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族禀万化。小大各有依。
周周亦何辜。六翮掩不挥。
愿衔众禽翼。一向黄河飞。
飞者莫我顾。叹息将安归。
——李白《古风其五十七》
也就在展昭得以入席这一日过后没几天,在治平四年四月八日丁巳(公元1067年1月25日),赵曙崩于福宁殿,殡于殿西阶,庙号英宗。
赵曙(1032——1067),虽有抱负却因英年早逝而未能施展的年轻君王,就这么逝世了,时年,不过三十六岁而已。
神宗赵顼即位,即后来的宋神宗。
大宋的走向,终于在五年间试图上扬的失败后,彻底走向了下坡路,且一去,死不回头。
王安石变法,两党相争,苏轼等无辜受累,其后张居正变法等一样未能挽回大宋颓势。
徽宗时候,有诸葛小花手下四大名捕名震宇内,还有九现神龙戚少商和玉面罗刹顾惜朝那一场千里追杀,其后金风细雨楼名动天下。
直到最后,所有的英雄葬于青史,有文天祥留取丹心,陆秀夫和大宋最后的血脉同归于尽,背着小皇帝跳海殉节,给大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点。
当然,这对展昭来说,都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公元1072年,熙宁五年,春。
展昭和白芸瑞正在京城某茶楼默默地一面填肚子一面听着讲话本的人说故事。
而他们之所以会这时候出现在这里,是因为——
公孙先生说半月前梦见包大人,梦里包大人说想回来看看京城,于是就飞鸽传书一封叫展昭带着白芸瑞到京城等他,陪他一起带着包拯骨灰重游一遍京城。
哎,你说包拯不是早就入土为安了么?哪来的骨灰?
咳……自然不是挖了坟弄出来的,而是包拯死的时候就特意叫公孙留了一捧另装不葬,就为了能跟在公孙身边看着天下。
其实……窃以为此举看的不是天下,只是公孙一人吧?
不过,现在倒是真的使得所有行动都方便了许多。
赵顼即位之后,王安石几乎是皇帝的意志一般,这朝堂,也没什么看头了。
包拯要看的,从来都只是百姓而已。
展昭倚在栏边,向外探出半个身子——这里是二楼靠边的地方,四面又没有窗,是开放结构,街上景色可说一览无余。
京城,似乎一直都是那般繁华,无论死的是重臣还是帝王,只要没有战乱没有苛政重税,百姓的生活就可以一直安乐得就像从不曾有过变化一般。
曾经护佑青天也不过是为了百姓太平,如今几年行走江湖,也算是尽己所能清了不少蛀虫,一方面给天下做了清洁,另一方面还锻炼了芸瑞的能力。
现在白芸瑞的本事,已经不比当初十六岁的展昭和白玉堂差了。
这九年来,白芸瑞的对敌经验也已经积累的不少,手上也不再没轻没重,知道了如何拿捏分寸。
只是……
这孩子活脱脱一个白玉堂的样子,却是一个展昭的性子,在江湖上遇到旧友,总有人在听了白芸瑞对展昭的称呼之后打趣他,说这莫不是他和白玉堂的儿子吧。
而每到这时,展昭是怎么说的呢?
这猫崽子一般只会笑笑,道一句——
“你说呢?”
啊,或许称其为猫崽子已经不大适合了?毕竟,这一年,白芸瑞十六岁,而展昭,也已经三十二岁了。
三十二的猫崽子,也该是老猫了吧?
还记得十七岁时候正月十五,差一个多月就满周岁的白芸瑞被装在篮子里送到开封府时候那小小团团的样子,而如今,却已经长大,和他一般高了。
而那张脸,根本就是白玉堂的翻版。
可展昭却清楚,那不是白玉堂。
那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从一岁养到十六岁的白芸瑞,是他儿子。
那不是白玉堂。
只是,当那孩子生气的时候,那冷着一张脸却挑了眉梢眯了桃花眼的样子,那一身杀气的模样,真的……太像了。
像极了白玉堂。
展昭默默饮着茶,望着街上,安静地听着说书人说故事。
这说书人说的,恰好,是展昭很熟悉的故事。
说的是什么?
展护卫初上陷空岛,锦毛鼠三戏气死猫。
展昭听着说书人说道——
“好个白玉堂,将那气死猫的大字挂在洞中,明晃晃地将那字的尾巴拖成猫尾巴的样子,气的展爷在洞里一顿好打,将那洞拆的七七八八,陷空岛大震,惊得四位岛主出来看,却看见——好个锦毛鼠白玉堂,竟就将画影剑大喇喇就着洞口刺下,迎上洞里跃起的那团乌发!”
