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後烟景绿。晴天散余霞。东风随春归。发我枝上花。
花落时欲暮。见此令人嗟。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
——李白《落日忆山中》
赫连鹏抖抖索索地跪在地上,上首是笑得越发慈眉善目的女娲娘娘。
当初女娲这一家子一个赛一个的护短,这事情已经作为一个常识,三界皆知。
赫连鹏第无数次唾弃自家这张嘴,恨不得给自己几个巴掌或是给自己来个了断。
自己当初怎么就会那么自大说了那种话呢?这不是自取灭亡是什么啊……
赫连鹏老老实实地跪在那儿,连偷个眼儿往上看看女娲的脸色都不敢。
说起这赫连鹏,也算系出正派名门——这厮其实是一只是阐教弟子。
对的,就是杨戬啦哪吒啦观世音啦出身的那个阐教。
不过这家伙所在旁支着实远了点儿,远到了几乎到了昆仑脚下,跟主干的元始天尊昆仑十二仙什么的隔了无数个辈分。
于是作为阐教弟子的很多常识,这孩子是没机会触及的。
诡异的是,他家师妹却因为被偶尔易装外出游玩儿的几位五六代弟子遇见而补充了大量常识,偏欧阳蕴仪入门较晚,以为那些常识是只有她不知道的东西,也就没跟自家师兄说。
直到事发之后,欧阳师妹常常后悔,欧阳蕴仪常常很想对自家师兄说‘曾经有无数个拯救你的机会摆在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一定会把这些常识原原本本的告诉你……如果要给这些常识的有效期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直到你死!’
那些常识的第一条,自然就是——
不要试图招惹这护短的一家子里的任何一个人,哪怕他看上去再和蔼可亲好欺负……不仅因为这几个人实力强大会使人有那种感受绝对都是在扮猪吃老虎,更因为:挑了一个人,迎来的绝对是一群人的反扑!
洪荒时期,女娲伏羲这一大家子绝对不是最强大的,但是他们却是作为最终存活下来的胜利者存在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团结。
团结到护短得可以,绝对不会允许自家任何一个孩子受到一定点儿的欺负。
就是靠着这种强悍的家族信念,才有了泱泱中华,和那流传千载的炎黄传说。
正是为了守护,才会试图创建有力量的族人壮大自身,才会有了女娲伏羲抟土造人,才有了后来的氏族诸侯。
守护、团结、爱……这才是人类出现的最初理由和最原本的信念。
或许每人都不是最强大的,或许每人都有缺点,但是当这一家子一致对外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一群人在一起,是一个无法战胜、坚不可摧的家伙。
而赫连鹏,不幸地惹到了这里面很有地位的两只,让我们助他好运吧……
天上有女娲大人主持大局,赫连同学将要经历一段如何昏暗的日子自不必说,转个视角,我们回去人间看看。
展昭回到开封正值六月二十七日,略作休息,便到了第二日。
嘉祐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是一个很有纪念意义的日子。
这一日,交趾国(今越南一带,此事件有历史记载)贡与宋帝两只奇兽,称其为麒麟。
全京城的百姓都围在街上试图围观祥瑞。
可是那一路上看见的东西,似乎和他们印象里的麒麟……有点儿出入。
麒麟者,龙首、马身、披鳞、生翼,温顺仁厚,为仁者之兽、祥瑞之兽,又称龙马。
可是,这交趾国送来的东西……
形似水牛,身披鳞甲,鼻生独角,食蔬菜瓜果,需有棍子揍一顿才肯吃东西。
对这种M属性的生物伏羲坚决不肯予以承认,谁敢说那玩意儿叫麒麟他跟谁急!
