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蒙德带着大部队赶到的时候,太阳正在落下。

  天黑不便行军,托蒙德下令停留在村庄废墟中。

  “又是一个废墟!又是一个废墟!”

  行走在破败的村庄里,托蒙德气急败坏地说道。

  这时,躲藏在废墟中的人,来到他面前。

  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托蒙德咆哮道,

  “谁特么让你们走的?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谁给你们的胆子!敢把我托蒙德不放在眼里!”

  “这些年,你们过了太久好日子了!你们的头人呢?让他们过来见我!”

  被托蒙德的唾沫喷了一脸,人群中有人战战兢兢地说道,

  “他们都死了,就在外面。”

  托蒙德冷哼一声,来到村庄外面,看到满地的尸体后,倒吸一口凉气。

  怎么死了这么多人!

  在此之前,他们只知道这群袭击者,有大量的马匹,并没有太当回事。

  一百多具尸体堆在地上,有些尸体上的衣服已经被扒光,光溜溜的。

  这是马尼德打算烧掉尸体,才扒衣服的。

  托蒙德把那些人找回来,再次咆哮道,

  “给我讲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把当时的情况全都讲了出来。

  他们当时发现敌人数量远比他们要少,于是就冲了过去。

  没想到骑兵冲锋的威势,太过吓人,直接把他们冲散了,变成了一场大败。

  而且,敌人似乎没有伤亡。

  “蠢货!蠢货!都是蠢货!老子教给你们的方阵,为什么不用!只会像傻子一样冲过去!”

  托蒙德继续咆哮着。

  方阵是他从曼斯·雷德那里学到的知识,并将这个技术教给他下属的村落中。

  几个人说不出话来,他们平时的训练全靠村落头人带领。

  只是在几次训练过后,头人们就不再带着他们练习方阵了。

  “我们也可以多养些马,像他们一样!”

  二儿子托德温站出来,说道。

  红厅只养了十匹马,还送给了哭泣脸一匹。

  托德温认为这是个亏本买卖,但是架不住这是自己老爹的要求。

  幸好,他们还有长毛象,

  这些长毛象,也是不久前曼斯·雷德交给托蒙德饲养的。

  因为托蒙德这里粮食充足,甚至富裕到可以酿酒。

  塞外之王绝不是一个空头衔,而是有真材实料的。

  谁要是认为,“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只是剑术厉害一点,会弹鲁特琴,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正是因为这些,托蒙德心甘情愿地跟随在塞外之王身后。

  这些长毛象的存在,知道的人很少。

  托蒙德已经统治了红厅三四十年,若是以前就有长毛象,早就人尽皆知了。

  他也不可能藏起来偷偷养。

  他的大嘴巴是绝对憋不住的,一定会在喝酒吹牛的时候说出来。

  “他们虽然马多,但是马匹怕长毛象。”

  托德温接着说道,他们所有人都看到了,敌人的马匹在长毛象的叫声中,惊慌失措乱跑的样子。

  “可是他们要是跑了怎么办?他们有马啊!”

  问话的是托蒙德的大儿子,“高个”托雷格。

  “这些不用你们操心了。你们把这里收拾一下吧,不能就这么放着。”

  托蒙德指了指地上的尸体,对跟在身后的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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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托蒙德便催促部众出发。

  这一次他长了教训,提前派出斥候寻找敌人的位置。

  斥候带给他一个好消息,敌人就在十公里外等着他们呢。

  杂乱的营地中,有一间独属于托蒙德的大帐篷。

  托蒙德将斥候赶了出去,让他把这个消息告诉其他村落头人。

  然后,他把自己两个儿子叫了进来,把消息告诉了两人。

  “太好了!不知死活的东西,终于抓到他们了!”

  大儿子“高个”托雷格兴奋地说道,他早已对这些袭击村庄的人,恨得牙痒痒。

  “让我带领长毛象吧,父亲。”

  只要能消灭这群袭击者,他们的家族统治红厅的地位,会更加稳固。

  重要的是,他会抓住这次机会,在所有人面前展示自己的勇武!

  托雷格兴奋地想到。

  “我以为他们会骑马逃跑呢!他们不是已经看到长毛象了吗?还敢跟我们对抗?”

  托温德想不明白为什么。

  “哼!那是因为,他们想干掉的是我。他们想取代我,成为红厅的主人!”

  托蒙德咬牙切齿地说道,他已经猜到了袭击者的意图。

  “听好我说的话,托温德,你现在给我回到红厅去。

  若是我赢了,你就给我准备好一百桶蜜酒,我要喝个够!

  若是我输了,你就带着你的弟弟和妹妹,去找曼斯·雷德!”

  他把二儿子抓到面前,仔细叮嘱道。

  作为红厅的实际统治者,托蒙德绝不是个傻瓜,当斥候把消息带到他面前时,他是既高兴,又悲伤。

  敌人接二连三的袭击村庄,最开始的时候,可以解释为袭击者在追求财富。

  他们把所有女人和孩子都带走了,这是最穷苦的部落才会做的事。

  可是在看到长毛象后,他们还要与托蒙德对抗。

  那么答案只有一个——

  他们的目标是托蒙德本人!

  以为我老了吗?不!我还可以敲碎你们的脑壳。

  托蒙德的怒火熊熊燃烧。

  好多年了,没人再敢挑战他的地位,他此时甚至有些兴奋。

  更何况,他还有长毛象!

  在长城外,没人能对抗长毛象!

  “你的身体不好,托温德,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没人会怀疑你的动机。去吧,赶紧走!”

  托蒙德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

  二儿子托温德自小体弱多病。

  虽然这里是野蛮无知的塞外之地,但是托蒙德一视同仁地对待自己的孩子,平等地爱着他们所有人。

  他会为托雷格强壮的体魄高兴。

  也会怜惜托温德的病弱。

  其余三个孩子还没有成年。

  他松开抓着衣领的手,走到大儿子托雷格面前,仰视道,

  “瞧,我的孩子,你已经比我高这么多了!”

  托雷格的外号是“高个”,就是因为他的个子比托蒙德要高得多。

  而此时的托蒙德,已经是一个须发皆白的小老头了。

  “人们需要看到你的身影,托雷格,你得跟我一起走。”

  然后他掀开帐篷,大步跨了出去,发出所有人都熟悉的咆哮声,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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