛盯着电视屏幕,一副恨不得钻进电视里的样子,嘴巴忙碌得很,既要嚼薯片,喝奶茶,还要在节目的高潮处哈哈大笑。

而现在,阮云苏的坐姿端端正正,双腿合拢,两手叠放在膝盖上,乖巧的很,看的电视节目风格与从前大相径庭。比如阮云苏最近就在追《我爱国学》,据李叔反应,阮云苏还经常看《教授说历史》、《文物大赏》、《诗词之王》、《书画的世界》。

谢闵安和他坐到一起,问:“节目好看吗?”

阮云苏点点头:“好看呀。”

《我爱国学》这个节目是比赛制,每一期节目都会淘汰掉一部分选手,紧张又刺激。阮云苏最支持的选手是一个叫骆瑄的omega。

骆瑄的本职工作是一个平面模特,是个可盐可甜的小哥哥,干净的长相中带着一分俏丽。骆瑄是个单眼皮美人,不笑的时候,冷淡得仿佛高岭之花,而笑起来就是温润君子。

骆瑄不止有一副好皮囊,他的才华也是毋庸置疑的,不然也不会过五关,斩六将,走到了半决赛。

美貌和才华已经让骆瑄成为众人艳羡的对象,他的声音还是好听的公子音,骆瑄读古文、念诗的时候,将那种韵律感掌握得炉火纯青,仿佛一双有魔力的手,将人拉近一个时间漩涡里,忘了身在何处,忘了今夕何夕,阮云苏每次都听的如痴如醉。

骆瑄,就是阮云苏想成为的那种人。

可是现在的自己,和骆瑄差距太大了。骆瑄会背的诗句,他都不会背,骆瑄信手拈来的典故,他都没听过,骆瑄穿古装那么好看,好像从一幅水墨画里走出来的那样。

阮云苏忍不住向谢闵安安利:“哥哥,这是我最喜欢的选手。”

谢闵安看着电视机里一身青衣的男生,问:“为什么喜欢他?”

阮云苏:“因为我想变成他这个样子啊。”

谢闵安心想你这个愿望怕是有些困难了。

不过有个正面的偶像不是坏事,谢闵安因势利导:“你可以把骆瑄身上令你羡慕的优点写下来。”

阮云苏:“好多好多啊,骆瑄能看懂到处都是生僻字的古文,还会背诗,声音好听,穿古装还那么好看。对了,在上一期他还现场以一个观众的名字做了藏头诗,太有才了!”

谢闵安:“这有什么难的呢,你羡慕他能看懂文章,那你也要求自己每天坚持读书一小时,做五百字笔记,积累的多了,自然就有了好口才,好文笔。最后,就算你还是不及他,也会进步很多。”

见阮云苏懵懵的,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他的话,谢闵安引用了一句古文:“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阮云苏仿佛听懂了,点点头:“哥哥你说得对,我明天就从最简单的事情做起,慢慢成为像骆瑄那样的人。”

谢闵安赞许地看着他,揉了揉阮云苏的头发。

或许,有了偶像的指引,阮云苏真的能用实际行动来改变自己,不会像以前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了。

谢闵安相信了阮云苏一回,结果第二天就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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