白玉堂默默安抚着自家没来由地觉醒了不知道哪辈子的兄弟情一下子义愤填膺的猫崽子,望着那俩动物的眼神儿也带上了不善。
谁不知道,当初陪着伏羲在洪荒上奋斗的生物里除了黄龙,最受宠的就是麒麟!虽说那家伙后来看上了神农故而被古长庚干脆丢给神农替他自己和伏羲带孩子,以至于后来和神农关系好的好似哥俩一样,可是他跟伏羲的兄弟情谊仍旧是不容置疑。(错辈分了喂?但是上古辈分意识什么的不很重来着,于是大家要理解=-=)
那只麒麟为麒麟一族始祖,完全不受后来族人‘雄麒雌麟’的性别拘束——这厮雌雄同体,那后来的整整一族一大家子最初的两只血脉就是他一时无聊生的龙凤胎。
或许叫龙凤胎并不合适,我们暂且叫他们麒麟胎罢。
那麒麟胎近亲结婚之后生了崽子就忙于治理族群,待到族群壮大到稍有规模便双双周游天地不知所踪,只是留下了麒麟一族不可再过分扩大规模的族训。
关于这族训,其实大家都觉得留的很有必要。
须知这些祥瑞灵兽,出生就需要大量的灵气支持,每出生一只,就是消耗、固化掉这天地间的很大一部分灵气,故而龙凤麒麟这类生物始终数量稀少——为了生存,他们不能过分扩大族群规模。
而后来的龙凤麒麟即使血脉再纯正也无法超越始祖的力量甚至可说是一代不如一代,也正是因为这个。
这类灵兽的诞生需要高纯的灵力,还有什么灵力纯得过天地初开的混沌灵气?所以后裔什么的一代不如一代,这些老祖宗们虽说惋惜却也知道无能为力。
天道有恒。
若是他们真的帮了那个族群诞生一只始祖级别的灵兽,或许作为灵气来源交换,消散的就将会是他们自己。
所谓天道,不过是一种平衡的维护法则,维护的是三界安生。
建立于绝对等价交换基础上的法则,不容任何生命亵渎。
这两只东西呆呆傻傻就好似纯天然的哺乳动物,灵智未开。
所以这最多是基因突变绝对不是什么祥瑞之兽。
而且说到祥瑞之兽,还有什么会比伏羲帝随身的黄龙、现与王母交情极好的凤更加祥瑞的?
不错,跟着王母的那只凤,就是上古时跟随女娲的那一只,不过后来觉得天外天无聊,古神殿寂寞,就跑去了三十三天找自家朋友长住串门,这一住住的太久,搞得三界都把凤凰一族当作了王母的所有物。
其实王母的宠物从来都只有青鸟而已,——即便那青鸟,最初也是那凤送与好友防身护卫的仆从礼物。
这俩祥瑞得不能再祥瑞的东西现在都在开封汴梁,所以说北宋此时祥瑞得冒了紫气都是可以理解的。
再所以……其实大宋真的不需要这两只哺乳动物伪装的祥瑞了。
但是两国邦交,又是人家送东西,无论如何都不好回绝……再说,这儿有俩神兽长期驻守的事情全天下的百姓都不知道哇!
再说,人是都有好奇心的,面对这种没见过的生物,大家燃起了八卦之魂也是可以理解的。
于是乎这东西甫一进皇宫,就引起了大臣的热议。
这一日的朝堂之上,堪称热闹。
展昭抽着嘴角看着那大笼子边儿上密密麻麻里三层外三层围着的文武百官,再看看虽然镇定地站在列席原位但是俩眼睛里明晃晃地写着‘我很好奇’的包大人和难得列席又恰巧能看见不明生物激动得手术刀都已经在袖口反光的公孙先生,微一抬头,就望见表面上一派淡定但是已经暗自蓄力准备以内力轰开人群进去围观的庞籍老爷子那兴奋得微微潮红的面色……
展昭抚额,上前一步卸了庞籍的力,低声,“大人,交趾国使尚在……”
庞籍立时就卸了力做出一副‘老夫是见过风浪的才看不过这些变异体’的样子。
展昭看着那老头儿,不知为何,忽然间有了种‘庞老爷子原来也是很可爱的’的想法。
这想法刚冒了个头就被展昭迅速绝望地掐掉了——开什么玩笑我会觉得庞老爷子可爱……可爱到在战场上一度杀人无数吗OTL
庞籍不知道,他就这么浪费了一个扭转自己在自家孩子心目中印象的大好机会。
最初的观摩之后,皇帝大人就开始要众卿家表述观点了。
大家最开始都表示这东西很有意思,但是待看到那交趾国使洋洋得意的样子之后,话题方向急转直下就好似往下、流动的瀑布在落底的一瞬间被不知名力量反向往上指引了一样。
枢密使田况(军事首领类职位在职者)上前一步,奏,“吾皇万岁,这物虽灵异,却无灵智,外形亦与书载麒麟殊多不同……虽为异兽,却绝非麒麟。欲以异兽妄称麒麟,不知交趾国意欲何为?”
交趾国使的脸色瞬间白了一个度数,眼中的得意也瞬间消逝无踪。
众臣闻言纷纷附和,甚至有虔州(今江西赣州)知州杜植言说有广州慧者识之,称其角犀,虽稀有但绝非麒麟。
交趾国使已经开始冒冷汗了——愚弄大宋天子,这罪名,他小小交趾当不起!天子一怒浮尸千里,而这天家威严的界限究竟在哪里,谁都不敢界定更不敢以身试法!