“噗——”白芸瑞喷了水,居然是听得入迷,完全忘了身在何地,扭头就激动地冲展昭叫道——
“昭爹爹,不是吧,爹下手那么狠啊?直接贯头顶?那可是画影啊,真会死的!”
画影剑多毒,除了白玉堂,世上也就只有展昭是最清楚的了。
而白芸瑞自小跟着两人,这些年又跟着展昭游历见了不少曾和白玉堂交手过的江湖前辈,自然是知道画影剑锋有多毒辣的,这一剑下去——
难不成他家昭爹爹……其实是鬼来着吗?
展昭无力。
这么一喊,全楼的人注意力都过来了。展昭这些年懒得戴那麻烦得要死的儒生帽,还是老样子扎上头发就完事,所以这一头白发可谓毫无掩饰。
而在白玉堂死后供职开封的那几年,这白发俨然就已经成为他的第二重身份标识了……
所以……
会被认出来真是一点都不意外啊……
展昭对着众人那都要绿了的目光,微微一笑,一手揪住白芸瑞领子,一手摸出碎银放在桌上——
“小二,结账!”
单手撑着窗栏,人影转眼已经到了地面,混入大街上的人群中,不见了。
展昭看着仍旧但心地抓着他胳膊问着他脑袋还好不好有没有被画影伤了留下后遗症的白芸瑞,有些头疼。
不知道是他的饲养方法有问题还是怎样,白芸瑞长到这么大,还是在很多方面天真的不像话。
就像这种话本,正常人都知道里面大多是虚构成分吧?可是白芸瑞这样子,明显是全信了!
——啊,都说谁养的孩子像谁,难不成是我很单纯么?我才没有啊!
……老猫啊,自欺欺人是不好的呦,不好的啊……
嗯?怎么老猫了?
算了,还是猫崽子吧……反正这猫崽子也活不到老的时候不是?
现在已经三十二岁,和计划里的四十三岁只剩下十一年的差距,也并不远了,不是么?
和先生约定见面的地方是成德医馆,于嫂子的地方。
于嫂子这些年并没见有什么变化,反而是几个孩子,都已经成长到足以独当一面,各自执掌着一到两家分店。
说到这个……
苏苏早在展昭辞官之后就带着碧笙夫人跑去各分店做了巡查官,替着展昭守着产业。
而君墨却是坚持不肯离开展昭,最终被展昭无奈之下托付给展凤仪。
展凤仪身边有一个侍女,就是很久之前穿越来的占了原侍女壳子的苏小姑娘。
而这曾经是个仙剑系列游戏迷的侍女姑娘,在知道了君墨出身琼华的第一时间就赖上了君墨,并顺利地将君墨留在了展凤仪身边。
展凤仪身为王母,即便没了记忆,一身神光仍旧足以压制一只厉鬼的戾气,君墨在她身边,只有好处。
而展凤仪正好失了力量,君墨也定会好好保护展昭的妹妹,所以王母的安全也可以就此放心。
所以说,如此安排,其实是双赢的局面。
安排好三只鬼口,展昭就带着白芸瑞,踏上了江湖路。
这一走,就是九年。除了每年定会在展家住上几日,在陷空岛小后山待上一个月之外,其他时间居无定所。
而此番,就是刚从契丹回来。
展昭他们找到赵翎住处的时候,耶律束竹和赵翎正在草原上吹着风看着奔驰而过的野马群。
领头的是一匹褐色的马,高大灵慧。
展昭拍拍忆巽,抬身下马。
白芸瑞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找到合心的马,却不想这一眼就盯上了那一匹头马,直接就激动地冲过去抓马,这才叫那看马看得入神的一对夫妻发现这俩客人。
赵翎看见展昭十分激动,当场就扑过去了——
“昭哥,你可算来看我啦!这头发怎么回事?中什么毒了?”
展昭笑笑,“耗子毒罢了,一辈子都除不掉了,也没什么旁的影响,不用担心。”
“耗子毒?”赵翎眨眨眼睛,“什么耗子这么厉害,有白大哥那个耗子王在那儿还敢咬你?”
展昭这回却只是笑,连解释都不说了。
耶律看自家妻子说话冷了场,赶紧救场,“这孩子似乎很喜欢这马,也很有胆量……是展兄的儿子么?”
“算是我半个儿子吧……”展昭看看赵翎,“其实你也认识的,就是不知你还记不记得了——那是芸瑞,白芸瑞。”
“当初那只团子?”赵翎很惊讶,“原来真是白家血脉,不是抱的弃婴啊?”
会说这话是因为赵翎终于看清了白芸瑞长相——那压根就是白玉堂的样子,分毫不差!