大臣那边儿你一言我一语,硬生生地掐断了那使臣插话的机会,展昭望望上首坐着的赵祯,很想叹气。
——果然……一个腹黑的皇帝手底下是不会有多少纯良的臣子的么……捧得越高摔得越狠这一招已经用了,下一招就是大棒加胡萝卜了吧?
就见此时赵祯微微抬眼,望向那杜植,杜植会意,直接出列,场面瞬间寂静,衬得杜植的声音尤为清晰。
“臣请宣谕进奉者俱勿称之‘麒麟’,但称异兽,既显交趾诚心,又可扬我大宋之威。”
——胡萝卜出来了!
一方面没有将这异兽捧到神话高度,似乎是甩了交趾一个响亮耳光;另一方面称之异兽又说得这交趾进献诚心,大宋国威远扬,连如此小国都有祥瑞可献……
所以说,胡萝卜加大棒果然是千年都用不老的良方么……
交趾国使跪谢天恩,一个个感激涕零的就差没抱着皇帝大腿咣咣磕头了。
于是这事情最主干的部分就这么过去了。
然而这事情最主要的影响并不在此。
史载:
八月二十五日,司马光曾奉诏至崇政殿,辨认怪兽。
八月二十七日,司马光作《交趾献奇兽赋》。
这是一篇名传千古的赋,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寻找一下,这里面的文字艺术很值得研究,尤其是关于‘如何先吹捧后陈述事实一面拍皇帝马屁一面严正指出皇帝你应该怎么怎么做才是对的’这种语言艺术,实在是很值得后来的混职场的人们观摩研究。
好吧,这事情最深重的影响并不止于此。
很多年后,有个写了《梦溪笔谈》名为沈括的小娃在自家游记里认真地记录了这样一段话:
“《汉书》载“灵帝中平三年,铸天禄、虾蟆于平津门外。”,元丰(公元1078-1085年)年间,沈括经过邓州,听说石兽仍在,令人拓其字,书似篆书又似隶书;有石兽曰“天禄”,有角,颈有长毛,身所披鳞甲大如手掌……”于是沈括做出最终总结:经过仔细对照,这个叫做石兽的东西跟交趾所献奇兽非常相像。由此基本推定,这东西很可能是“天禄”。
天禄也是世上名兽,地位大约等同于□□花表上蹲着的那个‘法’兽。虽为装饰动物,终究是有原型有寓意的。
虽然这动物后世人几乎都没机会看得到了。
原本盛世清平时,总会有龙、凤、麒麟游于世间为凡人所见,上古时更是有养龙手记……当然这绝对不是黄龙那级别的最多只是血统稀薄的后裔,但是再稀薄那也是龙不是?
后来,那些数量起码可以达到编制以至于可以用来饲养打仗的名为龙的哺乳动物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以至于后来人们见龙都已经变成了极度奢侈的事情。
龙凤麒麟,若要类比,近代的大熊猫可做对比。
随着工业发展,世界上人类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世界上很多动物争先恐后地灭绝了。
若不是保护大熊猫计划启动的早,怕是这可爱的东西也步了野生东北虎后尘了。
中国自古就有“见龙”记载,但是后来……尤其是近代以来随着工业发展案例越来越少以致绝迹。
龙作为百鱼之首,作为无水不能活的大型哺乳动物,也就这么彻底变成了传说以至于大家越来越不把它当做是真实存在过的动物。
熊猫这东西看着是挺可爱,但是大家可想过,这东西除了有个国宝名头外加可爱外表,可有什么珍贵到值得花大量人力物力养着的地方?
没有。
甚至可以说,没有人类救助,这东西怕是早就灭绝了。
珍则珍矣,固无用。
这东西充其量,不过是个象征意义大过实际意义的生物罢了。
其实龙凤麒麟跟它的地位,没有什么区别。
一样是挑食得很的不好养的生物,一样是麻烦一堆数量稀少的生物,若是说大熊猫的稀少度需要用它的种群总量比上天下动物总量,那么按照同样的比例,龙凤麒麟的存在数量,大约是他们比上熊猫的推算结果。
若搁在现在,假设熊猫:其他=1:百万,那么龙凤麒麟:熊猫也就该=1:百万,就此推算,现代龙凤麒麟的‘不见’(不为人所见)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了。