“呵……小时候见过他的十有八九都这么说,翎丫头你不是第一个,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孩子越长越像那耗子,再过两年,怕是会连气势都学了去。”
“不会的,养他的可是你那,昭哥。”赵翎眨眨眼,笑,“再说,这孩子若是像他,又有什么不好?”
展昭微微一笑,“倒也是。”
那日最后,一身灰土的白芸瑞终究还是收服了这只一样灰扑扑的草原马王,待一人一马洗干净,白芸瑞又好胜心起非拽着展昭叫忆巽和这马比了一场之后才发现……
这居然是一匹汗血宝马……当之无愧的马中良种,草原上的王。
这匹马自此,名为桑葚,成为了白芸瑞的座驾。
至于为什么叫这么个令人浑身都疼的名字,是因为——
白芸瑞同学认为,这种红的发紫还浑身总是冒水的特性像极了那种他极喜欢吃却极讨厌自己用手抓的水果。
由此足见,白芸瑞那一身洁癖,是遗传自谁啊……
在赵翎处住了半个月,叙旧过后,确认了那丫头活得很幸福,展昭就带了白芸瑞辞行,顺着边境,到了庞统和邵建波驻扎的军营。
在那里,和庞统聊了很多,有往事,更有军法。
白芸瑞在一边,从最开始时候的好似听天书到后来的似有所悟,表示受益良多。
而临走之时,庞统送给白芸瑞一样东西。
那是庞统的玉扳指。
庞统这玉扳指为翠玉所制,鎏金镶龙,形制相同。
此物,可说是身份象征,也可说是信物。
这是,中州王的身份代表。
庞统早已经没了掌管中州的意愿——他早就决定终生守在边疆,更何况那能值得他费心算计的赵祯赵老六也早就死的连渣都不剩,这王位,对他而言早就没了意义。
可是白芸瑞,不是江南展家之人,亦不能继承金华白家,这中州王身份,说不定他什么时候就能用得上。
这孩子,以后还要走很漫长的路,而那路会怎样没人知道,但是唯一可以确定的一点是,这孩子要走的一定不是平凡的路,也就一定不会很顺遂简单。
启蒙受的是包拯和公孙这两个“大宋第一聪明人”的教育,长大些又是在出身江南展家的南侠身边受教,其后以七岁稚龄闯荡江湖,如今不仅好好儿活着,且其水准堪称一流高手。
这般人物,怎会是池中之物?
只是他以后会有怎样际遇,或许就不是他自己之外的人所能猜到的了。
那之后,展昭在边境收到了公孙先生的飞鸽传书,就急匆匆辞行,赶往了京城。
再后来,就是在那楼上,听那一场说书,之后……
俩人就落荒而逃到成德医馆了。
这一回,展昭带着白芸瑞陪着公孙在京城滞留了整整一个月。
其后,公孙先生返乡。
又半年,四大校尉传来了公孙先生病逝于庐州的消息。
公孙策(999——1072),字束竹,别号公孙博学,大宋庐州人氏。幼年进士,曾由一介布衣一跃至官拜礼部郎中(即后礼部侍郎),后数年间追随包拯,曾任开封主簿。卒于乡野,时年73岁。
公孙策一生学贯古今,大局意识强,政治敏锐度极高,且不畏强权,淡泊名利,超然物外却不避世,精通医卜星象却不迷信,为人清雅却不孤高自赏。
公孙策最后愿望,是将骨灰散于山野之间。
公孙一生未婚,自然没有子嗣。且其族仅有他最后一根独苗,也算是绝了血脉。
所以他所有的身后事,都是由展昭这个他和包拯所认定的半个儿子来操办的。
包括骨灰抛洒的地点。
展昭知道,公孙先生到最后都放不下包大人,所以在一个无月的晚上,展昭潜入包家祖茔,将公孙策骨灰,尽数撒在包拯坟上,又均匀地往上盖了一层薄土聊做掩饰——公孙炼化的时候是连着包拯当初留在公孙手里那一捧公孙一直贴身保存的骨灰一起化的,所以公孙那骨灰真的算是和包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生同寝,死共穴。
包拯和公孙策曾经为了能有资格撑起一方青天,不给任何对手以攻击的理由,弃了将他们的感情昭告天下的可能,甚至包大人为此娶了前后四任夫人。
可是公孙策,却一直守着所有,无论是信念,还是原则,都不曾因为任何事而有丝毫改变,这一坚守,就是五十余年。
到了死的时候,到了黄泉路,那个再没有人有权置喙的地方,就叫我这个做晚辈的尽一份力,将你们送的近些,再近些……
这也是展昭身为展昭,身为你们两位长辈所重视的孩子,所能为你们做的最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